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 权 证 书
企业名称:从江龙江香猪成品加工有限公司 乡龙江村领银坡
企业注册日: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香猪成品加工 万人民币
股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 日
股权占比: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比例为 %
编号:
地址:从江县雍里
注册资金: 万人民币
拟投资资金:170
所属股权类型:原始股/
出资日期: 年 月
兹证明 是从江龙江香猪成品加工有限公司原始股股东,持上述股份。
企业盖章:从江龙江香猪成品加工有限公司 董事长:石全忠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股权证书为股东持股凭证,股东凭此证享受公司章程和制度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本股权证书不得涂改、伪造,私自抵押、转让、买卖无效。
2、股东依据企业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转让股权时,须持股权证书和原始股本人到公司办理有关手续,本股权证制作除三处签字外其余地方不得手写。
3、本证书经股权人、董事长签字及加盖企业公章并与董事会留底股权证书一致加盖骑缝章方为有效。一式二份股权人和董事会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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