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1、甲方提供土地与乙方进行合作,以甲方名义开发建设商住房。甲方除提供地块外,不投入任何资金。
2、乙方提供合作开发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在甲方协助下办理规划、建设等项目相关手续,并承担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及楼盘销售。甲方不参与此项目的日常经营,也不负担此项目的对外债务。
3、利益分配
按最终售罄面积分配,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平方米的利润。
4、乙方保证甲方员工团购房房价不高于项目建设成本价。
5、甲方地块投资回收
双方签订合同前,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地块进行评估,以评估价(不低于甲方所支付地价款)为基数,计算每平米建筑所含土地成本;甲方在乙方销售款回笼时据此扣除。
6、财务管理
(1)在核算成本时,无发票的公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不计入项目成本;
(2)甲方员工团购房房款,按双方商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并汇入专用账户,由甲方管理,并按建设进度向乙方拨付;
(3)建立商品房销售款专用账户,由甲乙共管,所有销售回款都经由此账户进账。
7、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建设工期(如:36个月),并约定乙方不得连续停工时间(如:6个月)和总停工时间(如:7个月),不可抗力除外,否则,甲方先可终止合同,寻找合作伙伴。已完成的工程部分及合作综地归甲方所有,并按乙方违约论处。
8、方案调整
(1)原设计方案地下室为两层,经乙方对衡阳市场的研究,拟计划调整为一层;调整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出具相关的申请和所需文件;
(2)原方案综合楼建设,拟计划放在乙方招商成功后再上马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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