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外地劳务队伍,必须是成建制劳务队伍,不得使用社会闲散人员和盲流人员。
2、使用劳务前,必须先办好手续,再上岗操作。务工员必须持有身份证 、务工证、暂住证,并凭三证到各省市驻沪建管处办理成建制劳务许可证。
3、新进劳务上岗操作前必须先接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经考核合格后签订综合治理责任制协议书,方可上岗操作。
4、外地劳务进场施工,应发给临时工作证,便于门卫对进出人员的管理。 5、对外地女性务工人员,要检验婚姻证明放计划生育证明,防止非计划生育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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