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学院立项课题优秀成果、优秀课题主持人的通知
学院各系、处室: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科研,推动我院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科研成果的推广、交流与应用,根据《柳州城市职业学院立项课题优秀成果(含优秀课题主持人)评选奖励办法(讨论稿)》文件精神,学院将于2010年开展首届立项课题优秀成果、优秀课题主持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属于学院立项(2007—2009年)且已结题的课题(不含子课题)均可参评。凡属国家级、省级、市级立项且已结题的各类课题,有相应的结题证书,也可参加评奖。各级各类立项课题已获市级以上的教育科研和优秀教学成果奖励的不再参加评奖。凡没有纳入学院科研处管理的课题,不在受理之列。
2.课题主持人单位应为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奖项设置
1.优秀课题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优秀课题主持人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参评条件
参评基本条件:参评课题必须具备从立项到结题应有的完整材料,包括立项申请/评审书、立项批文、开题论证报告、中期检查汇报、课题成果鉴定(区级以上课题)、结题证书以及著作、论文、教材、课件、研究报告等课题研究成果的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
1.《柳州城市职业学院立项课题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一式3份。
2.课题立项批文、结题证书(或批文),具有代表性的、经过精选的过程性研究材料(如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结题报告等)各1份。
3.课题成果(论文、专著、光盘等)及成果鉴定书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验收后退回)。
4.《柳州城市职业学院立项课题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课题成果的电子
文档。
五、申报程序
1.立项课题优秀成果评奖以课题组为单位申报,由课题主持人填写《柳州城市职业学院立项课题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
2.学院各系部、处室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课题成果申报、汇总及其资格初审和推荐等项工作,初审合格后,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电子文档)报送学院科研处。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0日。
七、申报相关事项请详见《柳州城市职业学院立项课题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讨论稿)》(见附件)。
附件: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立项课题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讨论稿)》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科研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