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科技含量普遍不高,缺少市场竞争力 1.资源要素投入不足 (1)科研投入严重不足
根据《2007年-2016年山东省小微企业生存时间调查报告》显示,目前,山东省小微企业多
为劳动密集型、服务型企业,采取薄利多销的经营方式获取利润,主营业务竞争优势为技术
优势的仅占调查样本数的21%。67.4%的小微企业研发投入在1%及以下,同时主要技术为没有、外部引进和其他。这导致产品的产业结构层次偏低,主要集中在一些耗能高、产业链短、附加值低的产业,传统的批发零售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总占比达70%以上,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新兴产业占比不到5%。 (2)其他投入略显不足
除科技投入不足外,山东省小微企业在营销方面的投入也呈现较低水平,68.9%以上的企业
在市场营销投入占总营收比重低于10%,重产不重销现象较为突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保
护意识不强,没有申请专利、著作权和商标权的企业仍然大量存在,企业的竞争力受到制约,错失发展良机。
2.创新意识不强,创新主动性不够 (1)自主创新意识差
根据《2007年-2016年山东省小微企业生存时间调查报告》显示,在小微企业所销售的产品中,95.3%的企业没有专利,97.2%的企业没有著作权,93.6%的企业没有商标权,企业的自
主创新能力有待大幅度提升。 (2)创新能力不足
调查显示,仅极少数小微企业在经营发展阶段设立了研发中心,
绝大多数小微企业科研投入
严重不足,甚至没有研发部门。据统计,在山东省小微企业中,94.19%的小微企业科研人员
占员工总数的比重在30%以下,其中83.14%的企业科研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重在10%以下。落后的技术创新状况使得大部分小微企业只能处于勉强生存的境地,核心竞争力更是无从谈起。
3.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
科学的发展推动企业产品的推陈出新,导致产品的生命周期呈现缩短的趋势,也加剧了市场
竞争的激烈程度。根据《2007年-2016年山东省小微企业生存时间调查报告》显示,年销售
收入增长率为10%及以下的最多,占调查样本数的73.04%,多数小微企业采取薄利多销的方式获取利润。主营业务竞争优势为技术优势的占调查样本数的21.00%,产品创新不足,缺乏核心竞争力,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二)政策环境尚不宽松,营商环境仍需进一步完善
与江浙沪等先进省市相比,山东省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方面仍有较大差距,部分优惠
政策设置门槛高、政策利用率低,主要涉及税收、人才引进、土地利用等,山东省需进一步
构建小微企业的服务体系,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打造适应山东省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
1.新型政商关系尚需进一步构建 (1)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律体系
根据《2016至2018年山东省营商环境与民营企业家评价指数的调查报告》显示,超半数企
业希望政府强化相关政策以及政商关系。从企业迫切希望政府部门强化的工作事项调查结果
来看,62.6%的企业希望“加强政府部门出台鼓励扶持企业发展政策力度”;59.4%的企业希望“政府部门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加
强与企业的有效沟通和反馈机制”;“逐步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完善鼓励企业创业创新的配套政策”两方面诉求企业占比均在半数以上,表明企业对相关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以及良好的政商关系比较重视,希望政府部门在这些方面加强管理和提升。
(2)进一步完善财税政策申请渠道
根据《2007年-2016年山东省小微企业生存时间调查报告》显示87.12%的小微企业未申请过财税政策,其中72.49%是因不了解相关政策而未申请。申请财税政策的小微企业多数认为政策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在政策力度、配套政策、条件门槛等方面提出要求。
(3)创新基金投入力度有待提高
虽然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创新基金,但是很多企业对该类政策缺乏深入的了解,从未获得过政府创新扶持基金。说明尽管已有部分企业获得过创新扶持基金,但政府投入的创新基金宣传和投入力度依旧有待提高。
2.政策扶持力度仍需加强
小微企业在前期发展过程中过度依赖政府政策的引导与支持。为了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山东省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扶持政策,但这些政策不系统,组合效应不强,宣传渠道窄等问题导致小微企业无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
3.社会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还有提升空间 (1)服务主体相对单一
当前,山东省小微企业的服务部门主要为省、市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行业性或地区性协会组织等少数机构,有些属于政府部门机构,行政色彩较浓,职权模糊,服务效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滞后
目前,生产经营性质的服务业发展水平一般,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需求。从小微企业对服务的要求来看,由于其对服务需求具有多样性、分散性和低价要求,也需要服务企业不断的求变创新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4.高新技术企业诉求较多,对营商环境的要求更高
根据《2016至2018年山东省营商环境与民营企业家评价指数调查报告》显示,调查成功的企业中,有133户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这些高新技术企业对营商环境的主观评价来看,其相对于其他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要求更高,营商环境综合评价指数为80.5%,比其他企业低9.3个百分点。另外,从企业迫切希望政府部门强化的工作来看,高新技术企业户均有4.57条诉求,比其他企业户均多0.07条,高新技术企业相对于其他企业更注重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以及政府部门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加强与企业的有效沟通和反馈机制,这也表明高新技术企业相对于其他企业在财政、金融、税收、贸易等方面享有一定的政策倾斜,为了更好的落实和享受政策优惠,还需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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