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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司法-刑事诉讼法2 (1)

2020-02-11 来源:爱问旅游网
司法-刑事诉讼法2

(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50,分数:50.00)

1.张某为美国人,长期以来在中国从事颠覆我国政权的活动,某市国家安全机关对张某进行侦查之后,认为应该对张某进行逮捕,于是报请该市检察院批准。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项? (分数:1.00)

A.该市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的决定

B.该市人民检察院上报省人民检察院,该省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的决定 C.该市人民检察院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的决定

D.该市人民检察院上报省人民检察院,该省人民检察院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作出批准的决定 √

解析:[解析]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94条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本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案件,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省级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D项正确,当选。 2.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分数:1.00)

A.犯罪嫌疑人甲系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侦查阶段经一次讯问后,甲的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 B.乙抢劫一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乙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14周岁而且确实无法查明,此时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14周岁

C.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适度放宽

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末成年人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监护人到场 √ 解析:[解析] 根据《六机关规定》第10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机关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有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犯罪嫌疑人仅有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因此,A项说法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丁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所以B项说法正确。该解释第18条第1款规定: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因此,C项表述正确。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6条第 1款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人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人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因此,D项说法错误。综上,本题D项当选。

3.于某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县公安机关提请县人民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后被批准。执行逮捕后,公安机关发现对于某逮捕不当,则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县公安机关不能对于某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B.县公安机关可以释放于某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但须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 C.县公安机关可以释放于某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只要通知县人民检察院即可 √ D.县公安机关可以自行决定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与县人民检察院无关

解析:[解析]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4条的规定,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逮捕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并将释放理由书面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因此,本题应选C项。

4.某共同犯罪案件,有甲、乙、丙3个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丙因心脏病发作死亡。法院审判阶段,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将甲、乙以及丙的儿子丁列为被告。但丁考虑其父亲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反而欠下——大笔债,就宣布放弃继承。那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分数:1.00)

A.仍将丁列为被告,其赔偿责任由丁承担 B.仍将丁列为被告,但丁不承担赔偿责任

C.不将丁列为被告,其赔偿责任由另外两名被告承担 √ D.不将丁列为被告,原告无法获得丁应赔偿的份额

解析:[解析] 如果行为人已经死亡,而其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不应将其列为被告,也不应判处其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所有共同加害人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可以判处其他被告人承担,故C项正确,当选。

5.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赵某盗窃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赵某可能有立功的法定量刑情节,但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及所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此时,审理本案的合议庭应按下列哪种方式处理? (分数:1.00)

A.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B.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 C.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D.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9条的规定,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因此,B项正确,当选。

6.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审。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分数:1.00)

A.既可以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判,也可以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B.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二审法院可以不经开庭直接改判 C.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一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重新审判的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

解析:[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复核程序审理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提审或者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该规定第9条规定: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审理查清事实、核实证据的,或者必须通过开庭审理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该规定第10条规定: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综上可知,A、B、C项正确。依据该规定第11条的规定:依照本规定第3条、第5~7条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此可知,对于该规定第4条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不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故D项错误,当选。 7.甲、乙兄弟两人因共同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另甲单独犯有强奸罪,也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在核准死刑中查明:甲的抢劫罪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不当;甲的强奸罪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乙的抢劫罪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关于此案的核准结果,下列哪项表述正确? (分数:1.00)

A.对甲强奸罪的判决发回重审,对乙抢劫罪的死刑判决予以核准 B.对甲强奸罪的死刑判决改判,对乙抢劫罪死刑判决予以核准 C.对甲抢劫罪的死刑判决改判,对乙抢劫罪死刑判决予以核准 D.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解析:[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案件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案件,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

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该规定第7条规定: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根据上述两个规定,甲因强奸罪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将甲全案发回重审,因此导致甲、乙的共同抢劫犯罪也要发回重审,故D项正确,当选。

8.律师王某接受被告人刘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在会见刘某过程中了解到刘某还犯有一起盗窃罪,对此,王某应当如何处理? (分数:1.00)

A.可以向公安机关揭发刘某的这一罪行 B.应当向公安机关揭发刘某的这一罪行 C.可以说服刘某自首这一罪行 √ D.应当帮助刘某隐瞒这一罪行

解析:[解析]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辩护人只有辩护的责任,没有控诉的义务。本题律师王某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了解到委托人犯有尚未被公安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罪行,基于其辩护职责,不应当向公安机关告发这一罪行,但也不能帮助刘某隐瞒,可以说服其向公安机关自首,以争取从轻处罚,故C项正确,当选。

9.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基本理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指的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下列哪项中的人员? (分数:1.00)

A.参加刑事诉讼的公安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

B.参加刑事诉讼的,除公安、检察、审判人员以外的人员 √ C.参加刑事诉讼的所有人员

D.参加刑事诉讼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根据第(2)项的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据此,可将诉讼参与人划分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此,本题应选B项。

10.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应当是下列哪项? (分数:1.00)

A.在刑事立案后到第一审判决宣告前 √ B.在刑事立案后到侦查终结前 C.在刑事立案后到提起公诉前 D.在提起公诉后到第一审判决宣告前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9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应选A项。

11.以下四项内容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①侦查人员讯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住处或指定的其他地点 ②某强奸案件,被害人拒绝接受检查的,公安机关不应检查 ③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死亡,公安机关查明冻结在银行的存款,是从被害人那里盗来的赃款,公安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冻结该存款的银行将该存款返还被害人 ④某盗窃案,公安机关经查明扣押的物品与案件无关的,应在5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 (分数:1.00) A.①②③④ B.②③ √ C.①②④ D.①③④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其他地点不可以,故①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只有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强制检查,而对被害人不能强制检查,故②正确。根据《六机关规定》第19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根据这—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不能扣划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对于在侦查、审查起诉中犯罪嫌疑人死亡,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应当依法予以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故③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8条的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故④错误。综上,可知B项当选。

12.请求与我国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国家的法院代为一定诉讼行为的,必须由下列哪一机关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同意? (分数:1.00)

A.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 B.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机关 C.刑事司法协助指定的机关 D.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6条的规定,请求与我国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国家的法院代为一定诉讼行为的,必须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同意。与我国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国家的法院请求我国法院代为一定诉讼行为的,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转达。据此,应选A项。

13.在某地人民法院审理一宗盗窃案的过程中,被告人甲(17岁)的姑姑乙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出席法庭的公诉人丙回避,原因是丙为本案被害人的大学同学,法庭当庭驳回乙的回避申请。后被告人甲又提出审理本案的法官丁在开庭前曾经会见过被害人,所以申请其回避,后经法庭查证并非属实,于是驳回被告人甲的回避申请。关于本案中有关回避的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分数:1.00)

A.乙无权申请公诉人丙回避

B.如果经查证公诉人丙和被害人确属大学同学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则法庭应当根据乙的申请要求丙回避 √

C.被告人甲应对其提出的有关法官丁的回避申请提供证明材料证明 D.被告人甲对法庭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故A项正确,不选。即使经查证丙和被害人确属同学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也不能根据乙的申请要求丙回避,而只能由公诉人自行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由检察机关负责人根据职权要求其回避,故B项错误,依题意,B项应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条的规定,在此情形下,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故C项正确,不选。又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故D项正确,不选。 14.下列有关人民检察院的拘留权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分数:1.00)

A.人民检察院不享有拘留的决定权和拘留的执行权

B.人民检察院享有拘留的决定权,但是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 C.人民检察院享有与公安机关相同的拘留的决定权,但没有执行权 D.人民检察院享有拘留的决定权和拘留的执行权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60条、第61条第(4)~(5)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据此,人民检察院享有拘留的决定权,但是应由公安机关执行,故A、D项不正确。C项表述容易让人进入误区,关键点在于“相同”二字,因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期限不同,故C项也不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15.张某、王某合伙实施盗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张某、王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王某的量刑过轻,仅就王某的量刑问题提出抗诉。在二审程序中,对张某享有的权利哪一项是错误的? (分数:1.00) A.参加法庭调查 B.参加法庭辩论

C.不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 D.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其刑罚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6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因此,A、B项均是正确答案。《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2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因此,C项不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因此,D项正确。综上,只选C项。

16.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准备将蒋某交付执行,但是在交付执行前突然发现蒋某正在怀孕。此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分数:1.00)

A.应当撤销判处死刑的判决

B.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 √ C.应待蒋某分娩后再执行死刑 D.应当立即改判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42条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的。前款第(1)~(2)项规定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3)项规定的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所以,A、C、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B项正确,当选。

17.被害人甲因邻里纠纷被邻居乙打成重伤。公安机关接到报案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乙提起公诉,被害人甲委托了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丙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到刑事诉讼中。对本案诉讼代理人丙的下列论述中不正确的是哪项? (分数:1.00)

A.丙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无须人民法院的批准

B.丙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其不宜或不能收集、调取,且确有必要的,应当同意

C.人民法院根据丙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时,丙应当在场 √ D.人民法院根据丙的申请收集、调取的证据,应当及时复制移送丙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9条的规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了解案情。其他诉讼代理人经人民法院准许,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有关材料,了解案情。需要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的,可以参照本解释第44~45条的规定执行。可见,律师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无须经人民法院批准,故A项不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5条的规定,辩护律师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辩护律师不宜或者不能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并确有必要的,应当同意。人民法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时,申请人可以在场。人民法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的证据,应当及时复制移送申请人。可见,是“可以”在场,而非“应当”在场,故C项应选,B、D项不选。

18.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刑讯逼供罪被依法关押在看守所,检察官李某如果在提讯张某时需要张某出看守所辨认罪证,应当经过谁的批准? (分数:1.00) A.检察委员会

B.检察长 √ C.公安局长 D.看守所长

解析:[解析]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39条的规定,提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提押证,在看守所进行讯问。因侦查工作需要,需要提押犯罪嫌疑人出所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追缴犯罪有关财物的,可以提押犯罪嫌疑人到人民检察院接受讯问。提押犯罪嫌疑人到人民检察院讯问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由2名以上司法警察押解。据此,应选B项。

19.某国有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吕某,在签订一份商业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而上当被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一案件,应由哪一个机关直接受理? (分数:1.00)

A.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B.应一部分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部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C.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D.若案件事实清楚,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否则,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解析:[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依《六机关规定》第2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这一修改,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罪。另外,刑法分则第四章第248条规定的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由人民检察院管辖。《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本题中的吕某依据《刑法》第167条规定,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由公安机关管辖。因此,A项当选。

20.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他的亲属自愿代为承担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分数:1.00) A.应当允许 √ B.不能允许 C.可以允许 D.无权允许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7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21.某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某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某区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分数:1.00)

A.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B.向某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向某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D.报请某市人民检察院向某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的规定,检察院不能直接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应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本案中即应由某区人民检察院报清某市人民检察院,由其向某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故D项当选。 22.关于审判管辖中的级别管辖,下面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凡涉及外国人的刑事案件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将案件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C.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10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

D.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犯罪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所以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所以 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6条第1款的规定,C项应为“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15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故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故D项正确,当选。

23.某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郭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认为证据不足,已经2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随后的审查起诉中郭某主动交代了自己去年曾向税务局局长张某行贿2万元的犯罪事实,此时,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分数:1.00)

A.应当移送本院的侦查部门立案侦查 √ B.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C.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D.对于已经查清的郭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解析:[解析]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0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2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因此,D项错误,是“应当”而不是“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故C错误。又依据《六机关规定》第6条的规定,如果涉嫌的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对公安、检察机关管辖交叉的案件,原则上分别立案、分别管辖,即此题中行贿罪不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应交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所谓为主侦查,是指侦查中,以涉嫌主罪的管辖机关为主,另一机关配合。因此,本案中行贿罪应当移送检察院的侦查部门立案侦查。所以,B项错误,A项正确,故A项当选。

24.下列哪项案件中不属于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分数:1.00) A.遗弃罪 B.虐待罪 √ C.侵犯知识产权案 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①故意伤害案 (《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②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245条规定的);③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252条规定的);④重婚案(《刑法》第258条规定的);⑤遗弃案 (《刑法》第261条规定的);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⑦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⑧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虐待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的范围,故B项正确,当选。

25.红山区公安分局根据某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8.7万元,并缴获金银首饰、MP4播放器、电视剧录像带等赃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分数:1.00)

A.现金、MP4播放器、金银首饰属于物证 B.电视剧录像带属于视听资料 √

C.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视听资料

D.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直接证据,而非间接证据

解析:[解析]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地点、外部特征及物质属性等起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物质痕迹。物证的特点是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来发挥证明作用的,本案中现金、MP4播放器、金银首饰是赃物,属于物证,电视剧录像带同属于物证,故A项正确,B项错误。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本案中公安机关是以电子监视系统拒摄的图像资料证明案件事实的,该图像资料属于视听资料,故C项正确。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凡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反之,则是间接证据。所谓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指案件中的关键性事实,包括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该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这两个方面的事实。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能够直接证明盗窃团伙犯罪的关键事实,故D项正确。依题意,B项当选。

26.张某被王某殴打致重伤,但是张某的母亲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理睬,后张某的母亲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此时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分数:1.00)

A.在收到通知书后15日内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 B.在收到通知书后10日内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 C.在收到通知书后7日内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 √ D.在收到通知书后3日内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

解析:[解析] 根据《六机关规定》第7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根据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7日内应当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山《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因此,C项正确。

27.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原理和有关规定,逮捕应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法定证据条件。这一法定证据条件的完整、准确含义是指什么? (分数:1.00)

A.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并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系该犯罪嫌疑人实施 B.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 C.上述A、B两项条件至少应具备其中的一项 D.上述A、B两项条件应同时具备 √

解析:[解析] 根据《六机关规定》第26条的规定,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原《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条件中“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的规定修改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的一个。因此,D项正确。

28.在一起伤害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甲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如何处理? (分数:1.00)

A.用传票传唤甲至法庭 B.将甲拘传至法庭 C.延期审理

D.按甲自行撤诉处理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98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自行撤诉处理,故 D项当选。 29.下列有关独任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项? (分数:1.00)

A.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可以适用独任制 B.独任制审判可以由人民陪审员进行

C.基层人民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可以适用独任制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7条和第174条的规定,独任制的适用范围是: (1)就法院级别而言,只限于基层人民法院;(2)就案件类别而言,只限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同时,独任制不能适用于人民陪审员,故选项A、B、C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3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后,指定审判员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案件分别处理,请判断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哪项? (分数:1.00)

A.甲某涉嫌强奸一案,经审查不属于本人民法院管辖,则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B.乙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经审查发现乙某在逃,则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对本案延期审理

C.某县人民法院在丙某抢劫案的审理过程中,县人民检察院以有新证据证明丙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为由,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县人民法院接到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要求时,合议庭已经进行评议,但尚未宣告判决。则县人民法院应作出不准撤回起诉的裁定 √

D.在丁某诉戊某侵占一案中,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的证据,人民法院遂决定不开庭审理此案,迅速结案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17条的规定,案件经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2)对于不符合本解释第116条第(2~(9)项规定之一,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3)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4)依照本解释第177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5)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6)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决定不予受理;(6)对于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依此条第(1)项的规定,A、B两项表述错误。依该解释第117条及第177条的第(4)项的规定,C项正确。依《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158条的规定。D项错误。综上,C项当选。 31.关于刑事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分数:1.00)

A.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的一种专门活动 √

B.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进行的一种活动 C.刑事诉讼是专门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D.刑事诉讼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的活动

解析:[解析] 刑事诉讼是公、检、法机关的一种专门活动,不仅包含法院的审判工作,还包含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以及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批准逮捕、检察监督等工作。因此,A项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故当选。

32.王某被逮捕后,2007年6月10日被第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王某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法院应当如何将王某交付执行? (分数:1.00)

A.于6月10日将王某交付公安机关执行

B.继续关押至6月21日再将王某交付公安机关执行

C.将王某立即释放,至6月21 13再将王某交付公安机关执行

D.先将王某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至6月21日再将王某交付执行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5条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

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因此,本题中D选项正确,当选。

33.孙某在甲市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于是监狱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假释裁定。在假释期间内,乙县公安机关发现孙某曾参与当地一起诈骗案,于是将其抓获归案,并由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乙县人民法院审判。在该案中,应当由哪个机关撤销原来的假释裁定? (分数:1.00)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 C.甲市监狱 D.乙县公安机关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6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缓刑、假释的,审判新罪的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对原审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撤销后,应当通知原宣告缓刑、假释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因此,B项为正确答案。

34.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以下不起诉的案件哪一项不是必须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 (分数:1.00)

A.王某和宋某是大学同学,某日在争执过程中王某将宋某推倒在地,结果造成宋某轻微脑震荡。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虽构成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

B.孔某在美国曾盗窃他人600美元,但已因此被美国法院判处4个月监禁。人民检察院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

C.陈某在胡某回家途中对其进行抢劫,共劫得财物总价值约6万元。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发现追诉时效已过,于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D.李某涉嫌杀.害杨某。人民检察院认为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仍有疑点,因此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解析:[解析]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6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即D项属于这种存疑不起诉。该规则第2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该规则第28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即A、B项属于这种酌定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可知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即C项即属于这种法定不起诉,经检察长决定就可不起诉,所以应选C项。

35.被告人刘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该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2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此时,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哪种处理? (分数:1.00)

A.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B.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处刑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C.认为原判刑罚大重,不同意判处死缓,直接改判有期徒刑15年 D.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8条第2~3款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同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2)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3)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据此,复核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法院认为原判适用法律有错误时,不能直接改判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故本题B项表述错误,当选。

36.某市公安机关在侦查王某盗窃一案时,需要对王某窃得的一件文物进行鉴定,鉴定共耗费了2个月的时间。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对这段鉴定时间的看法正确的是哪项? (分数:1.00)

A.该段鉴定时间可以不记入办案期限 B.该段鉴定时间不应当记入办案期限 C.该段鉴定时间可以记入办案期限 D.该段鉴定时间应当记入办案期限 √

解析:[解析] 根据《六机关规定》第33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K,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37.监利、华容两县,是湖北和湖南两个相邻的县,监利县属湖北省,华容县属湖南省。监利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后,将被告人押解回看守所时,被告人在他人的策应下逃跑,据估计,有可能逃往湖南省,那么对被告人通缉令的发布,应当由下列哪个机关发布? (分数:1.00) A.湖北省公安厅 B.湖南省公安厅 C.最高人民法院 D.公安部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2款的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故D项正确,当选。 38.下列哪类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分数:1.00)

A.张、王、李、赵四人共同进行商业诈骗,经过2次补充侦查,终于查清了他们所犯的罪行 B.钱某杀死其前妻孙某,并将尸体肢解后藏于冰箱内达两年之久始被发现

C.刘某因诽谤罪被指控,他本人及其辩护律师周某对所指控的基本事实没有异议 √ D.郑某因涉嫌向美国中央情报局提供三峡工程实施计划图受到刑事指控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知C项正确,当选。

39.犯罪嫌疑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不起诉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分数:1.00)

A.对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因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B.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已过追究时效期限,因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C.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因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 D.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因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而该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40.某县公安机关在一次严打行动中端掉了一个盗窃犯罪团伙,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其移送至该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该盗窃团伙中的苏某年仅17岁,刚刚加入该团伙,从未参加过盗窃活动,并且是一名聋哑人。对于苏某,县人民检察院的下列处理方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分数:1.00)

A.退回移送审查的公安机关处理 B.应当撤销案件

C.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D.应当对苏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

解析:[解析]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0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1)被胁迫参与犯罪的;(2)犯罪预备、中止的;(3)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4)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的;(5)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过当构成犯罪的;(6)有自首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7)其他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据此,A项中苏某的情形符合该条的规定,所以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故D项当选。

41.被害人某甲的法定代理人某乙不服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在上诉、抗诉期限内,某乙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分数:1.00)

A.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 B.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向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C.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向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D.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向一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解析:[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口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42.郭某为报复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某,绑架了张某不满5岁的女儿小张,小张的母亲赵某向县公安局控告郭某有绑架嫌疑,公安局立案侦查。郭某的妻子李某向公安局反映郭某在案发后突然去某地,公安局根据这一线索破获了此案。对于此案,下列各项观点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分数:1.00)

A.郭某是被告人,张某和赵某是被害人,李某是本案的证人

B.如果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那么张某可以不回避,因为是郭某蓄谋报复张某 C.如果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那么张某应当自行回避 √ D.郭某和张某是本案当事人,其他人可作为诉讼参与人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可知,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某是被害人小张的父亲,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故在该案的审判中应自行回避。因此,C项正确,B项不正确。因为张某不是本案的当事人,赵某不是本案的被害人,故A、D项错误。综上,本题应选C项。 4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分数:1.00)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其本来无管辖权的案件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向下级人民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该解释第22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B、D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机关规定》)第5条的规定,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删除了原来关于“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判”的内容。根据这一修改,对于第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不能再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C项当选。

44.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在一块稻田边发现一具男尸。刑警大队马上派人到现场勘验、检查,以收集证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侦查人员收集的证据能够将案件事实证明到何种程度,公安机关就能对此案立

案侦查? (分数:1.00)

A.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B.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上的刑罚 C.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

D.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厂;……据此,立案的证明要求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45.某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某提出的与正在服刑的丈夫吕某离婚的案件后,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审判长张某决定本案在吕某服刑的监狱审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吕某趁审判人员不备拿出藏好的尖刀将原告王某刺成重伤,对于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分数:1.00)

A.应当由合议庭当庭以妨害民事诉讼措施对吕某进行处罚 B.应当由合议庭直接按照破坏法庭秩序罪对吕某的行为进行审理 C.应当中止民事诉讼的审理,将本案移送监狱机关侦查 √ D.本案事实清楚,所以可以由法庭直接受理审判

解析:[解析] 该案发生在监狱,应由吕某服刑的监狱立案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25条第2款的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故C项正确,当选。

46.王某与李某同在北京某研究所工作,二人因单位分房发生纠纷,王某在互相争吵的过程中将李某推下楼梯,造成李某颈骨骨折,全身瘫痪。公安机关将王某依法先行拘留。公安机关最长可以拘留王某多少天? (分数:1.00) A.7天 B.10天 C.14天 √ D.37天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本案不属于特殊情况,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该法第69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据此,应选C项。

47.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涉嫌伤害案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应当认定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人民检察院指控的故意杀人罪。那么,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分数:1.00)

A.应当以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B.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 C.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D.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解析:[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76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分别作出不同裁判的九种情形。其中,对于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48.王某,12岁,系初一学生,某抢劫案发时刚巧经过现场,亲眼目睹了被告人犯罪的全过程,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分数:1.00)

A.王某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 B.开庭时,王某必须出庭作证

C.侦查人员询问王某时,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王某只有12岁,不能作证人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8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故C项错误,不是“可以”而是“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又依《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1条的有关规定,证人是未成年人时可以不出庭作证。王某虽然年幼但作为初一学生,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可以作证人。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49.在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共同抢劫案中,其他被告人都已委托辩护人,而被告人甲没有,人民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但是被告人甲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分数:1.00)

A.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 B.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准许

C.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被告人无正当理由的,不应当准许

D.人民法院准许后,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或者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7条的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本案中人民法院可以为被告人甲指定辩护人。该法第38条规定: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36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因此,选项A符合法律规定。据此,本题A项当选。 50.对于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分数:1.00)

A.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B.不能由公安机关受理 C.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D.不能向公安机关控告

解析:[解析] 根据《六机关规定》第4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2)项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可见,该类案件可由公安机关受理、侦查,也可向公安机关控告,故本题选C项。

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40,分数:80.00)

51.耿某因犯强奸罪被A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生效后被送到B县监狱服刑。期间,耿某越狱脱逃,并在C县抢劫陈某人民币800余元,后被捕获。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2.00)

A.如果是在C县捕获并发现其犯抢劫罪的,由C县人民法院管辖 √ B.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其犯抢劫罪的,由B县人民法院管辖 √ C.如果耿某抢劫后逃至D县被捕获并发现其犯抢劫罪的,由D县人民法院管辖 D.以上选项所列的各种情况下,都由A县法院管辖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条的规定,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耿

某是正在服刑的罪犯,并在脱逃期间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C县捕获并发现的,由C县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B县监狱后发现的,由B县人民法院管辖,故A、B项当选。

52.2008年12月,某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的一起盗窃案件进行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拘留和逮捕。根据刑事诉讼的相关立法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所享有的职权是哪些?

(分数:2.00) A.侦查权 √ B.拘留权 √ C.预审权 √ D.执行逮捕权 √

解析:[解析] 军队保卫部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安全保卫机关,负责侦查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军队保卫部门在刑事诉讼中,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的职权。因此,A、B、C、D项都选。

53.下列关于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分数:2.00)

A.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则返回途中所需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拘留后应在12小时内对被拘留人进行讯问 B.节假日不应当计算在期间以内

C.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以内 √

D.当事人住处离法院较远,则他们为参加诉讼而花费在途中的时间,应当从法定期间内扣除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的规定,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因此,返途时间不应计算在内,但是要求在拘留后12小时内讯问则与《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相违背,故A项错误。同时不能笼统地说节假日不应当计算在期间以内,为保护诉讼的顺利进行,期间中的节假日一般应当计算在期间以内的,但有时期间的最后一日如果是节假日,则不计算在内,如上诉期间,故B项错误,C、D项正确,当选。

54.2008年5月12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黄某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途经某省某市凌海收费站,收费站交通稽查员杜某、刘某示意他停车接受检查。黄某驾车冲向杜某,杜某被撞倒在引擎盖上并从侧面摔倒在公路上。随后,黄某又将刘某撞倒卷到车轮下。在收费站工作人员的阻拦下,黄某才被迫停车。经鉴定,杜某为轻伤,刘某为重伤。侦查机关经过侦查,对黄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有关证据,该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市人民法院于2008年6月30日开庭审理此案。针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分数:2.00)

A.在庭审过程,中,黄某说:“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用车撞人我不否认,但亭出有因,当时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后来才晓得自己撞到了人。”法官告诉他已委托律师,自己不要说了 B.黄某可以委托与其关系较好的一位朋友(村委会工作人员)和一名律师为其辩护 √ C.黄某在侦查期间提出委托辩护人的要求被拒绝 √

D.人民法院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发现黄某没有委托辩护,遂于2008年6月22日告知黄某可以委托辩护人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可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行辩护之外,还可委托一至两名辩护人,委托辩护人的范围包括:(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可知公诉案件委托辩护人的时间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A项中,法官因为黄某已委托律师而阻止黄某自行辩护是错误的,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可以并存,故 A项错误。B项中,黄某委托的两名辩护人系其朋友和律师,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故当选。C项中,黄某在侦查期间无权委托辩护人,故C项正确。D项中,法院告知黄某委托辩护人的时间,不在开庭10日前,因为《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2)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此,D项错误。综上,故B、C项当选。

55.赵某(18岁)、刘某(14岁)将张某打成轻伤。提起公诉后,法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与此同时,张某对赵某、刘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本案中以下哪些人员可以不参加法庭审理? (分数:2.00) A.赵某 B.刘某 √ C.张某 D.公诉人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故D项正确。张某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应当参加法庭审理,故C项不正确。刘某14岁,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对故意伤害(轻伤)不负刑事责任,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参加法庭审理,故B项正确。综上,本题应选B、D项。 56.下列哪些自诉案件既可以调解又可以进行反诉? (分数:2.00)

A.被害人胡某起诉被告人吴某侵占案 √

B.被害人李某起诉被告人乔某侵犯其通信自由案 √

C.被告人王某抢劫一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由被害人周某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判的 D.被告人钱某重婚案,钱某的妻子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9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06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03条的规定,对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入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选项C属于这类案件,所以不适用调解和反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B、D项。

57.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在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前,应当如何处理? (分数:2.00) A.讯问罪犯是否服刑 B.对罪犯验明正身 √ C.讯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 √ D.请求临场监督的检察人员批准执行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4款的规定,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因此,B、C项正确,当选。

58.下面是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中的一些做法,哪些做法符合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分数:2.00)

A.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将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予以公开 B.人民检察院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或者专门工作小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 C.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注明未成年人的出生年月日 √

D.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成年罪犯的有关情况和办案人员开展教育感化工作的情况,记录在卷,随案移送 √

解析:[解析]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名誉,尊重其人格尊严,不得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据此,A项错误。根据该规定第5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当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或者专门工作小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指定专人办理。据此,B项是正确的。该规定第7条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应当注明未成年人的出生年月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成年罪犯的有关情况和办案人员开展教育感化工作的情况,应当记录在卷,随案移送。据此,C、D项的做法是正确的。综上,本题应选B、C、D项 59.某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乔某、许某、范某共同抢劫和孟某窝藏一案时,依法作出如下判决:乔某系抢劫罪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许某亦抢劫主犯,判处有期徒

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判处罚金2万元;范某系抢劫从犯,罪行较轻,且能主动投案自首,故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孟某明知乔某犯有抢劫罪,却为其提供隐匿处所》,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分数:2.00)

A.乔某所判处的15年有期徒刑、许某所判处的10年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 √ B.孟某所判处的管制由公安机关执行 √

C.乔某、许某、孟某所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由公安机关执行 √ D.对于乔某所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许某所判处的罚金由人民法院执行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的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 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本案中,乔某所判处的15年有期徒刑、许某所判处的10年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孟某所判处的管制由公安机关执行;乔某、许某、孟某所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丁乔某所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许某所判处的罚金山人民法院执行,故本题A、B、C、D项当选。

6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在少数民族聚居或多民族杂居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 (分数:2.00)

A.应当用汉字发布判决书

B.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 √

C.应当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布告和其他文件 √

D.对于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可以为他们提供翻译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条的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因此,B、C项正确,当选。

61.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规定,关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选项? (分数:2.00)

A.公安机关对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要求检察机关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上一级检察机关复核,上级检察机关经审查,在必要时可以直接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

B.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且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后又提请复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议决定

C.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且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后又提请复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公安机关重新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坚持复议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

D.公安机关对于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要求检察机关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直接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06条的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的不批准逮捕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复核意见书和案卷材料后的15日以内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如果需要改变原决定,应当通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撤销原决定书,另行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必要时,上级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送达公安机关执行。所以A项正确,D项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

讼规则》第10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且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后又提请复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公安机关重新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坚持复议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所以B项错误,C项正确。因此,A、C项当选。

62.在下列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中,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的有哪些? (分数:2.00)

A.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当事人回避申请的决定 B.第一审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判决 √ C.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自诉的裁定 √ D.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延期审理的决定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0条第1款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故B、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的规定,对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当事人只能申请复议,不能提起上诉;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延期审理的决定,当事人不能提出任何异议,故本题A、 D项不正确。综上,本题应选B、C项。

63.甲县公安机关在对张某(已批捕)抢夺一案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机关发现张某并非作案人,而是抢夺时的一名旁观者,被害人李某指认错误。那么检察机关应如何处理此案? (分数:2.00)

A.对张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B.撤销案件

C.将案卷退回县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 D.撤销对张某的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

解析:[解析]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2条的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可见,应遵循谁立案谁撤案的原则,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没有撤案的权力,只能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因此,本题应选C、D项。

64.黄某和刘某是夫妻,其中刘某是哑巴,他们日常生活中用哑语进行交流。一天晚上,他们夫妻二人目睹了犯罪嫌疑人抢劫邻居的全过程。公安机关对他们进行询问,下列有关询问方式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分数:2.00) A.应当单独询问黄某

B.应当单独询问刘某,但可以请黄某在现场对其哑语进行翻译 √ C.应当单独询问刘某,但应当另请懂哑语的人在现场对其哑语进行翻译 D.可以将黄某和刘某传唤到指定的某宾馆进行询问 √

解析:[解析] 因黄、刘二人共同目睹了犯罪过程而都成为证人。《刑事诉讼法》第97条第2款规定: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据此,B项表述错误,当选;A项表述正确,不当选。根据《六机关规定》第17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进行,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点。可知,D项表述错误,当选。综上,本题应选B、D项。

65.某日,甲趁乙的丈夫不在家之际,在乙的住所内将其强奸。乙羞愧至极,便服毒自杀。因其丈夫回家发现后及时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至痊愈之日,其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约5万元。之后,公安机关将甲捉拿归案。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分数:2.00)

A.人民检察院不能就此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B.乙可以在公安机关侦查本案的时候就提出赔偿要求 √

C.如果甲、乙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并给付,乙就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5条的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题中,对于乙的各种损失,人民检察院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A项当选。根据该解释第90条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可知,B项当选,C项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0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可知,D项当选。因此,A、B、D项为正确答案。

66.公安机关欲对犯罪嫌疑人甲(男),被害人乙(女)进行人身检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分数:2.00)

A.只有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才可以进行人身检查 √ B.对甲进行人身检查,必要时,可以强制进行;对乙的人身检查,不得强制执行 √ C.检查乙的身体,应当由侦查人员、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D.检查乙的身体,应当由侦查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5条第1款的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据此,只有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才可以进行人身检查,故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据此,对被害人进行人身检查,不得强制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在必要时可以强制进行,故B项正确。该条第3款规定: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因此,C、D项错误。综上,本题应选A、B项。 67.人民法院审判下列哪些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分数:2.00)

A.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的案件 √

B.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了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

C.被害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案件 √

D.上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

解析:[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4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本题A、B、C项都属于上诉或者抗诉案件,故为本题正确答案。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指令再审的案件可能适用第一审程序,也可能适用第二审程序,所以合议庭组成不一定是审判员3~5人,故本题D项不正确。综上,本题应选A、 B、C项。

68.张某向侦查人员说,他和李某在喝酒时,李某曾经无意中提起其曾经强奸过一个女孩的经过。张某向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属于证据分类中的哪几种? (分数:2.00) A.间接证据 B.传来证据 √ C.有罪证据 √ D.言词证据 √

解析:[解析] 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有罪证据是指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言词证据是指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的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的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和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张某的言论为直接证据,而非间接证据,故应该排除A项。因此,本题应选B、C、D项。

69.被告人张某是未成年人,在本案的诉讼过程中,其父亲有一次在某饭店吃饭时,发现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曾同本案的审判长在一起吃饭,便用自己随身带的照相机拍下了两人在一起吃饭的照片,那么有关本案

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分数:2.00)

A.该回避申请可以由张某本人提出 √ B.该回避申请可以由张某的父亲提出 √

C.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张某的父亲所拍的照片 √ D.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回避申请书

解析:[解析] 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故A、B项正确。又根据最高人良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提出回避申请时必须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故C项正确。综上,本题应选A、B、C项。

70.甲某,23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因违章驾车撞死乙某而被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同时乙某的妻子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最后人民法院判决甲某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乙某妻子各种费用人民币9万元。但是甲某一时拿不出全部赔偿金,而他还要去服3年刑,对此民事赔偿应如何处理? (分数:2.00)

A.必须由甲某个人承担 B.可以由其亲属代为承担 √ C.应当由其父母代为承担

D.乙某的妻子可以自愿同意甲某出狱后再赔偿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7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据此,B项正确,A项不正确。因为甲某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所以其父母不是必须代其承担赔偿责任,故c项不正确。因为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有权处分,所以乙某的妻子可以自愿同意甲某出狱后再赔偿,故D项正确。综上,本题应选B、D项。

71.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内要求撤回抗诉和在抗诉期满后要求撤回抗诉的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分数:2.00)

A.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可以撤回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允许撤回 √

B.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有关当事人 √

C.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对抗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并按照抗诉程序进行审理

D.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对抗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上诉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4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撤回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不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移送案件;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当事人,故A、B项正确,当选。 72.关于针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的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分数:2.00)

A.针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提出的复议,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B.针对所有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都可申请复议一次

C.若当事人以法定事由以外的事实为由申请回避而法院予以驳回的决定,当事人不得申请复议 √ D.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故D项正确。该解释第29条规定,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8~29条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故C项正确,B项错误。因为申请复议可以口头形式作㈩,故A项错误。综上,本题应选C、D项。

73.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应当按自行撤诉处理的情况有哪些? (分数:2.00)

A.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 B.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 C.未经传票传唤,不参加法庭审理的

D.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庭,经人民法院许可的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98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自行撤诉处理。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项。 74.下列有关立案监督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分数:2.00)

A.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应当由检察长决定 √

B.重大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由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 C.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应当依法对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

D.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或者审查起诉部门建议本院侦查部门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报请立案侦查而该建议不被采纳的,应当报请检察长决定 √

解析:[解析]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7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应当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由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见,A、B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7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应当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可见,C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7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或者审查起诉部门发现本院侦查部门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报请立案侦查的,应当建议侦查部门报清立案侦查;建议不被采纳的,应当报请检察长决定。可见,D项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 75.在刑事再审中,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分数:2.00)

A.某盗窃案,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吴某加重刑罚 √

B.某杀人案,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抗诉 √ C.某强奸案,原审被告人范某已经死亡

D.某故意伤害案,再审需要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

解析:[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第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再审案件,应当依法开庭审理:(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3)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情形的。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项。根据该规定第6条规定,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2)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3)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中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4)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人民检察院的同意;(5)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按本规定第9条第(4)项规定,经两次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据此,C项属于第(3)项情况,应被排除。综上,本题应选A、 B、D项。

76.张某因被李某打成轻伤而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因意外事故不幸去世,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 (分数:2.00)

A.裁定终止审理,并告知自诉人张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B.裁定终止审理,并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由李某的遗产继承人对张某负赔偿责任,对附带民事部分一并处理 √

C.如果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证明张某打伤李某纯属正当防卫,张某无罪的,应当判决张某无罪 √

D.只是裁定终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不审理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和《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76条的规定,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故C项正确。同时,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一并处理,故A、D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6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案件审结前已死亡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故B项正确。综上,本题应选B、 C项。

77.对于罚金判决的执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哪些? (分数:2.00)

A.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以致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罚金。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 B.行政机关对被告人被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被判处罚金时不得予以折抵

C.罚金应当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 D.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9条的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D项。

78.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陈某以驾车的危险方法致人死亡而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不服,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对陈某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审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某的判决定性不准,量刑畸轻。遂决定提起再审抗诉。关于本案的再审程序,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2.00)

A.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抗诉 √ B.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 √

C.最高人民法院可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指令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 D.依照第二审程序所作出的再审裁判是生效裁判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06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并将指令再审的决定书抄送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知,A、C两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0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可知,B项正确,D项错误。二审的终审裁判不是生效的裁判。“终审”和“生效”的含义在刑事诉讼中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不完全相同,若终审判决还须进行死刑复核,则该判决还未生效。综上,本题A、B、C项当选。

79.某案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的父亲对判决不服,想向法院提出申诉,但又不知道找什么理由,于是就到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假如你是接待他的律师,你应该告诉他下列哪些理由能够导致法院重新审判案件? (分数:2.00)

A.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 √

B.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 C.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

D.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因此,只要具备这四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人民法院都应当重新审判案件,故A、B、C、D四项均当选。

80.董某涉嫌贪污罪被移送某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审理期间,董某提出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证人周某也提出其证言出自侦查人员的欺骗。经法院查明,上述情况属实。另有随案移送的账簿一册、存折

一本,用以证明董某贪污的细节和数额。下列证据材料哪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分数:2.00)

A.董某的有罪供述 √ B.根据董某供述找到的账簿 C.周某的证言 √

D.根据周某证言找到的存折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1条的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故A、C项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当选。

8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而尚未被逮捕,下列哪些人员有权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分数:2.00)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 √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 √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的律师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2条的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据此,A、B、C项正确。该法第96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据此,律师只能为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故D项不正确。综上,本题应选A、B、C项。

82.下列有关涉外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分数:2.00)

A.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并且我国有义务管辖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B.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C.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前款规定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2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3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

83.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时,发现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分数:2.00)

A.被告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 √ B.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

C.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 D.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 √

解析:[解析] 根据《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开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2)被告人应当判处3年以亡有期徒刑刑罚;(3)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

以否认;(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5)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

84.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到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受贿案件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分数:2.00)

A.由公安机关对全案进行侦查 B.由人民检察院对全案进行侦查

C.由公安机关将受贿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 √

D.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受贿罪,则该案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

解析:[解析] 根据《六机关规定》第6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子以配合。因此,C、D项正确,当选。

85.被告人某甲在取保候审期间,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分数:2.00)

A.某甲以重金邀请某乙为其作假口供 √

B.某甲要到外县看望重病的父亲,和保证人商定3 13内必回,但因父亲死亡,5日后方回 √ C.某甲将作案工具投到一口废井口,并投入石块掩埋 √ D.执行机关传讯时,某甲因赌博未到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本题中A项违反第(3)项,B项违反(1)项,C项违反第(4)项,D项违反第(2)项,故本题正确答案为全选。

86.在甲自诉乙伤害,乙反诉甲诽谤的案件中,谁负有举证责任? (分数:2.00) A.甲对自诉伤害 √ B.乙对反诉诽谤 √ C.甲和乙共同对伤害和诽谤 D.人民法院

解析:[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158条的规定。可见,在反诉案件中,反诉人对反诉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本题A、B项当选。 87.关于上诉和抗诉的区别,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分数:2.00)

A.上诉不需要理由,抗诉需要理由 √

B.上诉可以以口头形式提出,抗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C.上诉可直接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必须经过原审法院 √ D.上诉未必能够启动二审程序,抗诉必然启动二审程序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1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由此可见,抗诉需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时才提起,故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40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由此可见,抗诉必须采用抗诉书的形式,且必须通过一审人民法院进行,故B、C项都正确。上诉和抗诉都必然启动二审程序,只是因上诉启动的二审案件未必开庭,故D项错误。综仁,本题应选A、B、C项。

88.根据法律规定,对报请核准的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全面审查后,合议庭应当进行评议并写出复核审查报告。审核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分数:2.00)

A.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 B.被告人和被害人简况 √ C.原审判决要点和控辩双方意见 √

D.合议庭评议意见、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意见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84条的规定,对报请核准的死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案件全面审查后,合议庭应当进行评议并写出复核审理报告。审核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2)被告人和被害人简况;(3)案件的侦破情况;(4)原审判决要点和控辩双方意见;(5)对事实和证据复核后的分析与认定;(6)合议庭评议意见、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意见;(7)需要说明的问题。因此,A、B、C、D项皆为应选答案。

89.下列诉讼活动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有哪些选项? (分数:2.00)

A.王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中,对于凶器产生重大争议,要求调取新的物证,因此可延期审理

B.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某区人民检察院因证据不足而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则被羁押的李某应当被立即释放

C.因违反法庭秩序而被羁押的许某,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向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内不停止执行 √

D.崔某在其涉嫌强奸一案被某县人民法院起诉后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审理,某县人民法院遂决定中止审理该案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因此,A项符合延期审理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因此,B项的处理方式是正确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1条第1款的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㈩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因此,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1条第1款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因此,D项情形应适用裁定而非决定,故D项错误。依题意,本题 C、D项当选。

90.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作出什么处理? (分数:2.00) A.训诫 √

B.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 √ C.责令赔偿损失 √

D.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 √

解析:[解析]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9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由此可见,A、B、C、 D项都是正确的,应全选。

三、{{B}}不定项选择题{{/B}}(总题数:3,分数:20.00)

一起共同抢劫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在一审宣判后,张某当即表示上诉,王某则表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请根据案情回答下面问题:

(分数:8.00)

(1).如果本案中张某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引起第二审程序启动,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 A.二审法院应当不开庭审理 B.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

C.因上诉不是针对原审事实认定,所以二审法院对本案不能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申 D.因本案不存在抗诉,所以二审法院受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的规定,可知对于上诉案件,二审的审理方式是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调查讯问的审理为补充,故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全面审查原则的含义可知,张某以量刑为由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应当依法不受该l:诉或抗诉范围的限制,在全面审查第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以及审判活动是否遵守了诉讼程序的基础上,对案件作全面处理。如果经审查,一审判决确实属于认定事实不清的,二审法院应当依法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故C项错误,不当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7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可知,D项正确。综上,本题应选B、D项。

(2).关于本案两名被告人的上诉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分数:2.00) A.因王某已表示不上诉,所以在第一审判决书送达后,人民法院即可将其交付执行 B.在上诉期限内,被告人王某仍然可以提起上诉 √ C.在上诉期限内,被告人张某有权撤回上诉 √ D.在上诉期满后,被告人张某便无权撤回上诉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32条第2款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因此,虽然在一审宣判后王某表示不上诉,但其仍然有权在上诉期满前提起上诉,人民法院也不能在第一审判决书送达后即将其交付执行,故A项错误,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38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因此,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39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因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应选B、C项。

(3).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张某提起了上诉,第二审程序便正式启动了。在第二审的审理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分数:2.00)

A.没有提起上诉的被告人王某有权委托辩护人 √ B.提起上诉的被告人张某有权委托辩护人 √

C.没有提起上诉的被告人王某应当参加第二审的法庭调查 √ D.没有提起上诉的被告人王某应当参加第二审的法庭辩论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2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6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注意本条规定中“应当”和“可以”的运用。因此,A、B、C项正确,D项错误。综上,本题应选A、B、C项。

(4).在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张某提出上诉,而被告人王某没有提出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分数:2.00)

A.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只将张某的上诉状和有关王某的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B.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张某、王某的全部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 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 √

D.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对王某判处的刑罚有错误,需要加重刑罚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因此,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45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亡诉、抗诉的案卷,应当审查是否包括下列内容:……(4)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包括案

件审结报告和其他应当移送的材料。因此,故B项正确,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7条第1款第(1)项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根据该条第(5)项的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因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应选B、C、D项。

被告人刘某,男,40岁,原系某医院妇产科医生。2008年12月被告人刘某在为产妇谢某实施剖腹产手术时,致谢某高位截瘫,被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刘某上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请回答下面问题:

(分数:6.00)

(1).本案中,被告人刘某认为人民法院对其判决不公,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哪些?(分数:2.00)

A.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 √

B.刘某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时,如果没有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级人民法院可以交该人民法院审查,并告知申诉人刘某 √

C.如果刘某申诉的案件属于案情疑难、复杂、重大的,或者已经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审查,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

D.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维持某县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判的申诉,可以交由某县人民法院审查。某县人民法院审查后,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某市人民法院审定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98条的规定,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如果没有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级人民法院可以交该人民法院审查,并告知申诉人;如果属于案情疑难、复杂、重大的,或者已经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审查,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0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申诉,可以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定。据此,A、B、C、D项全部当选。 (2).本案中,被害人谢某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公,也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哪些?(分数:2.00)

A.某县人民法院受理谢某的申诉后,认为有《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由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重新审判

B.某县人民法院受理谢某的申诉后,对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说服谢某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

C.谢某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某市人民法院申诉。某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予以驳回

D.经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如果谢某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可以不再受理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因此,A项正确,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03条的规定,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经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可以不再受理。因此,C、D项正确,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302条的规定,B项错误在于法院驳回申诉应采用书面通知,并非裁定。综上,本题应选B项。

(3).本案中,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哪些?(分数:2.00) A.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权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权提审 √

C.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权指令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 D.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权指令某县人民法院再审 √

解析:[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注意这里并非仅限于下一级。因此,A项情形并非法条规定。因此,本题应选B、C、D项。

康某因重大贪污贿赂犯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狄某因向境外组织非法提供国家秘密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葛某某因拐卖妇女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17周岁的江某因强奸妇女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封某因收买被拐卖的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尤某因倒卖火车票被判处拘役6个月。请回答下面问题:

(分数:6.00)

(1).关于以上判决生效后各自的执行机关,以下描述正确的有哪些?(分数:2.00) A.康某、狄某和葛某应当由监狱执行 √ B.江某应当由少年犯管教所执行 √ C.封某应当由公安机关的看守所代为执行 √ D.尤某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

解析:[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因此,A、B、C、D项均正确。

(2).执行中,如果葛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哪些?(分数:2.00) A.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B.应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C.批准机关应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不当,应当在收到决定书后20日内,向批准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

D.如果对葛某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其疾病系自伤自残所致,不得保外就医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因此,A、D项正确,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因此,C项错误,当选。《监狱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因此,B项正确,不当选。综上,本题应选C项。 (3).执行中,如果江某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哪些?(分数:2.00) A.对江某的减刑,由江某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犯管教所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 √ B.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 √ C.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 √

D.减刑的裁定,应当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负责监督假释罪犯的公安机关以及罪犯本人 √

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62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裁

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365条的规定,减刑、假释的裁定,应当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负责监督假释罪犯的公安机关以及罪犯本人。因此,A、B、C、D项均正确,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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