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人员
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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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制
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有效预防和杜绝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重要设施,监控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广元市地方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和本矿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为天、以人为本”的思想,确保本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运行,并发挥其安全保障作用。
二、监测监控值班人员必须遵章守纪,持证上岗。爱护设备遵守上机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听从调度指挥做好本班一切工作。
三、认真填写瓦斯监测监控运行日志和异常情况汇总日报表,随时掌握采掘进度,并按规定及时标注瓦斯探头的实际位置,准确反映系统的运行情况。
四、瓦斯监测监控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无数据、数据不更新、不上传;瓦斯警报点定义不当、瓦斯曲线不正常;CH4浓度超限、温度超高;主扇或局扇停止运行;风流短路或受阻、差压异常;馈断电报警等情况,必须立即通知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进行隐患排查,,而后随时汇报处理情况和接受上级领导发出的指令。
五、瓦监监测监控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组织隐患排查,并将瓦斯超限原因、采取措施报告上级领导汇报,汇报处理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瓦斯系统一旦发生故障,瓦斯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迅速通知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发生故障超过1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应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
七、瓦监监测监控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监管处理决定书”后,必须马上报告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执行。而后每隔半小时向发令部门汇报一次落实处理情况,直到异常情况消除为止。
八、瓦监值班人员必须遵守机房、调度监控室内等管理制度,
不得用瓦斯监控计算机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它信息,
不得安装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值班人员或其它人员不得玩游戏、播放光盘,发现以上情况给予罚款处理。
九、监测监控值班人员平时应经常学习计算机知识和系统相关的软件知识,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系统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维修技能、故障处理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以便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十、瓦斯监测监控人员无故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致使重大隐患和险情未能及时发现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2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撤职,造成事故的要追查刑事责任。
十一、在监控室内不允许与监控无关的人员出入或随意去耍微机,发现后对当事人和监控值班人员给予1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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