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G评分规则规定每套动作中难度动作不多于12个;所选难度中必须包含所有的四类难度,即A组动力性力量类、B组静力性力量类、C组跳与跃类、D组平衡与柔韧类,在比赛中,成功完成的难度中也必须包括这四类难度,否则将因为难度缺类,被扣除1分。
从表3统计看出所有的男单套路都编排了最多的12个难度,运动员们选择最多的均是C组难度(跳与跃类),占总难度数量的一半左右;B组(静力性力量类)最少,有3名选手甚至只编排了一个B组难度;难度动作类别选择呈现出明显的不均衡,增加了因难度缺类而失分的可能性。男单比赛获第八名的选手正是因为成套中编排的唯一一个B组难度失误导致了较大的难度失分。因此,我们在选择难度动作时,应保证难度动作类别布局的协调,每类难度应至少编排两个,杜绝因难度缺类的失分。
通过对比赛现场的观察可以看出,许多运动员在完成某些高分值难度时显得很紧张,动作开始阶段就失去了正确节奏,从而导致了难度动作规格达不到最低完成要求。显然,运动员对于完成该难度没有十足的把握,教练员将这些难度编入成套,是寄希望于运动员在比赛中超常发挥。但是,运动员往往会将注意力过度集中于这些难度动作,在比赛中背负巨大的心理压力,增加了难度失误的可能性。而且,极限强度运动会消耗运动员更多的体力,并且极有可能破坏后面难度动作完成的正确节奏,甚至影响操化动作和过渡连接的流畅性。
因此,教练员为普通大学生健美操运动员选择难度动作时,应该
考虑运动员自身的完成能力,保证选入成套的每个难度都是运动员力所能及的,将难度失误的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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