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是推进全⾯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也是推进全⾯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雁飞说,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度统⼀的,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上就是通过法定程序让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的领导核⼼作⽤。
笔者觉得: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个抓⼿。在“四个全⾯”中,“全⾯依法国”,是⼀个重点。尤其是在当前的社会治理中,更离不开依法治国这个利器。
其实,⾃从封建社会以来,国家的法律就⼀直在发挥着社会治理上的重要作⽤。今天,我们依然要看到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上的突出成就。
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的法治也要与时俱进。⼀是国家层⾯对法治的重新判断的理论,在更新。⼆是社会公众对法治的需求在提升。三是法治在社会主义制度中的作⽤更加凸显。
这些变化,都需要我们党领导好依法治国的各项⼯作。只有我们党才能抓好这项⼯作。这也是我们党肩负的⼀项重要的⼯作使命。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滕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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