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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之法治建设的现实问题和制约因素

2020-05-02 来源:爱问旅游网
乡村振兴之法治建设的现实问题和制约

因素

摘要: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法治建设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因此,需要正视乡村振兴中法治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及其深层次制约因素。

关键词:乡村振兴 法治建设 制约因素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其中,乡村振兴的法治建设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目前,乡村振兴中的法治建设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并有着深层次的制约因素。

一、乡村振兴中法治建设存在的现实问题

由于受自然经济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的法治建设相对于经济发展的速度而言还很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薄,农村的法治化的程度还较低。

1、农民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但总体水平不高且法律素质偏低。通过几十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法治一词在很多农民心中已经扎根。但农民中法盲的数量依然较大;农民对法律的认识很多仍是局限于对刑法的一种感性认识,而对其他法律知之甚少;农民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往往借助家族、村社和家庭的力量来解决,以化解纠纷、息事宁人为主要原则,或者采取“私了”的办法,一般不通过法律的渠道来解决。可见,广大农村虽然经过几十年普法,但仍然有很多农民对法律认识不深,了解不够。

2、部分农村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农村干部对国家颁布的法律一知半解的不在少数,法律知识的缺乏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依法办事意识的淡薄。不少农村基层干部不懂法、不学法,轻视农村法治;有些农村干部把经济建设与法律对立起

来,认为“经济要上,法律就让”;还有的农村干部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犯法、徇私枉法。

3、农村的立法情况滞后于现实发展的需要。目前,关于农村的法律从数量和质量上都还不足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而且,个别法律内容上与农民的实际生活存在某种程度上的脱离,从而使某些法律、法规在农村的有效贯彻执行滞后。农业立法滞后并且薄弱;农村法律法规分布不均匀;农业立法质量不高;农村法律法规层次低;《农业法》配套法律法规跟不上等等。这些立法上的不足与缺失已成为制约农村法治建设的关键问题。

4、农村不规范的行政执法问题损害法治建设。农村行政执法主体不规范、混杂、力量分散、权威不高,并且,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少,经费严重不足;农村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依法行政观念不够强;现行法律法规对农村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存在明显缺陷,造成农村行政执法不一;农村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不能严格依法办事;农村行政执法程序不一,制度不严;农村行政执法监督滞后,体系不健全。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法律在农村社会难以有效贯彻执行。

5、农村司法机构缺乏且法律服务落后。在农村许多地方,往往一个中心法庭要管辖二、三个乡镇,经济越不发达的地方,管辖范围一般越大。农民想打官司,常常要跑几十甚至上百里山路才能找到法庭。在农村经济纠纷案件告状难、打官司难的情况相当普遍。农村基层司法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缺乏。大多数乡镇的司法助理员,由于缺乏编制,几乎都是兼职干部或招聘人员,有的自身并不懂得多少法律,还有一些乡(镇)未建立法律服务所。这些都已成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亟待解决的基础性工作。

6、农村的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收效不明显。在农村往往还存在着普法宣传教育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情况。由于受到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农村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经常存在着氛围不浓、机制不全、形式单一、内容单调、效果不佳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普法宣传教育没有深入实际,往往是流于形式,成效很不明显,加之经费有限,乡镇财政普遍紧张,村级财力更是入不敷出,农

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活动经费无法得到保障,这些都制约了普法宣传教育的进一步开展。

二、乡村振兴中法治建设的制约因素

目前,农村地区的民主法治程度还不够高,法治观念不强。在很多地区,农村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较为薄弱;而相应地这些地区农民的法治水平也比较落后。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农村地区的民主法治工作困难重重;是什么原因使得农村干部群众法治观念落后、淡薄呢?

(一)传统农村文化的制约

我国农村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人治”观念根深蒂固,人治思想还占据着很大市场。与法治所要求的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权利本位、权力制约和公正、平等的法律理念相违背。长期以来,大量的制定法在农村被“宗法”、“土政策”所规避,众多纠纷游离于法院之外,轻视法治、漠视权利观念盛行。与此同时,农村地区往往教育发展比较落后,而教育的落后又使广大农民文化水平普遍比较低,无法对法律知识进行自主的学习,民主法治的思想较难通过知识这个渠道进入农民的头脑。农村地区的文化欠发达,又同时给了落后的封建文化和封建思想以生存的条件,而民主自由平等的思想则往往被排除在外。以上这些表明,农村地区落后的历史传统以及农村地区的文化知识水平和文化背景对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二)农村经济发展落后的制约

农村生产力低下,经济发展落后,尤其是贫困,是农村法治建设的首要障碍。农村生产力低下,极大地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不发达,或者不能达到相当的发达程度,农村的法治建设就会因缺乏必要的经济支持而受阻。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使得农民的利益时常难以获得应有的保障,使农民缺乏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同时,也使农村法治建设缺乏应有的经济基础。由于经济条件的落后,使得农村地区的普法工作困难重重,也限制了法律对整个农村地区的约束和影响。同样,正是由于经济条件的制约,农村的普法工作以及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时常因为资金的缺乏而无法开展。

(三)农村民主政治机制不健全的制约

直接管理广大农村地区的是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是不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不少乡镇干部不具备应有的民主观念,许多乡镇干部的法律意识非常薄弱。乡镇干部没有做到依法行政与依法办事,这就直接导致其下属的村级政权的民主法治建设往往成为一句空话,进而严重影响了农村基层政权的民主法治建设。法治是以民主政治作为基础的,法治建设需要社会绝大多数成员的共同参与。从农村法治要求的标准来看,好的制度安排在实践中尚有较大的缺陷,已成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推进的障碍。主要表现在:基层政权对村民自治制度的“过度侵蚀”;村民委员会的议事、决策民主程度仍不高,对村干部没有硬约束;村民民主自治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农村民主政治机制的不健全使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受到制约。

(四)农村立法和执法缺位的制约

农村地区的立法和执法跟不上,也是制约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开展的重要因素。调整农村、农业、农民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乡政府的临时处置权利很大,随意性很强,农村有很多复杂问题,很多时候找不到处理的法律依据,乡干部只能依靠自己的思维方式来临时处置,事件的处理方式与乡干部的政策水平、法律水平有很大关系,造成农民对法律认识有误解,认为还是干部说了算,失去了对法治的信仰。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涉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一些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法律法规已经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与此对应的是农村的执法工作也存在不少漏洞,如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行困难等等,这些问题也是导致农村地区民主法治程度不高,民主法治建设面临困难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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