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的是有马和民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的《新编教育社会学》。这本书把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界定为“学校系统中的行为、活动、组织和制度之间的结构关系及其互动的过程”。它以功能理论、冲突理论和互动理论为理论基础,来解释研究教育行为和教育事实。学校成员的行为,课堂教学、教育知识,班级组织、学校组织便成为教育社会学研究的基本内容;教育制度及其他社会制度的关系便自然成了教育社会学研究的重要事实。这本书紧扣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从教育社会学的学科论、教育行为论、教育活动论、教育组织论、教育制度论、教育功能论六个方面对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社会学的分析。
学习教育社会学、接受教育社会学的训练,可以改变我们研究教育事实的方式。教育社会学的视角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一个教育问题多方面的社会原因,帮组我们去了解整个学校教育体系是如何运转的,以及学校是如何与更大的社会体系发生联系的。我们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时时刻刻都在与社会发生着联系。如果让你分析儿童失学的原因,你是否能考虑到地区差异、性别差异、文化传统、家庭经济、家长的观念等因素?在没有学习教育社会学之前,我分析问题的角度单一,不会从多个角度来思考问题,不过自从读了《新编教育社会学》这本之后我学会了从多个角度来分问题,并且对遇到了问题了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还记得第一节教育社会学课上,苏老师给我们讲了常识和教育社会学的区别,让我们要敢于打破自己的眼睛看到的,“发挥社会学的想象力”。在“教育世界”我们往往以自己的感性认识、“第一印象”来认识评价我们所看到的世界。我们关于教育的经验和常识在一定过程度上却成为我们正确认识教育事实的绊脚石。跨越“经验”、“常识”这些表面的现象,寻找作为原因的社会因素来揭穿教育事实的真相,将会给我们带来全新的研究的体验。
在读书的时候给我触动最大的是对教育不平等问题的分析。在社会和个体的教育需要是满足还是限制的问题上存在着一种“悖论现象”。制度起源于人类的需要,但是在怎样看待制度与需要的关系问题上,东西方之间似乎存在着微妙而深刻的分歧。分歧的实质在于:制度的制定及其继续存在,到底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还是为了限制人的需要?对此可以作出一种回答:制度的功能既是为了满足,也是为了限制,有时限制正是为了满足,有时限制这种需要是为了满足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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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需要。我们的高考制度不也是如此吗?“现今的教育是一种制度化教育,这种教育,在功能方式上,是一种英才的筛选体系;在组织特征上,是一个自我封闭的连续系统,这种连续性在保证部分受教育连续的同时,也使更多人受教育的道路中断。”马和民先生在书中这样来评价我们的教育。高考制度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我们都知道,高考为我国高校科学、有效地选拨人才,引导中学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摒弃了权利、出生和人际关系等因素对教育公平的干扰,体现在客观和公正,保证了个人凭才能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然而,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表面公平之中,不能忽略其隐含着的深层次的实质性不公平,其结果直接影响到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实现。高考作为高等教育的起点,,内在的要求入学机会均等。而高考在地域、城乡、性别、民族、阶层等维度均存在很大的差别,这些因素都会直接导致入学机会的不平等。各地分数线的划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高考在发挥选拔一批考生使他们具有接受高等教育权利的功能的同时,相应地限制了落榜生的发展。这就是教育的限制功能,它在选择功能这一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
以前在分析问题都是肤浅的找一些看似相关的原因,没有真正的深入问题的内部,找出问题的实质。用教育的功能论来分析高考的不公平,让我耳目一新,很受启发。
这本教育社会学调理很清楚并且通俗易懂,书中还介绍了很多和我们生活相关的案例,让我们更容易理解枯燥的理论。但是这本在基本理论的介绍方面不是很好,它侧重于对教育事实的分析,而忽视了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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