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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5-21 来源:爱问旅游网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 【公布日期】2020.08.26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0.08.2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监察 正文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

执法监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应急管理局、雄安新区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执法监察水平,扎实推进《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有效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提素质、强执法、防事故”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现将《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8月26日

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执法监察水平,扎实推进《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冀安委〔2020〕4号)实施,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提素质、强执法、防事故”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安,持续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自2020年至2022年底,积极探索创新,加强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建设,以强化法制意识、培树过硬队伍、增强服务品质、提高执法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力争使省市县三级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上达到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运转高效;在执法队伍建设上达到业务过硬、执法严格、举止规范;在执法装备建设上达到品种齐全、技术先进、保障有力;在执法质量效能上有力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作用得到明显提升。应急管理系统执法监察质量排在全省前列。

2020年,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和监督问责,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多途径开展业务培训,大力开展岗位比武练兵活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执法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2021年,全面健全、完善安全执法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自由裁量标准,强化执法跟踪问效,持续保持严格执法严格处罚的高压态势,安全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执法案件的结案率在法定时间内达到100%,执法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2年,执法监察制度全面落实,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机构高效运转;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文明,执法案卷法审一次性通过,执法能力

素质大幅提升;执法科技化水平显著增强,执法装备充足先进,远程执法广泛实施,执法大数据辅助决策充分应用,执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作用充分发挥,执法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执法监察制度体系

1.修订完善自由裁量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修订《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细化裁量尺度,减少自由裁量空间,避免执法处罚的随意性,提升执法处罚的规范性。(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2.改革案卷评查制度。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研究制定具体评分标准,使案卷评查制度化、经常化。省厅对各市局的案卷评查每年开展一次,市局对县(市、区)局的案卷评查每半年开展一次,通过分级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互查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确保本系统执法案卷评查进入全省前列。(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3.健全法律顾问机制。按照《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为安全行政执法决策提供法制咨询,确保行政执法决策和行为的合法性,切实防范法律风险、避免法律纠纷。(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二)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4.强化教育培训质量。强化培训质量管理,建立教学评估、跟踪考核和认可发证等制度;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在传统集中上大课的基础上,采取小班多批次模式

开展培训;强化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设专题培训课程,与专业类大学开展联合培训;实施体验式执法培训,开展执法程序桌面推演,模拟操作流程;注重执法业务操作实训,到实训基地模拟执法、到企业实践见学,大力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培训处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5.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能力比武活动,适时开展执法文书制作、执法数据录入、执法知识考试、执法装备使用演练、互联网+执法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系列技能竞赛,强化执法队伍实战能力建设。(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监察处室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科技信息化处,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6.科学合理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质量优先、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和有关重点工作安排,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程序报同级政府批准、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要综合考虑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等因素,科学测算监督检查工作日,合理确定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专项检查的范围及数量,详细列出重点检查单位的名称及其所属行业领域、计划检查次数、检查内容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计划应当相互衔接,避免在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监督检查缺位。(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7.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照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事前公布,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监察处室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

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8.严格执法主体资格。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本级司法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开展执法工作,组织交叉执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9.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示事项管辖权,依法调查取证、固定证据;依法公开依据、过程、结果,合理确定履行期限;严格案卷归档管理,所有案卷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文书齐全、填写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办理结果可追溯,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标准化”。(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监察处室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0.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严格执行《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全面分析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等因素,坚持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教育相结合等原则,合理确定应否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合理性。(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监察处室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四)全面提升执法科技化水平

11.全面提升执法装备水平。按照应急管理部执法装备配备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技术发展和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我省的装备配备标准,推动各级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保障资金。配足配齐防爆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有毒可燃气体检测仪、远红外测距仪等执法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具,丰富调查取证技术手段,为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调查取证提供有力保障。(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2.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在“互联网+监管”的框架下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工作,推进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以行政执法业务流程为主线,以执法过程管控、人员管理、信息统计、智能执法为重点环节,实现执法裁量判定、统计分析、数据推送的实时在线和执法标准统一、隐患自查自报、跟踪整改到位、监管密切协同的目标。加快远程监测预警执法,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推进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部门及重点企业深度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监测预警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大数据辅助决策应用。(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五)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3.执法突出重点工作。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冀安委〔2020〕4号)和《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政府令〔2018〕第2号)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大力开展专项执法,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实;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力度,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利用约谈、通报、整改令等方式手段,督促党委政府和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安全监察处室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综合协调处、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4.严格执法贯穿始终。认真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突出执法重点,紧盯高危行业领域、季节性事故规律、重点时期、敏感时段及事故企业,有计划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决做到“三严”即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严格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切实提高违法成本,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安全监察处

室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5.优化执法模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执法的同时,要向企业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援助,指导企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用实际案例警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监察一处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6.创新执法方式。大力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观摩执法等系列执法活动,积极探索创新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的新执法方式,及时进行效果评估,形成可借鉴推广的成果,有效破解“管行业不管安全、地方人情网、执法不精准、处罚作用不明显”等难题,督促企业落实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促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安全监察处室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7. 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执法主体、权限、程序、决定等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执法责任制、裁量标准、“三项制度”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督,及时通报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结果应用,严格执行执法质量定期通报、诫勉约谈、风险提示等制度,开展针对性督导。(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8.强化执法跟踪问效。执法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根本目标,坚持跟踪问效,紧盯问题整改,严格核查复验,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现象;突出问题导向,发挥专家的作用,把问题查准查深查透,推动企业举一反三,搞好隐患分析,深入查找管理制度等根源性问题,防范同

类事故隐患重复发生;建立执法反馈机制,及时将执法检查结果通报监管处室,执法监察与监管有效联动,使监管、执法监察形成合力,放大执法效能,共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安全监察处室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化组织领导,将此项活动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调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执法质量抓出成效,确保以执法质量提升促进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三)注重执法调研。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围绕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质量,结合机构改革进度,对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执法业务开展情况、执法装备配备情况以及素质能力存在的短板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摸清队伍建设底数,掌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管用的改进措施。

(四)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以廉洁执法、秉公执法为目标,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执法人员外出工作纪律,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及时查找执法人员在执法理念、作风、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坚决避免执法宽松软、只检查不处罚、避重就轻等现象。

(五)强化舆论监督。扩大执法效果,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大力宣传正面典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引导和激发正能量;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六)组织执法考评。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的督查,省厅将按照

《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质量通报办法》,对执法质量落后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年终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各市应急管理部门每半年要对所辖区县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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