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劳动纪律
第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二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依据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有事需书面请假,未经甲方同意,擅离工作岗位超过48小时,按制度进行处理,并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第四条保证工作质量,如造成质量事故的按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七、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双方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其他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1 年 6月 5 日 2011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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