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校园的规定
依据《XX省教育厅关于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排查 整改情况的通报(X教基函(20XX) 41号)》和市教育局相 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L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活动,学校组织的日常活动不 得以赞助、挂名、冠名等方式发布或隐性植入商业广告。
2 .不得在共青团、少先队标识、标志或团队活动、学生 会活动、社团活动中发布或隐性植入商业广告。
3 .不得携带有校外辅导培训机构等商业广告的宣传册、 书包、手提袋、文具或教材、教辅材料、学辅资料、练习册、 书籍、学习资料、器物等进入校园。
4 .不得在学生文具、教师教具上印刻商业标识,发布或 隐性植入商业广告,不接收带有商业宣传推广或变相发布商 业广告的捐赠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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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利用学生校服发布或隐性植入商业广告。 .不得利用校车发布或隐性植入商业广告。
7 .不得在学校宣传栏、警示牌、指示牌或其他张贴物、 悬挂物上发布或隐性植入商业广告。
8,不得在学校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或隐性植入商业广 告。
9 .不得在学校门口、周边围墙等附属设施发布或隐性植 入商业广告,不得在校门口或校园内散发小广告。
10 .严格门卫校门口出入管理,严禁教职工、外来人员 进入校园发布商业广告或为商业机构做宣传。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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