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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不合理医嘱审核结果分析

2023-12-20 来源:爱问旅游网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不合理医嘱审核结果分析

目的:对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不合理医嘱审核结果进行分析,以期为患者用药安全提供保障。方法:收集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我中心共进行医嘱审核审出的6877条不合理医嘱,分析不合理医嘱的主要类型。结果:不合理医嘱主要有包括录入处方错误、医嘱下达不规范等其他类、给药剂量不适宜、溶媒选择不适宜、载体量不适宜、给药途径不适宜、配伍禁忌等。结论:PIVAS工作人员应加强不合理医嘱审核,以保证PIVAS工作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

标签: 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不合理医嘱;分析

医嘱审核是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harmacy Intravenous Admixture Services,PIVAS)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医嘱审核能发现不合理医嘱并及时告知临床医生进行修改,能提高医嘱准确性、减少药物的不合理应用和用药错误、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1-2]。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减少药品浪费,本文笔者对2017年1月至12月我中心不合理医嘱审核结果分析,现总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收集2017年1月至12月我中心执行的25973份静脉输液调配医嘱。内容包括开具医嘱科室、患者姓名、病历号、医嘱号、医嘱内容、配液输注途径、配液属性、药物剂量及药师审核意见等。

1.2 方法

参照《临床常见不合理用药》、《新编药物学》、《药品注射液剂使用指南》、《静脉药物用药实用手册》等静脉药物配置工具书,药品说明书及相关文献资料等,对药物的調配方法、给药途径、给药频率、溶媒选择、药物的相互作用、剂量、联合用药、药物配伍等进行对比分析,将不合理医嘱进行统计、归类、分析。

2 结果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我中心共进行医嘱审核312594条,其中不合理医嘱6877条,占总医嘱2.20%。不合理医嘱主要有:其他类包括录入处方错误、医嘱下达不规范等共2594条,占37.72%(2594/6877);给药剂量不适宜2549条,占37.07%(2549/6877);溶媒选择不适宜1101条,占16.01%(1101/6877);载体量不适宜357条,占5.19%(357/6877);给药途径不适宜225条,占3.27%(225/6877);配伍禁忌51条,占0.74%(51/6877)。

3 分析

3.1 给药剂量不适宜

给药剂量不适宜包括剂量过大或过小,不论是哪种情况都可导致用药的不安全。给药剂量过大,超过每次最大剂量容易引起机体不良反应;给药剂量过小,小于有效剂量时达不到预期的治疗效果。本次研究发现常见的给药剂量不适宜如艾司奥美拉唑40mg/支,说明书推荐用法是每日1次20~40mg,或每12h一次,每次40mg,均加入0.9%氯化钠溶液100mL中静脉滴注。而不合理医嘱为0.9%氯化钠溶液100mL+艾司奥美拉唑40mg,每日3次。头孢曲松钠每日3次,而说明书示该药半衰期较长,12~24h用药1次可维持血浆药物浓度超出最低抑菌浓度。

3.2 溶媒选择不适宜

药物与溶媒中的物质混合后可发生理化反应,使药物的结构发生破坏、溶解度改变,对药物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产生影响。因此选择药物溶媒时,必须考虑该溶媒的电解质含量及PH值是否适宜,对药物稳定性、用药环境的影响,以免对药物的治疗效果造成影响。本研究发现,临床医生对药物溶媒不够重视所致。如:多盏细辛注射液应该应用0.9%氯化钠注射液作为溶媒,不宜以酸性的葡萄糖溶液作为溶剂,临床医生经常用多盏细辛注射液+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多烯磷脂酰胆碱注射液应该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能保持溶液PH值稳定,而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约3min后输液瓶内会出现白色混浊。抗生素类肿瘤药表柔比星应该采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才能保持药效,而临床医生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等。

3.3 载体量不适宜

载体量即溶媒剂量过小或过高,使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都受到影响,降低用药疗效。载体量过大致静脉滴注的时间过长,未能及时达到有效血药浓度;载体量过小致药物浓度过高,加大药物对血管的刺激性,增高药物不良反应的概率,且易析出结晶、不溶性沉淀物等堵塞血管。如:痰热清注射液20mL、注射用丹参400mg、热毒宁注射液20mL等药物,正确的载体量应为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临床医生不合理医嘱载体量为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脱氧核苷酸钠注射液100mg,正确的载体量为5%葡萄糖注射液100mL,临床医生临床医生不合理医嘱载体量为5%葡萄糖注射液250mL。

3.4 给药途径不适宜

药物的给药途径,同临床各类病症的治疗效果,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同一种药物,若给药途径不同,其药效有时有着极为巨大的差别,医生需根据药物性质及治疗目的,合理选择给药途径。本研究发现,有些临床医生把不适合或不能静脉滴注的药物采用静脉滴注给药,如:左卡尼丁注射液应静脉推注、注射用胸腺五肽应皮下或肌内注射、注射用腺苷钴胺应肌内注射等药物,医生开医嘱为静脉滴注。

3.5 配伍禁忌

配伍禁忌是指同组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配伍在一起,存在相互作用引起药物理化性质或药效发生变化,出现变色、混浊、沉淀、微小颗粒等,导致输液不良反应的发生[3]。本研究发现不合理医嘱中常见的有:中药注射剂+胰岛素+5%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复合辅酶+注射用头孢曲松钠、碳酸氢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钾0.5g+复合磷酸氢钾2mL+注射用水溶性维生素等。此外如:酚磺乙胺+氨基己酸、维生素K1+维生素C调配等药物配伍禁忌等。

3.6 其他不合理医嘱

这主要是医嘱下达不规范和医嘱录入错误等,此类在本次所有不合理医嘱中占比最高,达37.72%。医嘱录入错误是由于医生或护士录入操作错误所致,多见于药品名、剂量、单位录入错误。如表柔比星录入时混淆成吡柔比星;数字后面的0多录入或少录入;单位mg录入为g;多条医嘱录入为一条医嘱;头孢噻肟钠3.0g录成0.5g;甘露醇250mL×1/2快速静脉滴注,录入为0.5瓶;用量为150mL的溶媒,录入规格为100mL等。

综上所述,不合理医嘱、不合理用药增加了患者用药安全的隐患,PIVAS工作人员应加强不合理医嘱审核,对不合理医嘱应及时与临床医生进行沟通修改,确保医嘱的准确性,以保证PIVAS工作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周晓芳,孔思思,俞欢,等.医院静脉配置中心不合理医嘱点评及审核方法探讨[J].医院管理论坛,2016,33(06):59-61.

[2] 周利军,沈绍清,吴斯宇,等.某院实施静配医嘱审核服务的效果及成因分析[J].中国医药导报,2018,15(03):176-180.

[3] 李光灿.某医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不合理用药医嘱审核情况分析[J].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2016,34(01):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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