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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2021-12-21 来源:爱问旅游网
村级公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村级公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村级公益岗位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村级公益事业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面向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我村派驻的公益岗位人员。

第三章 隶属关系及岗位职责

1. 公益岗位人员隶属于村委会,并接受村委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管理。

2. 公益岗位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完成村委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 积极推动村级公益事业的发展;

(3) 监督公益项目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报告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

3. 公益岗位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改

变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

第四章 岗位分工及权限

1. 公益岗位人员根据所担任岗位的职责,在岗位分工上有明确的界定。具体岗位分工及权限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公益岗位人员进行宣传。

2. 各岗位的权限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村级公益事务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对权限进行动态调整。

3. 公益岗位人员在岗位分工以外的事务上,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行使或超越权限。

第五章 选拔和管理

1. 公益岗位人员的选拔应通过公开招聘或村民推荐等方式进行,选拔依据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2. 通过选拔的公益岗位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履行职责。

3. 公益岗位人员应按时参加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或私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离岗,应提前向村委会请示并填写请假或离岗申请表。

4. 公益岗位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服从岗位上级和领导的工作安排和命令,不得辜负岗位和群众的期望。

5. 村委会应定期对公益岗位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估,对工作出色的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工作不力、消极怠工或违反纪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整和岗位变更。

6. 村委会应保障公益岗位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为公益岗位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

第六章 奖惩措施

1. 对于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公益岗位人员,可给予表扬、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例如荣誉称号、奖金等。

2. 对于工作不力、消极怠工或违反纪律的公益岗位人员,应先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错误,如情节严重,经过调查核实,可进行停职、解聘或追究责任等处理。

3. 公益岗位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自治规定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修改和解释

1. 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村委会所有。

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或解释应及时进行公告,并通知相关人员按新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与其他规章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如有需要,可对本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

(以上只是一份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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