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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doc

2022-02-12 来源:爱问旅游网
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1)・

内容概要:本文主要讨论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因素以及 其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关键词:社会契约论、公意、家庭起 源论、暴力起源论 让 雅克卢梭(1712-1778)是18世纪法国杰出 的启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派中最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他的法 律思想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信奉天赋人 权说,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时人人是自由平等的,这是 天赋的权利,只有私有财产的确立才导致不平等的产生。作为他 的著作之一的《社会契约论》发表于1962年,是卢梭政治法律 思想的比较全面的概括。在本书屮,卢梭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 国家政治理论得到充分的论证。以下本文将就此展开讨论。社 会契约论的几个因素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卢梭反驳了国 家起源的两种理论:一是家庭起源理论;二是暴力起源理论。卢 梭认为,家庭是最原始的、最自然的社会,在家庭屮以父亲与子 女的爱为基础。但在国家中,首领对人民没有这种爱,有的只是 发号施令。可见,国家与家庭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因此他们之间 也不可能有什么因袭关系。至于暴力论或者战争论。卢梭说,战 争总是要基于一定利益目的之上的,但在自然状态下,谁也没有 什么固定的财产,所以私人间的战争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这就 证明,硬说国家产生于强者的暴力和私人战争的观点是毫无根据 的。同时,他也阐述了自己的国家理论,并且阐述了相关的因素。 1•前提之假设(1)天赋人权卢梭认为久是生而自由\"平等的。 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存在着原始社会。“一切社会之屮最古老而 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就是家庭。而孩子也只有在需要父亲养育的 时候,才依附于父亲。这种需要一旦停止,自然的联系也就解体。 孩子们解除了他们对于父亲应有的服从,父亲解除了他们对于孩 子应有的照顾以后,双方就都同等地恢复了

独立状态。\"从这种 人性的角度出发,卢梭认为我们未尝不可以将家庭当作政治社会 的原始模型,将父子关系比作原始社会屮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 关系,不过重要的是,“人们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会转让自己 的自由的雹卢梭还进一步批判了格老秀斯和霍布斯的观点。后 两者都主张君主专制,认为人类一切权利都应该服务于统治者。 卢梭认为他们的观点无异于在说,一群牛羊都有自己的首领,首 领保护他们就是为了吃掉他们。正如古罗马皇帝卡里古拉皇帝所 说的“君王都是神明,或者说人民都是畜生程或者说正像亚里士 多德所谓的“人根本不是天然平等的,而是有些人天生是奴隶, 另一些人天生是统治者。卢梭反对这种理论,认为这些只是一种 君主的理论。作为一个天生的民主论者,卢梭指出,亚里士多德 也许是对的,但他倒果为因了。因为假如真有天然的奴隶的话, 那也只是因为已经现有违反了天然的奴隶。强力创造了奴隶并使 他们永远成为奴隶。(2)绝境卢梭假设“人类曾经达到这样一 种境地,当时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在阻力上 已经超过了每个个人在那种状态屮为了自存所能运用的能量。于 是,那种原始状态便不能继续维持,并且如果人类不改变其生存 方式,就会消灭。2.方式:公意与众意公意在卢梭的政治理论 屮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其社会契约论、主权理论和法律理论等 都与之密切相关。尤其是社会契约论,用一句话表达出来即是: “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 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为了突出公意,卢梭还进一步严格地区分了公意和 众意。他认为公意与众意之间总是有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于 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 总和。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则剩 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卢梭认为社会契约是基于公意产生的。 在论述其成立具体方式,卢梭

提到三个方面:第一转让,如此才 可以做到对于所有的人的条件是同等的;第二,毫无保留地转让, 这才能使“联合体\"完美。如果一些人转让全部权利,而另外一些 人只转让部分,那么后果就可能使社会或者国家变成另一些人推 行暴政的工具;第三,只有全部转让,才能做到没有任何人奉献 岀自己,而人们可以从社会得到同样的权利,并增加社会的力量 以及保护自己的利益。他认为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建立的集合体才 能体现人民最高的共同意志。而他Z谓国家或者社会的产生也正 是在这样一种严格规定的方式下通过协议而产生的。3.国家之 产生

卢梭认为正是基于以上的前提条件和当时的绝境,人们为 了自存才不得不让度自己的权利从而组成国家的。总而言之,国 家的产生是基于公意的。正是如此,所以国家的立法权属于也只 能属于人民。即主权在民。卢梭还认为政府的产生,并不是契 约的内容或契约本身的目的。政府

只是人民为执行契约而创设的。他认为“公共力量就必须有 一个适当的代理人把它结合在一起,并使它按照公意的指示而活 动;他可以充当国家与主权者之间的联系,他对公共人格所起的 作用很有点象是灵魂与肉体的结合对一个人所起的作用那样。这 就是国家之中所以要有政府的理由;政府和主权者往往被人混 淆,其政府只不过是主权者的执行人。\"政府就是在臣民与主权 者Z间所建立的屮间体,它的职能就是使二者相互适应,它负责 执行法律并维护社会的以及政治的自由。契约论本身的缺陷1. 前提之无法证明卢梭提供的整个理论似乎是可以自足的,也就 是说按照他的理论思路的话,我们可以推导出和他一样的结论。 但是其前提是,我们必须认为卢梭提出的假设

或者前提为真,因 为“任何从错误的前提推导出的结论,其正确性都是值得怀疑 的。F旦是,卢梭的那些假设是否能遂人愿呢,或者说其说明足 以说服我们并使我们相信他的假设是正确的呢?只要,我们认真 地去想想,我们就会发现卢梭的前提的正确性与否Z论证存在着 许多困难。首先,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是无法直接证明的。卢 梭借助原始社会Z假设来证明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然而我们对 于古人类的生活习性的了解,或者说原始社会的了解,所借助的 是对现存的一些原始部落的考察。可是,这些原始部落和我们所 认为的原始社会的部落到底有多大共通之处。是有很大疑问的。 因为即使这些部落真的原始社会的部落的承继,它们也经过了几 万甚至几十万年的发展,他们的近况并不足以说明古人的情况。 此外,这几年来的考古学不断地将可能是人类产生的日期往前推 进,而每一次发现,都使我们将触角伸及上一次发现的几万年前, 甚至几十万年前。相形之下,人类的文明史可谓其短。因而,在 原始社会屮,人与人之间是否自由而且平等或者自由平等有多大 限度,依然是值得怀疑的。与其说,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笔者 更认为这是人类文明史发展的一种必然,因为在可以考证的社会 形态里,、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人的自由和平 等正是处于一种扩大和上升的趋势的。其次,所谓绝境的出现, 其证明也是有相当难度的。尽管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天,还依然无 法完全摆脱自然的威胁。但是,是什么时候是人们感到如果不组 成一个国家就生存无望呢?显然,现存的史料并无此类记载。因 此,要通过信史加以论证也缺乏可能性。再次,人民在什么时 候、什么地点、以何种方式达成了所谓的社会契约之无法证明。 当时人类社会居住本身的分散、交通的不便利都使得以那样一种 全社会的公意达成契约成为不可能实现的行为。和第二点一样, 这也是不可证知的。就此“三不可知\"而言,卢梭的理论是有缺 陷的。他在逻辑上的严密并

不能弥补他前提的可能性错误的不 足。2.前人不能为后人立法按照社会契约论,国家或者法律的 产生,乃是基于人民的合意。而我们知道,后人并没有参与社会 契约的制订过程,而且往往在他们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之后,他 们也没有明确地表示现行的社会契约是合乎他们的意愿的并承 认该契约对他们的那种强制性的约束力。相反,他们的权利和义 务都是前人未经其同意而擅自加于他们的。于是,这里,社会契 约论将不得不回答这样几个问题:a.人是否生而自由平等的? 如果是,那么前人的契约自然无法约朿后人,哪怕是为了他们的 利益。因为,后人享有和他们对等的选择自己的生活的权利。如 果不是,那么社会契约是如何达成的。b.于是,紧接着下来的 这个问题,将更加深刻。因为如果人与人之间,不是平等而自由 的,那么,社会契约论的基础将不复存在。这时候,我们又不禁 要问,在这样一种悖论的情况下,社会契约论的存在还有什么意 义?卢梭并没有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同样,后世的持社会契约论 的学者也一样未能令人满意地解答人们的疑惑。3.强调公意不 利于人权保护在卢梭的国家起源理论屮,涉及到人民权利和国 家权力的先后问题。卢梭认为人民的权利先于国家权力而存在, 国家权力的形

国家的哲学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2.【法】卢梭 著,《社会契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3.徐爱国、 李桂林、郭义贵著,《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北京大学岀版社,

2009年版4.【美】梯利著,《西法哲学史》,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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