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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资本进入银行的可行途径

2022-03-18 来源:爱问旅游网
民营资本进入银行的可行途径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顾问 吴晓灵 [ 2013-10-19 ] 共有0条点评

导读:收购兼并及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基础上重新申请牌照,这些比重新设立一家单一的银行更有前途。

发展民营银行的诉求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很多人都想办银行,当初最朴实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融资。因为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只有国有银行,而国有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以及一些集体企业,改革开放后产生的民营经济,在贷款方面的供给不足,所以很多人产生了办民营银行来为民营经济服务的想法。

而且,中小企业融资也比较难,很多人也想开办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有银行。另外,过去支持科技和教育发展的资金不够,因而有人想通过设立银行来为科技、教育融资。但是,我认为银行有特定的规律,并不是哪一个领域缺钱就要办一个银行。

银行的目的是吸收公众存款进行放贷,为了保证社会公众资金的安全,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非常注重资金的流动性、偿还性、盈利性,为了达到这些目的,银行的资产运用必须是分散的,不能够集中在某一个领域当中。所以除了政策性银行之外,一般很少有专门为某一个产业服务的银行,这是由银行的经营特点决定的。 对弱势群体的扶持主要靠政策的引导。近几年来,政府不断地要求商业银行要为小微企业服务,并提出了很多政策要求,而最终起到实质性作用的还是利益的引导。正如马蔚华所说:“现在为中小企业服务是银行发自内心的目标追求”。巴塞尔协议对于大企业风险权重的要求是100%,对于中小企业风险权重是75%,而75%的风险权重有利于节约资本。为什么大企业的风险权重高,小企业的风险权重低呢?从违约率来看,很可能大企业的违约率低,中小企业违约率高,但是中小企业的额度小,它违约之后损失率低,而大企业违约率虽低,但是违约的损失率高。这也是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经验总结。在1999年人民银行号召农村信用社对农户进行贷款之前,农信社经常乐于对乡镇企业进行放贷,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一个乡镇企业倒闭带来的损失很大。但是向农户放款之后,也仅仅是几千块钱,多则一两万块钱,就算有十个农户还不上钱,损失也不算太大。所以,这种风险权重的设置是有道理的,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自发地愿意来为中小企业服务。

能够发股票和债券的都是大企业,所以大型和中型的优质企业都直接走向了资本市场。商业银行天生服务于风险中段资产,高风险的资产商业银行不会介入,太低风险的资产是资本市场的优质客户。因而,要解决各类经济实体的资金需求问题,出路不在于建立一个为这个群体服务的专门银行,而在于如何很好地规划整个政策的设计和引导。

办银行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寻求金融业的高额回报。2012年3季度,沪深两市银行业的资本回报率是16.59%,非金融企业的资本回报率是4.43%,表面来看,金融企业盈利能力更高。但是从资产利润率来看,上市银行的资产利润率是0.99%,而非金融的资产利润率是3.16%。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主要是杠杆率不同。银行是一个高杠杆的行业,它的资本利润率很高,但是要获得这么高的资本利润率,所需经营资产的规模也必须很大。

也有很多的人把金融业作为一个产业来进行投资,获取回报,用优质服务获取利润是我们应该鼓励的。金融和实体经济都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

另外,我们应该以平常心来看待金融业。并非进入金融业就一定能赚大钱,要有承担风险的充分思想准备,要付出艰辛的劳动,要以优质的服务来赢得社会的回报。

民营资本进入银行的历史

民营资本进入银行的大门是敞开的,民营资本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进入银行?一是通过增资扩股。二是参与发起村镇银行。到目前为止,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还是金融机构,但非金融机构的比例已经可以达到85%。三是参与改制、重组。农信社从联社变成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变成城商行,城商行上市、增资扩股或改制时,民营资本可进入。四是参与风险处置与重组。当一些银行或金融机构出现了风险需要重新处置和重组的时候,民营资本也可以进入。五是农村信用社和中小金融机构。过去,自然人的入股比例是千分之五,现在已经允许达到2%,这是一个很高的入股比例。

在这些政策的允许下,2012年底,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民间资本达到约42%,城市商业银行的民间资本股份占比约54%,有些城商行民营资本占比甚至达到百分之百,而农村的中小机构中民营资本超过了90%。 对于民营资本进入银行存在诸多诉求和不满,问题主要集中于各类银行的发起设立和控制权的问题上。民营资本进入银行寻求的是主发起权和控制权,其进入的壁垒并不存在,问题在于,民营资本进入之后能否作为主要的发起人,对金融机构进行控制。银监会在发起村镇银行时明文规定,村镇银行主发起人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控股率为20%,而现在已经降至15%,这一变化主要源于在金融风险处置的过程中,政府对此问题的看法。

我国政府在处置金融风险时几乎承担了对个人债权的全部责任,因而对控制权格外关注。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新兴的金融机构对民营资本是全面开放的,但是开放的结果并不理想,出现了一些风险。比如80年代发起城市信用社初期,并没有任何身份的限制,但是后来城市信用社出现了很多风险和坏账,怎么来处置这些问题,当时有两种办法。一种是让信用社破产,风险自担,就是让存款人承担信用社破产风险。但是,90年代初,市场经济的理念尚未确立,老百姓还没有自担风险的准备,一旦某个城市信用社破产,破产资产肯定不足以清偿债务,还会引起连锁反应,诱发所有城市信用社的挤兑,这是当时政府最担心的问题。

另一种方法是对诚信社进行重组。城市信用社的小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为了对其进行改制,使它更规范地进行管理,于是取消信用社的独立法人地位,成立城市商业银行,化解风险。当然,在组建城商行过程当中,也对一些城商行的股权进行了折价,同时还引进了一些想在金融界投资的人,让他们承担一些信用社过去的亏损。在这个重组的过程中,处置了一定的不良资产,但是也掩盖了很多的不良资产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当时决定城商行由地方政府主导。

回顾民营资本入股银行的历史,效果并不理想,所以对民营资本就产生了一种不信任感,现在来看,这种看法是错误的。由于体制的原因,即政府过多地承担了金融机构经营失败的风险;历史的原因,即民营资本以比较分散、小额的方式进入金融机构之后,并没有发挥好民营资本在治理结构当中良好的表率作用,正因如此,民营资本受到了不平等的对待。中国改革发展到今天,我们应该在市场经济中给民营资本以平等的地位。 除了1980年代城市信用社的组建、1990年代末金融机构兼并重组,现在民营资本面临第三次进入金融界的历史机遇,这次非常明确地提出要平等地对待民营资本。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和方式来迎接第三次机遇呢?

民营资本进入银行尚存诸多挑战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有了长足的发展。2005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上市改制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在市场化的方向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新建民营银行面临诸多挑战。

监管当局要求所有金融机构为国民经济服务,为中小企业服务。同时由于利益驱动,也使得我们的银行不管是大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都感觉到了这种经营的压力,他们也在努力地向中小企业服务倾斜,向农村服务倾斜。在这样的形势下,民营资本要进入银行业,会面临许多挑战。

争夺存款市场信誉的挑战。现在,信贷市场、尤其是存款市场竞争白热化。在储户面对国有银行和民营银行做选择时,二者就面临着竞争。

单一银行服务功能有限的挑战。在开始发起成立一家银行的时候,不可能马上就有分支行,而是单一银行。比如村镇银行发起时也是一家独立银行。银行的核心业务是存款、贷款和结算,单一银行没有结算渠道,而如果没有畅通的结算渠道,企业就不愿意开户。我曾对很多乡镇银行和村镇银行进行过调查,他们最大的困扰就是吸取存款,银行储蓄基本上靠亲戚朋友、员工通过关系来拉存款。在这种情况下,单一银行缺乏结算渠道、不能发放信用卡等功能,如何能同具备这些功能的银行进行竞争?

股权与真实控制权的挑战。在中国,大股东并不意味着对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虽然有很多股东进行了实际投资,但都不懂经营,所以公司往往由经营者控制。投资银行也是同样的道理,虽然获得了大额股份,但因为不懂经营,最后未必能够真正落实控制权。

人才的挑战和竞争。金融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行业,所有想进入金融业的企业家并非都是银行经营的行家里手,所以需要雇佣职业经理人。现在银行都在扩张,银行人才的竞争非常激烈,所有股份制银行、城商行成立之初都从国有银行挖掘人才,人力成本的投入很高。

历史上的教训和困难并不表明民营资本不可以进入银行,历史会让大家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现在面临怎样的挑战。

民资进入银行的可行路径

民营资本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才能够真正进入到金融界和银行业呢,我想讲以下几个观点。

新银行我们需要从两方面来改进。一方面,政府要改革监管理念,不要对民营资本有歧视,要尊重股权,要平等公平地对待各种所有制的投资人。当然,我们对于投资人要有资格的考量,对股东的资质应该有所挑选,因为银行是一个有外部效应的社会企业,政府应该把好关,但是一旦符合条件就应该一视同仁对待。另一方面,对于民营资本而言,要端正投资理念,进到银行绝对不是给自己搭建一个融资平台,这样做最后肯定会失败。因为对于金融业来说,关连交易是非常忌讳的。要以优质服务获取回报。

存量收购兼并,提升发展起点。前面提到,重新发起设立一家独立的银行会面临信誉、网点、人才等问题,这是很难克服的。当然,也会有人提到台州商业银行、泰隆商业银行等发展得很好,这两家银行都是从城市信用社发展起来的,在八十年代,老百姓对城市信用社的信任和对国有银行是一样的。这些银行的网点、信誉也都有一定历史积累。如果现在收购兼并一些发展状况不太好的银行,重新整合之后,发展起点也能有所提高。 另辟蹊径,错位竞争。金融投资除了银行以外还有很多,包括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还有很多金融

中介服务,如第三方理财等,民营资本不应都以银行为投资目标。

互联网金融与民营银行。民营银行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下,必须走跟别人不一样的道路。我认为,在互联网金融的基础上嫁接重组而成民营银行是有希望的。

金融的本质是信用货币的创造和资金的融通,资金融通有三个关键要素,即信息、渠道、价格。当信息不对称的时候,就出现了信息的中介,也就是金融中介,金融中介产生的目的就是解决投资人和筹资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金融中介搭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平台,而且设计了一些金融产品,它就构筑了渠道。从资金盈余方向资金需求方进行资金的转移。

我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定义是,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加工、传递金融信息,办理金融业务。不管是传统的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公司利用这些手段来办理金融业务,并不影响事情的本质,即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手段解决信息的加工和传递问题,构建渠道,完成资金的融通。

传统金融业与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业在收集信息、加工信息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有技术手段的不同。传统的银行通过人对人的信息采集来进行加工。在利用信息技术方面,银行也是走在前列的,银行从来都是信息技术最大的客户,不断地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解决自身业务问题。互联网的技术要比银行技术更先进,例如社交网站、移动支付、搜索引擎、云计算,互联网正是基于这些新的技术来完成信用评估。传统银行只是用了信息技术进行汇集加工,且没有社交网站多头、开放的信息源。

互联网难以解决大额融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而还需要有专门的信用中介机构,如银行、券商、财富管理等。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开展的业务有:一是基于电商的结算业务,就是目前基于淘宝网的支付宝。二是基于电商信息的小微贷款业务,有大量企业在网上开店,对他们的交易信息进行信息加工和提炼以及信用评估后,就可以给它授信。三是基于支付账户的标准化简单金融产品的销售,比如现在的余额宝,客户在网上有支付账户,可以通过支付账户去够买简单的标准化基金产品。而结构比较复杂的基金,尤其是偏股型的基金风险较大,不太适合网上销售。四是投融资平台,其所做的都是小额的个人业务,这些都是金融单项业务,而非银行业务。第三方支付公司会吸收存款但是不允许发放贷款,而小额贷款公司不允许吸收存款,只能够放贷款。P2P和众筹是互联网上融资最重要的平台,对他们的监管红线是不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现在的互联网企业开展了四个方面的金融业务,但它并不是银行。我认为,基于第三方支付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有望成为民营资本进入的新通道,但仍会面临吸收存款的障碍。现在第三方支付有了上千万、甚至上亿的客户,这是它的优势所在。如果有银行牌照,它就可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因为它本身具有支付结算的通道,所以就吸收存款而言,要比新成立一家民营银行更容易些。

只要有了银行牌照,上述四项业务完全可以集合在一起。但是,它也同样面临吸收存款的挑战。因为其面对的都是小微客户,要想吸收大客户存款,不可能仅靠向上通道,还要向下布局,要“鼠标加水泥”,设立物理网点,同大银行开展竞争,没有物理网点的纯网络银行在目前情况下是难以做大的。

现在,尽管第三方支付拥有如此多的账户,它的资金量最多也仅是以千亿元计,而整个中国的存款市场是百万亿,第三方支付和庞大的传统银行相比还是九牛一毛。因而,要想在这个基础上发展为一个银行,需要有网上和网下网点的结合,这是民营资本进入较好的渠道。概括来说,民营资本除了要端正自己的目的,还要寻求好途径。我个人的建议是,收购兼并及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基础上重新申请牌照,这些比重新设立一家单一的银行更有前途。

(本文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秘书处根据作者2013年9月16日在贵州财经大学经济论坛上的讲话整理,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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