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绿色环保组织、动物保护主义者非常活跃,成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急先锋。其实,在我国古代,也有这样的先驱。明代有个叫李苏的动物学家,写过一本专著,叫《见物》。在书中,他为动物的生命和尊严大声疾呼,“猛兽吃人的时候,人们非常痛恨;可是人常年猎食猛兽,猛兽又作何感想?如果它们有灵性的话,恐怕也要把人视为禽兽吧!圣人说:‘看到禽兽鲜活的样子,就不忍看它们死时的惨状;听到它们的声音,就不忍吃它们的肉。’……君子在享用万物的时候,都要存一份感恩之心。猫啊,狗啊,要养就养它一辈子;耕牛啊,战马啊,更不能轻易屠杀”。
清代的郑板桥曾经写过一篇非常有诗意的文章,呼吁尊重动物的自由和幸福。他说:“想养鸟的话,不如多多地种树,在房子周围种上几百棵,形成一片茂密的树林,让它成为鸟的国度、鸟的家园。天要亮的时候,刚刚从睡梦中醒来,还在被窝里辗转反侧,就听到一片清脆的鸟鸣,如同奏响了《云门》《咸池》之曲。披上衣服起床,洗脸、漱口、喝茶,只见百鸟五彩缤纷的羽毛,振翅翱翔,穿梭往来,目不暇给,这绝不是一笼一鸟的乐趣可以比拟的。人生的乐趣,就是以天地为苑囿养育飞禽走兽,以江汉为池塘观赏游鱼,顺应自
然,这才是至乐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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