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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三方委托贷款合同范本(二篇)

2023-05-15 来源:爱问旅游网
银行三方委托贷款合同范本

甲方(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乙方(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丙方(委托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贷款合同:

第一条 借款事项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贷款,用于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合法用途。

1.2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以下简称“元”)___________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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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自动选择一项:三年/五年/十年)。

1.4 借款利率为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提取与使用

2.1 乙方接受借款后,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并与甲方签署借款提取确认书。

2.2 乙方接受借款提取后,应按照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借款资金,并不得擅自挪用或违规使用。

2.3 乙方应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保证甲方的债权享有至上的优先偿还权。

第三条 还款方式

3.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和还款金额履行还款义务。 3.2 还款方式可以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或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

3.3 如果乙方无法按期还款,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擅自挪用借款资金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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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利息、诉讼费用等,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和财务信息应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特定情况下需提前获得另一方书面同意方可例外。

5.2 如因乙方泄露商业和财务信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附件

7.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8.2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如有争议,以中文解释为准。 8.3 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决定。

8.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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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银行三方委托贷款合同范本(二)

委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借款人: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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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委托人和受托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代理协议》,并应借款人请求,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借款人发放该项委托贷款。委托人、受托人与借款人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委托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及其它 第一条贷款币种和金额。

此项委托贷款币种为_____,金额为(小写)_____(大写)____万元。此项贷款为委托贷款。

第二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本项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____%.按月计息,每月____日为结息日,最后一月利息随本金一起结清。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项委托贷款的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借款人在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第四条贷款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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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下委托贷款用途为_____. 第五条用款计划_____. 第六条贷款偿还。

借款人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约定如下:

_____本贷款的本息按期由受托人负责从借款人存款账户划入委托人指定的账户,委托人指定账户的开户行是,帐号为。

第七条贷款担保。

委托人确定的本项委托贷款的担保人为,担保方式为_____. 第八条贷款展期。

经委托人、借款人协商一致,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前10天签订委托贷款展期协议。

第二章委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委托人在受托人委托资金账户存入足额资金,要求受托人将委托贷款于____日内汇划至借款人账户。

第十条委托人自行监督借款人对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委托人委托代为监督的事项(以下选用的划√,不选用的划×)

□监督借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是否符合本合同规定用途; □监督项目执行情况;

□协助监督借款人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协助监督保证人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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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委托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为借款人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二条委托人要求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入如下账户: 企业名称:_____ 开户行:_____ 账号:_____

第十三条借款人不按期还本付息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从借款人账户直接扣取。

第十四条本项委托贷款实行担保的,委托人应自行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抵(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质)押权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受托人不承担任何审查的义务。

对实行担保的展期贷款,委托人应事先征得担保人的同意,并提前10天书面通知受托人与担保人续签展期贷款担保合同。

第十五条当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以及出现其他危及委托贷款资金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提前协助收回委托贷款资金。

第十六条委托人有权直接向借款人催收委托贷款本息或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第三章受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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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签发的《淄博市商业银行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中的内容与贷款合同进行核对,在确认委托资金足额到位后,办理放款手续。

第十八条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要求,及时将借款人还本付息资金划至委托人账户。

第十九条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因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资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原因,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借款人进行不法经营,受托人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二十条受托人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借款人催收未按期归还的本金和利息,对借款人确实无力归还的贷款,在保证期内,受托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保证人催收,并将催收借款人和保证人的情况报告委托人。

第二十一条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监督贷款使用的监督措施为:_____.

第二十二条本项委托贷款若实行担保,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与委托人指定的担保人签订有关担保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公证、登记手续。

办理担保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支付。 第四章借款人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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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借款人要在受托人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借款、还款、付息等事宜。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约定用款计划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提出借据。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要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项委托贷款,不得挤占挪用。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受托方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的利息或本金,并按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支付贷款本息。

第二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须接受委托人和受托人对本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借款人要及时向委托人和受托人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的其它资料。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重大投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资合资(合作)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等事宜,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第二十九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提前还款____日前向委托人/受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第三十条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的,须于贷款到期之前30天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第五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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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在本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按每日____‰计收罚息。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在本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按每日____‰计收罚息。

第三十三条受托人未按约定期限和金额将贷款放出,委托人有权按照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每日向受托人收取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视为借款人违约,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直接从借款人账户收贷款本息,而不必事先通知借款人:

(一)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 (二)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贷款逾期并经受托人催收仍不偿还的;

(四)不按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提供或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等材料的;

(五)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程序纠纷的。 第三十五条委托人不按期支付手续费,支付担保、诉讼等其他费用的,受托人有权从委托人账户直接扣收或从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息中直接扣取。

第六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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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合同送达。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或指示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 第三十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任何人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在不违背委托人和受托人《※※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编号:201年※※委贷字代理协议第号)约定条款和《淄博市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编号:201年※※委贷字放贷通知书第号)所列各项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下,由三方协商解决。如涉及担保人的,必须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八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将选择以下第_____种处理方式:

(一)由淄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商定的其它事项(本条款不得与其它条款相抵触,不得影响当事人之间实质性的权利义务关系)_____

第四十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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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自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借款人全部偿清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时自动终止。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组成。

与本合同有关的《※※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代理协议》、《※※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借据、《担保合同》、当事人三方同意修改的“借款合同”有关补充条款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合同文本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 受托人(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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