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我单位职工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个人代码 , 户籍地址: 江苏 省 丰县 市(县) ,居住地址: 宜兴 市 屺亭 镇(街道) 五星花园三期 ,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现予以办理相关手续,特此通知。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代码: 8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 本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用人单位(章) 经办机构(章)
2016年11月2日 年 月 日
附注:
1、本通知单一式三份,经市、镇(园区、街道)人社部门办理手续后,经办机构、劳动者本人各留存一份,一份归入职工档案。
2、用人单位填写《宜兴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相关细则,请详见《宜兴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填写说明。
3、用人单位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4、劳动者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凭《宜兴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就业登记证》)到户籍所在地(外来劳动力到暂住地或退工单位所在地)镇(园区、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
5、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携带①身份证原件②《宜兴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③《就业失业登记证》(原《就业登记证》)④工商银行活期存折(本人户名)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999年以前退伍的)到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6、失业人员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及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7、以上相关内容若有所变化,请关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为http://www.yxl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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