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诚信公司2006年12月份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1日,向京华公司购入A材料1 500公斤,单价4.8元,购入B材料1 400公斤,单价8.50元,进项增值税3 475元,价税合计22 575元,上述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 借:材料采购——A材料 7 200 ——B材料 11 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3 475 贷:银行存款 22 575
(2)2日,收到京华公司发来的A材料和B材料,经验收交仓库,并以现金支付A、B两种材料所负担的运杂费1305元(运杂费按材料重量分配)。 借:材料采购——A材料 675 ——B材料 630 贷:库存现金 1 305
(3)2日,结转A、B两种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 借:原材料——A材料 7 875 ——B材料 12 530 贷:材料采购——A材料 7 875 ——B材料 12 530
(4)5日,向华阳公司出售甲产品100件,单价160元,乙产品50件,单价66元,价款合计19 300元,销项增值税3 312元,上述款项已收讫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22 612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产品 16 000
——乙产品 3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312
(5)28日,以银行存款支付水电费3 000元,其中车间负担1160元水电费,行政管理部门分担1840元水电费。 借:制造费用 1 160
管理费用 1 840 贷:银行存款 3 000
(6)30日,经计算,本月全厂职工工资总额为8 000元,其中: 甲产品生产工人工资3 600元,乙产品生产工人工资2 400元; 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 000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1 000元。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3 600
——乙产品 2 400
制造费用 1 000 管理费用 1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 000
(7)30日,按工资总额14%计提本月职工福利费。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504
——乙产品 336
制造费用 140 管理费用 14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1120
(8)31日,汇总本月材料发出情况如下(A材料12 000元,B材料22 800元) 甲产品生产领用18 160元 乙产品生产领用12 360元 车间一般耗用2 284元 行政管理部门耗用1 996元 合计:34 800元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18 160
——乙产品 12 360
制造费用 2 284 管理费用 1 996 贷:原材料 34 800
(9)31日,本月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总额为2 576元,其中车间用固定资产1 616元,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960元。 借:制造费用 1 616
管理费用 960 贷:累计折旧 2 576
(10)31日,甲、乙产品均全部完工入库,结转其实际生产成本,其中甲产品成本为35 796元,乙产品成本为24 048元。 借:库存商品 59 844
贷:生产成本——甲产品 35 796
——乙产品 24 048
(11)结转本月损益类账户。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60 900元,“其他业务收入”为27 000元,“主营业务成本”为46 192元,“管理费用”为4 936元,“其他业务支出”为1 540元,
“财务费用”为510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60 900
其他业务收入 27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6 192 管理费用 4 936 其他业务支出 1 540 本年利润 35 232
(12)假设“本年利润”12月的期初余额为10 000元,按全年利润总额的33%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并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应交所得税=(10 000+35 232)×33%=14926.56
(13)按全年实现净利润的10%计算提取盈余公积金并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净利润=本年利润-应交所得税=45 232-14 926.56=30305.44 盈余公积金=30305.44×10%=3030.544 (14)结转所得税入“本年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 14 926.56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4 926.56
(15)将“本年利润”账户余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中。 借:本年利润 27 274.896 贷:利润分配 27 274.896
2、通达公司2004年12月份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3日,向大华公司购入A材料9 000公斤,单价6元,购入B材料2 500公斤,单价3元,进项增值税10 200元,价税合计71700元,上述款项暂未支付,材料已运达企业。 借:原材料——A材料 54 000 ——B材料 7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0 200 贷:应付账款 71 700 (2)5日,开工行支票支付下半年保险费45 000元。 借:预提费用——保险费 45 000 贷:银行存款 45 000
(3)10日,从工行提取现金30 000元备发工资。 借:库存现金 3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4)16日,向爱地公司销售甲产品1 000件,单价12元,乙产品1 000件,单价15元,销项税额4 590元,合计31 590元,存款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31 590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产品 12 000
——乙产品 1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 590
(5)30日,收到仓库发来的“存货盘点报告表”,盘亏存货A材料20公斤,价值120元,经查明为自然损耗。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2 798 贷:原材料——A材料 2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98
(6)30日,经计算,本月全厂职工工资总额为40 000元,其中: 甲产品生产工人工资15 000元,乙产品生产工人工资25 000元; 车间管理人员工资3 000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2 000元。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15 000
——乙产品 25 000
制造费用 3 000 管理费用 2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40 000
(7)31日,汇总本月材料发出情况如下(A材料30 000元,B材料13 500元) 甲产品生产领用17 500元 乙产品生产领用16 000元 车间一般耗用5 000元 行政管理部门耗用5 000元 合计:43 500元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17 500
——乙产品 16 000
制造费用 5 000 管理费用 5 000 贷:原材料 43 500
(8)31日,按本月生产工人工资比例,将发生的制造费用分配给甲、乙产品。 制造费用=5 000+3 000=8 000元
甲产品:15 000÷(15 000+25 000)×8 000=3 000元 乙产品:25 000÷(15 000+25 000)×8 000=5 000元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3 000
——乙产品 5 000
贷:制造费用 8 000
(9)31日,甲、乙产品均全部完工入库,结转其实际生产成本,其中甲产品成本为3 0000元,乙产品成本为26 000元。 借:库存商品 56 000
贷:生产成本——甲产品 30 000
——乙产品 26 000
(10)31日,结转本月已销甲、乙两种产品的销售成本,其中甲产品的销售成本为15 000元,乙产品的销售成本为9 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甲产品 15 000 ——乙产品 9 000 贷:库存商品 24 000
(11)结转本月损益类账户。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46 000元,“投资收益”为800元,“主营业务成本”为24 000元,“管理费用”为5120元,“营业费用”为1 500元,“财务费用”为4 280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46 000
投资收益 800 贷:本年利润 46 800 借:本年利润 34 9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4 000 管理费用 5 120 营业费用 1 500 财务费用 4 280
(12)假设“本年利润”12月的期初余额为12 000元,按全年利润总额的33%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并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应交所得税=(12 000+11 900)×33%=7887元
(13)按全年实现净利润的20%计算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净利润=本年利润-应交所得税=12 000+11 900-7887=16013 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16013×20%=3202.6 (14)结转所得税入“本年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 14 926.56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4 926.56
(15)将“本年利润”账户余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中。
借:本年利润 12810.4
贷:利润分配 14 926.56
3、信达公司2006年12月份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4日,接受投资人投入的设备一台原价100 000元,评估作价80 000元投入使用。 借:固定资产 80 000 贷:实收资本 80 000
(2)10日,公司销售甲产品价款250 000元,增值税为42 500元,已收款。 借:银行存款 292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产品 2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 500 (3)10日,从银行提取现金25 000元直接发放工资。 借:库存现金 25 000 贷:银行存款 25 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25 000 贷:库存现金 25 000
(4)18日,公司购买一台车床,买价240 000元,增值税40 800元,运杂费1 000元,款项暂未支付,设备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2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 800 贷:应付账款 280 800
(5)30日,分配工资费用,其中甲产品工人工资12 000元,乙产品工人工资8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6 000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4 000元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12 000
——乙产品 8 000
制造费用 6 000 管理费用 4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 000
(6)30日,经批准将资本公积金60 000元转增资本。
借:资本公积 60 000 贷:实收资本 60 000
(7)31日,汇总本月材料发出情况如下(A材料7 600元,B材料11 460元) 甲产品生产领用6 000元 乙产品生产领用5 000元 车间一般耗用5 060元 行政管理部门耗用3 000元 合计:19 060元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6 000
——乙产品 5 000
制造费用 5 060 管理费用 3 000 贷:原材料 19 060
(8)31日,按本月生产工时比例,将发生的制造费用分配给甲、乙产品。(甲产品6 000个,乙产品4 000个)
制造费用=6 000+5 060=11 060元
分配率=11060÷(6000+4000)=1.106元/工时 甲产品:6000×1.106=6636元 乙产品:4000×1.106=4424元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6 636
——乙产品 4 424
贷:制造费用 11 060
(9)31日,甲、乙产品均全部完工入库,结转其实际生产成本,其中甲产品成本为24 636元,乙产品成本为22 120元。 借:库存商品 46 756 贷:生产成本——甲产品 24 636
——乙产品 22 120
(10)31日,结转本月已销甲产品的销售成本138 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38 000
贷:库存商品 138 000
(11)结转本月损益类账户。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300 000元,“投资收益”为2 000元,“主营业务成本”为138 000元,“管理费用”为8 660元,“营业费用”为1 000元,“财务费用”为2 500元,“营业外支出”为5 400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300 000
投资收益 2 000 贷:本年利润 302 000 借:本年利润 155 56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38 000 管理费用 8 660
营业费用 1 000 财务费用 2 500
营业外支出 5 400
(12)假设“本年利润”12月的期初余额为12 000元,按全年利润总额的33%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并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应交所得税=(302 000-155 560+12 000)×33%=52285.2元
(13)按全年实现净利润的10%计算提取盈余公积金并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净利润=本年利润-应交所得税=(302 000-155 560+12 000)-52285.2=106154.8元 提取盈余公积金=106154.8×10%=10615.48元 (14)结转所得税入“本年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 52 285.2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2 285.2
(15)将“本年利润”账户余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中 借:本年利润 95 569.32
贷:利润分配 95 569.32
4、石美公司2006年12月份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4日,接受某单位捐赠设备价值10 000元。
借:固定资产 10 000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10 000
(2)5日,向阳光公司购入A材料50 4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 568元,款已支付。材料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50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 568 贷:银行存款 58 968
(3)7日,用银行存款1 750支付上述B材料运杂费,材料尚未入库。 借:材料采购 1 750 贷:银行存款 1 750
(4)8日,公司销售甲产品价款36 070元,增值税为6 120元,价税款暂未收到。 借:应收账款 42 190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产品 36 0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120 (5)10日,从银行提取现金30 000元直接发放工资。 借:库存现金 3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30 000
贷:库存现金 30 000
(6)30日,分配工资费用,其中甲产品工人工资10 000元,乙产品工人工资9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7 000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4 000元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10 000
——乙产品 9 000
制造费用 7 000 管理费用 4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 000
(7)30日,按工资总额14%计提本月职工福利费。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1 400
——乙产品 1 260
制造费用 980 管理费用 56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4 200
(8)31日,汇总本月材料发出情况如下(A材料7 600元,B材料11 460元) 甲产品生产领用7 000元 乙产品生产领用5 000元 车间一般耗用4 060元 行政管理部门耗用3 000元 合计:19 060元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7 000
——乙产品 5 000
制造费用 4 060 管理费用 3 000 贷:原材料 19 060
(9)31日,按本月生产工时比例,将发生的制造费用分配给甲、乙产品。(甲产品6 000个,乙产品4 000个)
制造费用=7 000+4 060=11 060元
分配率=11060÷(6000+4000)=1.106元/工时 甲产品:6000×1.106=6636元 乙产品:4000×1.106=4424元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6 636
——乙产品 4 424
贷:制造费用 11 060
(10)31日,甲、乙产品均全部完工入库,结转其实际生产成本,其中甲产品成本为25 624元,乙产品成本为20 076元。 借:库存商品 45 701 贷:生产成本——甲产品 25 624
——乙产品 20 076
(11)31日,结转本月已销甲产品的销售成本26 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26 000
贷:库存商品 26 000
(12)结转本月损益类账户。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36 070元,“营业外收入”为20 000元,“主营业务成本”为26 000元,“管理费用”为7 560元,“营业费用”为1 500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为1 600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36 070
营业外收入 20 000 贷:本年利润 56 070 借:本年利润 36 66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6 000 管理费用 7 560 营业费用 1 5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 600
(13)假设“本年利润”12月的期初余额为37 000元,按全年利润总额的33%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并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应交所得税=(56 070-36 660+37 000)×33%=18615.3元 (14)、结转所得税入“本年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 18615.3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8615.3
(15)、将“本年利润”账户余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中。 借:本年利润 37 794.7
贷:利润分配 37 794.7
5、光明公司2006年11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入甲材料4 000千克,单价2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 360元,价税款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8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360 贷:银行存款 9 360
(2)购入乙材料12 000千克,单价1元,增值税进项税额2 040元,价税款尚未支付。 借:材料采购——乙材料 1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040 贷:应付账款 14 040 (3)甲、乙材料均已验收入库,结转其实际采购成本。 借:原材料——甲材料 8 000 ——乙材料 12 000 贷:材料采购 20 000
(4)职工李好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3 000元。 借:其他应收款--李好 3000
贷:库存现金 3000
(5)仓库发出材料及其用途如下:生产A产品领用甲材料5 000元,生产B产品领用乙材料9 000元,车间一般性消耗领用乙材料2 200元,厂部一般性消耗领用甲材料800元,乙材料400元。
借:生产成本——甲材料 5 000
——乙材料 9 000
制造费用——乙材料 2 200 管理费用——甲材料 800 贷:原材料 17 000
(6)从银行提取现金20 000元支付本月职工工资。 借:库存现金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20 000 贷:库存现金 20 000
(7)分配本月职工工资,其中A产品生产工人工资3 000元,B产品生产工人工资4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 000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2 000元。 借:生产成本——A产品 3 000
——B产品 4 000
制造费用 1 000 管理费用 2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 000
(8)将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14 000元,按生产工人工资比例分配计入A、B两种产品的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14 000元
A产品:3 000÷(4 000+3 000)×14 000=6 000元
B产品:4 000÷(4 000+3 000)×14 000=8 000元 借:生产成本——A产品 6 000
——B产品 8 000
贷:制造费用 14 000
(9)销售A产品80件,单价170元;B产品60件,单价3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5 372元,价税款已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36 972
贷: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 13 600 ——B产品 18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372
(10)本月A产品100件、B产品80件全部完工入库,结转其实际生产成本分别为14 000元和19 000元。
借:库存商品——A产品 14 000 ——B产品 19 000
贷:生产成本——A产品 14 000 ——B产品 19 000
(11)结转已销A、B产品销售成本为13 000元和16 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A产品 13 000 ——B产品 16 000
贷:库存商品——A产品 13 000 ——B产品 16 000
(12)结转本月损益类账户。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30 600元, “投资收益”为9 000元,“主营业务成本”为26 000元,“管理费用”为4 000元,“财务费用”为1 600元,并计算利润总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30 600
营业外收入 9 000 贷:本年利润 39 600 借:本年利润 31 6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6 000 管理费用 4 000
财务费用 1 600
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0 600+9 000-26 000-4 000-1 600=8 000元
(13)按利润总额的33%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并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应交所得税=8 000×33%=2640
(14)结转所得税入“本年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 2 64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 640
(15)将“本年利润”账户余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中 借:本年利润 5 360
贷:利润分配 5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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