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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检测)

2024-05-22 来源:爱问旅游网
 专业培养计划 名称 文件编号 版本 页码 04 1/3 ZJIC/C4/030602 修改状态 生效日期 0 2008-07-01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检测) (2008级)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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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需要,能应用科学技术,从事公路与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建设的原材料试验、质检、工程施工、维护和管理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就业岗位和职业资格

(一)就业岗位

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主要是:

1.各交通工程建设公司的试验检测员、质检员和施工技术员岗位。 2.各地区交通工程检测中心的试验检测员岗位。 3.其它土建类单位的试验检测员、施工技术员岗位。 (二)职业资格

1.浙江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培训考试合格证。 2.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3.筑路、养护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公路测量工、试验工等)。 4.AUTOCAD资格证书。

三、人才规格

(一)职业素质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觉悟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正确的荣辱观,具有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具有认真的学习态度和艰苦奋斗的精神,热爱劳动、遵纪守法、自律谦虚,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一线岗位适应能力,有较好的文化修养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体魄。

(二)职业岗位知识要求

1.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

2.具备必需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工程构造、养护与施工技术等基本知识。

3.能跟踪公路检测技术的发展动态、新知识、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等。 4.掌握计算机应用基础(WORD/EXCEL/INTERNET)方面的知识。 5.掌握必需的英语知识。 (三)职业岗位技能要求

1.具有公路几何线形检测与施工放样的能力。

2.具有原材料试验、路基路面试验检测与施工的能力。(核心能力) 3.具有桥涵、隧道试验检测与施工的能力。(核心能力) 4.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数据分析的能力。(核心能力) 5.具有识读和绘制工程结构设计图的基本能力。

6.具有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工程养护的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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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培养计划 名称 文件编号 版本 页码 04 2/3 ZJIC/C4/030602 修改状态 生效日期 0 2008-07-01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检测) (2008级) 7.具有对相关试验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规范较熟练的理解与应用能力。(核心能力)

8.具有操作计算机及实际应用能力。 9.具有阅读和翻译英文资料的一般能力。

四、招生对象及学制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 2.学制:全日制3年。

五、专业(实训)核心课程

1.专业核心课程

道路建筑材料、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路基路面试验检测技术、桥涵工程试验检测技术、隧道工程试验检测技术。

2.实训核心课程

道路建筑材料实训、测量综合实训、职业资格技能实训、毕业综合实践。

六、要求修读的总学分和学时比例

1.要求修读的最低学分为149学分,其中课程教学95学分,单列的实践教学54学分。 2.各类课程学时比例 必修课 院定必修课 504 33.2% 83.2% 3.实践教学总学时及比例

本培养计划总学时为2384学时,实践教学总时数为1226学时,占总学时的51.4%。

系定必修课 760 50.0% 64 4.2% 16.8% 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 192 12.6% 课程教学总学时 1520 100% 100% 七、课程设置与实践教学安排

1.课程设置

(1)必修课共计79学分。其中院定必修课31.5学分,系定必修课47.5学分。

(2)选修课共计16学分。其中公共选修课至少修满4学分,专业选修课至少修满12学分。

2.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单列实践教学和随课进行的实践教学。其中单列的实践教学共54学分,包括计算机“四会”实训、计算机绘图实训、道路建筑材料实训、测量综合实训、职业资格技能实训和毕业综合实践等。

八、有关说明

1.教学进程表中“考试学期”栏空白的课程为考查课程,带“*”的表示在期末考试停课前进行考试的课程,带“Δ”的表示核心课程或主要实践环节,带“#”的表示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学期成绩的课程。

2.公共选修课课目未列入教学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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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培养计划 名称 文件编号 版本 页码 04 3/3 ZJIC/C4/030602 修改状态 生效日期 0 2008-07-01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检测) (2008级) 3.学时计算时,单列的实训或实习等每周按32学时、2学分计算。

4.《形势与政策》教育按教育部规定每学期安排16学时,按学年进行考核,三年共计1学分。故在教学进行表中讲授按16学时计,学分按1学分计。

5、社会实践的有关规定和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6.学生至少应获得一项资格证书。

7.若在省级及以上各项科技或人文类竞赛中获奖,根据其获奖等级,经教务处确认,可以替代相关的公共选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学分。

8.《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开设40学时,计2.5学分,从学生入学至毕业进行全过程教学,课程全部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则给予学分。

9.《安全教育》课程开设16学时,计1学分,1- 4学期进行,每学期4学时,课程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则给予学分。

10.公路几何线形检测技术、路基路面试验检测技术、桥涵工程试验检测技术和隧道工程试验检测技术可采用半工半续的方式完成。

11.职业资格技能实训是指为学生的专业资格证书所进行的专项训练和考核工作。 12.毕业综合实践主要是安排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在指导教师指导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指导下完成毕业实习周记与总结、毕业论文与毕业答辩等工作。

九、教学进程计划表

编制人:康忠寿

审核人:郭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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