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华新
2006年第5期 ——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出发,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历史任务,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支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当前,如何支持新农村建设,笔者认为,财政部门应按照统筹城乡发展、“两个反哺”和“多予、少取、放活”的要求,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着力构建好“四个体系”。
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新农村建设必须以生产发展为基础,只有生产发展了,经济实力增强了,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财政部门应以发展农业经济为着力点,全面构建设施完善、科技服务网络健全、产业化经营水平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高、产品质量安全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一是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通过重点支持江河湖泊治理、水库整险加固、涵闸泵站改造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支持土地治理和中低产田改造,解决好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等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和推广,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通过支持农业适用新技术、高效新品种、种养新模式的科技攻关,支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和“以钱养事”服务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与普及。三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推动生产组织方式转变。通过大力扶持专业技术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以及股份合作等组织发展,逐步改变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模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四是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放大规模效应。充分运用财政政策手段,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
业做大做强,发挥其辐射带动效应。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支持高效高产、优质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变资源优势为财源优势。五是支持农业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防控、救助体系,同时鼓励保险公司发展农业灾害保险业务,增强防范农业生产风险的能力。
加大对农村的投入,构建农村公共产品保障体系
加快改变农村公共事业相对滞后的状况,努力构造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农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一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加快乡村路、水、电、通讯等公共设施建设。应鼓励有条件的大型超市、连锁店进驻农村,完善农村市场流通体系。支持农村小集镇建设、危旧房屋更新改造和地域风情民居民宅建设,同时抓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二是支持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免费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完善教师工资县级统发制度,加大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支持农村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和教学条件的改善,逐步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三是支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大力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和农民就医条件,积极支持农村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推动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其它重大疫病的防治工作。四是支持农村文化事业,丰富农民文化生活。重点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传统文化发展。五是支持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优美型新农村。通过巩固完善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等生态工程,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通过扶持设施农业,推广标准化的畜禽安全生产方式,改善养殖环境。通过支持农村“五改五通”,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沟渠水塘、畜圈院落整治,优化人居环境。通过鼓励农民使用
沼气、桔杆气化等清洁能源,减少环境污染。六是支持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加大对农民的投入,构建农民收入稳定增长体系
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一是支持科技培训,让新型农民靠“素质”增收。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青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送科技下乡活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靠“素质”增收、致富的能力。二是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从事非农生产“转移”增收。让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非农生产,是增加农民收入、化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有效途径。财政部门应通过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投入,完善补助资金“一折通”的发放和管理,充分调动劳动、扶贫、职工技校等部门和单位积极性,提高劳动力转移培训效果,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渠道。三是不断完善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和补助机制,让农民靠“政策”增收。对现有粮食直补、粮种补贴等涉农补助资金,积极探索完善简便、高效、易操作、低成本的操作模式,同时研究探索综合补贴模式,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效应,促进农民增收。四是规范农村分配关系,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大力支持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加大财政对下转移支付的力度,支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对农民负担的监管,切实建立农民负担减轻规范稳定的长效机制。五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让受惠农民靠“减支”增收。通过实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广覆盖”,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升农民的福利水平。
创新投入机制,构建财政支农资金绩效体系
新农村建设的投资需求和财政资源有限是一个永恒的矛盾,仅靠增加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注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发挥其杠杆效应、导向效应、放大效应,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支农资金来源多渠道的新格局。一是财政投入必须体现政府职能和财政公共性。财政不能“缺位”,但更不能“越位”,应合理界定财政支持的范围和重点,逐步实现财政支持与市场调节的有效对接。二是注重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坚持资金性质不变、来源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原则,坚持以县为主、规划引导、项目带动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主导产业或重点建设项目为资金整合平台,统筹安排资金,增强政策合力,避免资金分散分割和撒“胡椒面”的现象。三是对农村公益事业,继续探索完善“以钱养事”机制,确保资金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公益事业应按项目定资金,项目可以采取招标制。四是对兼有公益性和经营性的项目,包括农民直接受益的小型公益设施,在区分项目性质主次的基础上,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等方式给予扶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五是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探索参股经营模式,对发展前景看好或有产品市场、有技术支撑,但面临“资金瓶颈”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建立合理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和财务监督机制,促进其按市场要求快速发展,确保财政参股投资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同时注重运用财政信贷贴息和融资担保措施,促进龙头企业吸引信贷资金支持。六是加强财务管理。通过健全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资金分配办法及支农项目的专家评审、绩效考评、招标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完工项目管护等制度,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此外,还可以充分借鉴国外比较成熟的投资方式,如推行农业设施、农业资源的有偿使用办法,形成资产、资源再生能力和再投入机制,通过有偿使用、股份合作、承包、租赁等方式,建立积累发展制度,确保农业资本有效营运。■
(作者系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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