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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2021-01-10 来源:爱问旅游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气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政发[2006]65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6.08.02 【实施日期】2006.08.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黑政发〔2006〕65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防灾减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气象工作中存在的对暴雨等突发性重大灾害天气实施有效监测能力不足,预测预报水平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率不高,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服务体系不健全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6〕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气象事业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1 / 3

一、我省气象事业发展的总任务和奋斗目标

(一)总任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资源气象和安全气象的发展方向,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需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建设,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提升气象服务保障能力。

(二)奋斗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成能够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需要,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使我省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全国中部地区先进水平;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使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加快气象事业现代化建设

(三)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提高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在粮食主产区、森林火灾易发区、主要江河流域以及气候敏感区内新建一批加密自动气象站。加快改造和建设农村乡镇自动雨量网、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网,在林区建成下垫面植被及林木含水量监测网;在现有大气探测设备的基础上,增建新一代天气雷达、双偏振移动雷达、移动式探空雷达、风廓线雷达、气象卫星中规模利用站、卫星地面接收站(DVB-S)、地基气象监测站(GPS)等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成分污染气象监测网、全雷电监测网;加快建成陆地、高空、卫星相结合的自动化遥感、遥测一体化的全天候大气立体综合观测系统。 (四)强化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气象信息资源共享。建成由先进的计算机系统和海量存储设备支持的省级气象信息中心,负责全省各行业气象信息存储、整理、分发,实现全省气象观测数据的共享。农垦、森工等系统的气象台站、水利、民航等系统的雨量站和气象系统的各台站及乡镇雨量站,要按规定交换气象观测资料。水利、林业、农业、民航、国土、城建、环保、地震、交通、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气象信息平台,积极提供和共享气象数据信息。 2 / 3

(五)完善预报预测系统,努力提高天气预报预测水平。坚持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

预测准确率为核心,不断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优化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预报预测业务,建立健全气候变化、大气成分、雷电预测预警业务。重点建立以数值预报为基础的精细化预报业务平台,积极推进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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