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逐步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根据教育部教人【2008】15号《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指导意见(试行)》、陕教人[2009]13号《陕西省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以及县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一、 基本原则 1、 2、 3、 4、 则。
二、 实施对象
2010年1月1日我校在编的正式教职工。
三、 领导小组:
组 长:宋秦瑞
副组长:李常利 薛文堂 薛世宏 宋锦龙 薛冰泽 薛利平 霍玉涛 成 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保卫科长、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
组长、工会委员
四、 绩效工资的构成、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发放方式 1、绩效工资的来源
财政拨全校教职工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第十三个月年终奖金以及县教育局拨付的专项奖励资金。
2、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70%)在每年上学期开学一周,根据办公室对上班人员的统计除对不上岗人员下卡外,其余由县财政按月发放到教工工资卡中,考核扣除部分纳入奖励绩效工资考核发放。
3、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学校每学期贴补10万元)根据教
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以人为本的原则。
坚持重点向一线骨干教师、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它工作人员倾斜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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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教学工作量和效果、教研工作量和成果、班主任工作、岗位职务工作等项目的考核结果按学期发放。
五、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一)奖励工资(原第十三个月工资),按原来的方案进行发放 (二)绩效工资
对教职工进行德能勤绩的考核。取消原来正常的各种补贴,改为未完成工作任务时,以相应标准进行扣罚。
1、考勤
依照吴中发【2008】第2号《吴堡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执行. (请假旷工签到和各种集体活动) 2、工作量
①教师的标准工作量(单位 个)
初一 初二 初三 高一 高二 高三 语 数 英 物 化 史 生 地 政 音 7班 7班 7班 7班 7班 7班 美 7班 7班 7班 7班 7班 7班 体 7班 7班 7班 7班 7班 7班 信息 7班 7班 7班 7班 7班 7班 2班 2班 2班 6班 6班 6班 6班 2班 2班 2班 6班 6班 6班 6班 6班 2班 2班 2班 4班 4班 6班 6班 6班 6班 2班 2班 2班 4班 4班 6班 6班 6班 6班 4/3班 4/3班 6/3班 6/3班 6/3班 6/3班 2班 2班 2班 2班 2班 2班 3班 3班 3班 3班 3班 3班 备注表中带斜线的是指学业水平考试前后所任班级数。语数英10节∕周、理化生政史地12节∕周,音体美信技14节∕周为标准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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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超工作量,执行现行的超课时补助。 ③欠工作量
A、达到标准工作量的80%,不罚扣。
B、达到标准工作量的70%,不达80%,扣绩效工资的10%。 C、如达标准工作量的50%,不过70%,扣绩效工资的20%。
D、对体弱多病且年龄女45周岁,男50周岁以上的教工可折半安排工作量,但需接受教务处的临时任务(含顶课)
E、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教职工,本人申请离岗的,其绩效工资每月减少50元(班主任费);男满53周岁,女满48周岁的教职工确因病不能工作,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月绩效工资每月扣150元;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以上的教职工因病不能工作的,每月扣200;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因病或因事不能工作者,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扣除。
④其它工作量 A、命题 每套20元
B、进行优质课展示教学,每节补20元 C、带双班的班主任工作量以文件规定执行。 3.、非教学人员的考核
①.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罚30-50元
②有重大失误一次扣30-50元,造成经济损失酌情扣罚。
③满意度低于80%一次扣罚本学期绩效工资的2﹪,低于70%一次性扣罚本学期绩效工资的5﹪、低于60%一次性扣罚本学期绩效工资的10﹪,低于50%一次性扣罚本学期绩效工资的20﹪
六、师德考核
1、教职工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与学生家长发生冲突,或有家长申诉,经查实责任在教师的扣50—100元。
2、教师无故不让学生上课或罚站在教室外,每发现一次扣5—10元。体罚学生造成事故,学生或家长来校申诉,经查实的每次扣30—50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未经学校或年级组批准,擅自组织学生订阅报刊、辅导资料(10人以上)、组织或诱导学生进行有偿辅导(5人以上)经学生或家长举报、学校检查查实的扣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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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并对当学期评模、当年评定职称实行一票否决。
4、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在校园内赌博、斗殴、酗酒闹事、摆摊设点、推销商品、私拿公物、私接电线、水电表损坏不及时更换等有损师德行为者扣50—500元,并对当学期评模、当年评定职称实行一票否决。
5、教师上课接打手机(班主任等管理人员遇特殊情况除外)扣5—10元,上课带小孩扣10—20元。
6、在规定时间里缺交计划、总结等材料的,每人每次扣10元,迟交扣5元。 7、无教案上课或检查时教案数与课堂教学授课时数不一致,除扣发相应的课时工作量外,每缺一次(个)扣20元。
8、上课迟到(含组织眼保健操),扣5元。提前下课者,视同迟到处理。旷教一节扣20元。
9、缺作业或少批改一次作业,扣20元。(以作文次数为标准,其他科目作业量以此标准的百分点扣除)
10、私自调课,扣除双方各5元,学期自由听课任务缺一节扣10元。 11、学校或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教研活动每缺一次扣10元。 七、教研成果奖
教师撰写论文、指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以及各种教学活动获奖参照原量化考核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课题奖励由科研处另行制定
(1)指导奖
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级各类征文或考试或艺术比赛,教师本人确实参与了改作或辅导而使学生获二等奖(已证件为准)以上者学校按县、市、省、及全国分别奖励指导教师30、50、80、100元的奖金。
(2)参与奖
教师参加省市县举行的各种教学比赛活动(如教学能手、教坛新秀、普通话、演讲、实验等)获二等奖以上,除按照公差报销有关费用外,按照500、300、100予以奖励。如获三等奖或优秀奖,按照300、200、50予以奖励。
八、补充规定
1、本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在本学期执行。 2、本方案修订权属教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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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吴 堡 中 学 201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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