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老乡中心校教师教育科研成果奖奖励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科研和教学水平,使教育教学成果得到推广,鼓励教师成为研究型教师,鼓励教师在完成日常课堂教学之余,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对在课堂教学,艺术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特制定班老乡中心校教师教育科研成果奖奖励实施方案:
一、获奖范围(以获奖证书为准):
①教研论文发表或获奖; ②科研课题获奖;
③优质课获奖(包括录像课、说课、导学案、课例等); ④优秀课件制作获奖;
⑤德育成绩突出而受到上级部门嘉奖的; ⑥各级各类报刊的文章发表;
⑦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其他类型的竞赛活动。 二、奖励办法:
获国家级的奖励人民币100元;获省级的奖励人民币50元;获市级的奖励人民币30元;获县级的奖励人民币20元. 三、本方案于二○○九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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