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编制原则
时常在报刊上看到一些谈评标方法的文章,有些写的确实有特色,从中能够得到不少启发,对自己编制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有不少帮助,但同时也觉得宏观分析的少,就单一项目或单类项目讨论评标办法的多,常常针对某类招标项目提出评标方法。所以笔者就想从大的方面来探讨如何掌握评标办法的编制原则,如何下手,如何提高评标办法的编制水平谈谈体会。 ( 笔者在上一篇文章中 “如何编制招标文件”,原载《中国招标》 2006-5-6 期提到了评标办法是招标文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未展开。 ) 可以这么说评标办法是整个招标活动中的天平,衡量投标人的中标份量,一边是中招标人的技术商务要求,一边是投标人的份量,看谁最适合。可以说是招标文件中最精密的部分,要慎之又慎。
评标办法的首要编制原则是公正公平,不能表现出对某些投标人的倾向,尺子准确,才能对投标人去裁量而投标人无怨言;
其次评标办法的编制要求是有针对性,有具体化的要求,这样可以分出投标人的优劣,一把尺子虽然公平但空洞无物,也看不出好,也看不出差,这把尺子就没有可操作性,又好比高考试卷,出题太简单或者太难,考生分数拉不开,不好取舍。这一点要做好很不容易,要深入研究招标人的技术和商务要求,也要研究潜在投标人的状态。
评标办法主要分成三个部分:报价评分部分;商务评分部分,主要是投标人的业务资质,业绩、信誉、实力、交货期,合同条款偏离等;技术评分部分,主要是技术要求、规范的响应程度,这部分主要和货物的技术特性有关。
在这三个部分中,商务评分部分和技术评分部分和具体的项目关系较大,报价评分部分看起来较为抽象,似乎在每个招标中都差不多,但实际上和每项招标的具体情况密切相关,在财政部令第 1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把评标方法分成三大类: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
比法,在综合评分法中确定将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这一规定可以理解为:在每一项货物和服务招标中,评标方法中价格分的权重都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重新考虑,不能一以贯之。
编制评标方法就先要研究较为典型行业或项目的评标方法,先找一些类似的项目进行研究、根据本项目情况修订。在一些特定的行业,通行一种模式的评标方法或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强制执行的评标方法,必须执行,这些方法要认真研读,仔细体会其中的含义,思考它为什么适用于这种行业或这种项目。在《中国招标》 2005-12-1 期中刊登了邢怡文和唐和义的文章“货物招标中价格评分的探讨”,写的很好,其中将价格评分方法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的不同分成了基准价法;固定比率法;固定差值法;分段线性计算法(固定比率、固定差值结合法),在不同的情况下采用不同的价格评分方法。在看了两位的文章后,笔者即在招标中进行尝试,效果很明显,感觉二位先生的文章的确是经验之谈。曾经有一项服务招标,因为服务的成本很难评价,各投标人计算方式不同,实力不同,报价可能有很大差别,又不能以报价确定中标人,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就提出采用固定差值法,即以最低报价为最高分,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得分差值固定,中间报价得分采用内插法进行计算。固定差值法的确适合这种项目,实际评标结果证明效果很好。
在编制招标文件中时常遇到一个问题是客观分和主观分各占多大比重,常有一些人以确保公正性的理由,加大客观分比重,以减少专家主观因素,但笔者觉得还是应当使主观分具有一定的比重,因为项目的情况千差万别,招标项目技术发展和潜在投标人的情况你不可能全都掌握,你想的再周全,也有想不到的地方,有想不到的评标因素,这就是评标的风险所在,为防止这种情况出现,就要由评标专家现场评判,这样就要在评分当中给评标专家主观评定分值的余地,越是技术发展快的领域,越是投标公司情况不明的情况就越要有一定的主观评定部分。
换一个角度看,评标方法反映了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博弈规则,你要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评标方法,从招标人的角度就是要通过评标方法评出符合自己技术商务要求的卖家,而从投标人的角度就要通过研究
评标方法从中找出符合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投标方案,尽可能发挥自己的优势,回避自己的劣势,甚至有可能弄虚作假,如果完全是客观分,一目了然,没有悬念,让某些投标人量身定做了自己的得分,但对投标人的劣势确没有临时处置的方法,会使招标人面临一定的风险,从这个角度说也要给评委会一定的分数自由裁量权。
技术评分部分应适当细化。与招标标的的性质相关的技术特性应当列入评标得分,通常对于经常招标的大宗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逐渐形成一些技术评分办法,另外在国际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当中,列出满足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减去一定的分数,可以较好的反映技术特性评分。
为了更好的做评分方法,有时我们还将同一类招标项目不同招标人、不同地区的同类评标方法拿来比较,看其中的不同,比较优劣,从中汲取他们的优点。比如说房屋类工程招标是经常遇到的评标项目,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都比较重视,制定了一系列评标方法,一省和一省不同,甚至一市和一市也不同,有时我们做不同地区的招标项目,仅相邻的市就使用不同的评标方法和不同的招标文件范本,这些评标方法的形成有当地招标形成的习惯不同,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对招标工作的理解不同制定出不同的评标方法,让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难于适应,从这个角度说,评标方法应当尽量简化、统一。
评标办法的编制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如上所说,评标方法不仅需要编制人对招标项目的技术、商务要求有深入的了解,而且要深入了解潜在投标人,了解招标人和潜在的投标人可能进行的博弈过程,根据这种互动确定规则,常常需要根据经验进行编制,编制完后进行实地评定来检验效果,再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原载《中国招标》 2006-7-1 期 )
这是以前发表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