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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讲座1

2021-10-09 来源:爱问旅游网
专题讲座

高中历史“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的教学研究

赵利剑 (北京四中,中学高级教师)

一、 了解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基本内容,认识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一)早期的王位世袭制度。 (二)西周的分封制。 1. 周初的两次分封。 2. 分封制的基本内容。

①目的:拱卫王室,建立有效统治。 ②受封对象:王族、功臣、古代帝王后代。

③受封诸侯的义务: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 ④分封制的作用:加强统治;拓展疆域。 3. 分封制的衰落。 4. 对分封制的评价。

(三)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核心:嫡长子继承制。

原则: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家国同构。

以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为纽带的部族国家 ,以宗法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以分封制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以世卿世禄制作为选拔官吏的基本方式。

二、知道“始皇帝”的来历和郡县制建立的史实,了解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其影响。

(一)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变化。 1. 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争霸兼并。 2. 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结构变化。 经济:土地公有 (井田制 )→土地私有 政治:宗法分封→县制 贵族世袭→专职官僚 社会:世袭→流动

学术:贵族→民间 (百家争鸣 ) 3. 秦的统一。 秦朝统一的历史条件。 ①社会条件 :

政治 :人民渴望统一;多年诸侯兼并,加强统一趋势。 思想 :法家思想为统一提供理论基础 。 ②秦国条件 :

商鞅变法为统一奠定基础;

推行多年的县制为统一的国家提供政治制度的样板; “远交近攻”的正确策略。

(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专制主义指君主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全国最高统治权集中 于君主一人手中; 易产生君相矛盾。

中央集权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对地方拥有统帅权,地方听命于中央;易产生中央和地方的矛盾。

皇权专制、中央集权、地方行政构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而皇权专制是根本特征。 1. 皇帝制度的确立 2. 三公制 丞相:百官之首。

御史大夫:执掌奏章;下达诏令;监察百官。 太尉:管理军务。 3. 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三、列举从汉到元政治制度演变的史实,说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一)中央集权的发展。 1. 汉代的郡国并行制和推恩令。 ——《汉书》卷十四 2. 唐代的节度使和藩镇。 3. 北宋的地方分权。

稍夺其权:派文官任地方长官,设通判监督。

制其钱谷:地方赋税除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由中央掌控。 收其精兵:兵权收归中央,抽调各地精兵充实中央禁军。 4. 元朝的行省制度。 (二)君主专制的演进 1. 汉代的内外朝制度。 2. 唐朝的三省六部制。 唐

 宋朝对相权的分割。

 元朝的中书省。

四、 了解明朝内阁、清朝军机处设置等史实,认识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宰相制度的废除。 1. 原因:元代中书省权势过重。

2. 过程: 1380年,明太祖借胡惟庸案裁撤中书省和丞相,六部分理朝政, 对皇帝负责。

3. 影响: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弊端日益显露。 -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 -元明清卷》 (二)内阁的出现。

1. 原因:废相后皇帝负担加重。

2. 职权:处理政务;参与决策;起草票拟。 (三)军机处的设立。

1. 清初政制: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南书房。 2. 军机处的设立。 特点:简、速、密。 影响:皇权加强到顶峰。 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评价。

专题讲座

“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的教学研究

郭井生(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高中历史老师)

各位老师:大家好!我的讲座分四个部分,分别是: 第一部分主题知识详细解析; 第二部分创新主题教学策略; 第三部分学生常见问题分析; 第四部分学生学业检测评价。

第一部分主题知识详细解析

主要包括三个内容:一、课标要求;二、知识结构;三、重点难点。

【课标要求】

(1)了解希腊自然地理环境和希腊城邦制度对希腊文明的影响,认识西方民主政治产生的历史条件。

(2)知道雅典民主政治的主要内容,认识民主政治对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意义。 (3)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在课程标准中,有一些重要的概念需要我们注意:“城邦”,城邦是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包括周边若干个村落组成。城邦独立自主,通常拥有自己的主权。“公民”(Citizen)这个概念就形成于城邦政治结构之中,其原意为“属于城邦的人”。什么叫民主,古希腊文中,“民主政治”(demokratia)一词由“人民”(demos)和“统治”(Kratos)复合而成。显而易见,民主政治即人民的统治,强调的是公民的广泛参与和直接管理,以及公民在政治生活中近乎绝对的平等权利。

此外,根据课程标准,我们还要追问自己一些问题:

1.古代希腊的城邦尤其是雅典为何发展起了民主政治?

2.雅典的民主政治是如何一步步形成的,其主要内容有哪些,有什么重要意义? 3.古罗马何以形成自己独特的法律体系?

4.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对古代罗马及其人类社会有何重要影响? 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点是否可以这样归纳:

1.与古代希腊独特的地理环境有关,与古代希腊城邦制度的特点有关,与雅典工商业发展有关。

2.经历了梭伦改革,克里斯提尼改革和伯利克里时代。内容包括任期、选举、监督、负责等,影响包括民主制度的创新和民主政治下人们的创造力发挥并取得的人文成就。

3.古代罗马与古代希腊一样,具备城邦与公民两个前提条件,使早期罗马贵族与平民斗争中形成成文法,不同在于罗马的扩张形成一个帝国。

4.内容包括公民法、万民法与自然法。巩固了罗马的统治,成为近代西方立法的基础。

【知识结构】

本主题内部的知识结构如下:

根据上述示意图,我们可知:

古代希腊民主政治的形成,首先是因为特殊的地理环境,从而形成独特的城邦公民政治。再加上梭伦等人前赴后继的改革,促使雅典民主政治确立。

早期古罗马与古希腊有着相似的城邦政治,在贵族与平民的斗争中形成了成文法,并随着罗马的扩张法律不断发展和完善。

希腊的民主与罗马的法律均对近代西方有着深远的影响。 本主题知识在学科知识体系中的地位如下图:

由图可知,古代希腊的民主政治为近代西方国家的民主政治奠定了最初的基础。虽然近代西方已不可能像雅典那样实行直接的民主,而是实行代议制民主,但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如“主权在民”、“以法治国”、“轮番而治”、“选举制度”等均受古代雅典民主的影响。

罗马的法律就更是如此,拿破仑民法典一半以上是照抄罗马法,成为近代西方国家立法的规范,影响西欧乃至全世界。

【重点难点】

(一)城邦与公民政治

1.希腊的地理环境

希腊地区的自然资源很贫乏,也找不到肥沃的大河流域和广阔的平原,而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并能合理地加以开发和利用则是供养如中东、印度和中国所建立的帝国的必要前提。„„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2.古希腊城邦的形态

城邦:也叫“城市国家”,是古希腊一种特定的国家形态。一般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包括周边的若干村落。

最大的希腊城邦斯巴达国势最盛之时领土面积也不过8400平方公里,只有今天北京市面积的一半;另一个最大城邦雅典面积才2556平方公里,只及北京市的七分之一。普通的希腊城邦更小,一般都是方圆不过数十里,居民不过万余人。

——朱龙华《世界历史》

3.城邦的公民和公民政治

沿着西方政治文化之流上溯其源头,我们来到公元前8~前4世纪的古代希腊。„„

在这里,最引人注目的特征就是众多城邦林立的极为独特的政治景观和发达活跃的公共政治生活。

“公民”(Citizen)这个概念就形成于城邦政治结构之中,其原意为“属于城邦的人”。

--丛日云《西方政治文化传统》

公民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从其产生来看,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是和民主政治紧密相连的。„„

——百度百科

臣民是指屈从或被动服从于权力的人。臣民的本质是“奴性”。臣民对国家具有强烈的依附性,缺乏独立的人格和意志,相对国家权力而言只有义务没有实质上的有效权利。

在一个封建国家中,天下百姓即臣民。

(二)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

1.贵族和平民的矛盾 政治:

(1)占据首席执政官等重要职位。

(2)把持最高决策机关、检查和审判机关——长老会议。 (后果:名义上的最高权利机关——公民大会无实际权利) 经济:

(1)掌握大量财富。

(2)放高利贷、土地兼并盘剥平民。 (后果:平民为债主耕地或沦为债务奴隶)

上述原因最终导致贵族与平民矛盾激化。而平民由于下述原因地位逐渐上升。 城邦兴起后,粮食和贵重物品日渐积累,防务负担因而越来越重。早在公元前8世纪末,贵族骑兵便已不敷需要,因此不得不建立一支以富裕农民为骨干的“重型骑兵”。不言

而喻,富裕农民一时身价百倍,自然乘机提出新的要求。

——《希腊的诞生》

2.梭伦改革

梭伦将债务人失去的全部土地所有权归还债务人,„„永远禁止债务奴隶制。在政治领域,第一次准许没有财产的平民参加公民大会,不过,公民大会拥有的权利仍旧很有限。另外,还规定富裕商人可以担任执政官;还设立新的、更受欢迎的陪审法庭来代替贵族最高法院的一部分权力。总之,梭伦的贡献在于,在组织上为以后建立著名的雅典民主奠定了基础。

——《全球通史》

我所给予人民的适可而止, 他们的荣誉不减损,也不加多; 即使是那些有势有财之人,也一样, 我不使他们遭受不当的损失, 我拿着一只大盾,保护两方, 不让任何一方不公正地占居优势。

--梭伦诗

庇西特拉图僭主政治

梭伦届满后离任,飘然远行,雅典国内公民内部矛盾激烈,出现平原、山地、海岸三派,平原派代表贵族利益,山地派代表农民,海岸派代表工商业者。庇西特拉图利用山地派支持建立僭主政治(前541-前527)贡献之一就是设立乡村巡回法庭,削弱贵族对地方司法的干预。”其子希庇亚斯施行暴政,(前526-前510年)被雅典人民驱逐。

3.克里斯提尼改革

废除传统的四个血缘部落,代之以10个地区部落,糅合雅典政坛上已有的平原、山地、海岸三派,形成10个三一区。

4.伯利克里时代

“我们的制度是别人的模范,它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让一个人员负担公职优先于他人的时候,所虑的不是某一个特殊阶级的成员,而是他们的真正才能。任何人,只要他能够对国家有所贡献,绝对不会贫穷而在政治上湮没无闻。”

--伯里克利《在殉国将士葬礼上的演说词》

虽然其中或许有溢美之词,但还是能够大概反映出雅典政治制度的一些特征。 雅典城邦实行直接民主制度,公民自己而不是通过推选代表来制订法律。„„ 五百人会议(克利斯梯尼所创建,以代替梭伦的四百人会议)管理港口、军事设备和其它公共财物,并为议会准备日程。„„

挑选陪审员并将它们分派给一个特殊的法庭。每年有6000名雅典公民当选为候选陪审员,„„

(三)雅典民主政治的评价

1.民主制度本身的制度创新。 2.民主制度下雅典人取得的文明成就。 3.雅典民主制度存在的问题。

雅典留给后世的政治文化遗产是无与伦比的。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国家像只有数十万人口的雅典那样对人类的政治发展作出过如此重大的贡献。它的一系列改革及其所实行的制度,是民主、法治和自由理想的伟大实践。它的成就使此后世世代代为进步和人道政治理想奋斗的仁人志士钦慕不已,成为他们汲取力量和智慧的永不枯竭的源泉。

--丛日云《西方政治文化传统》

雅典民主与现代民主的不同: (1)涉及的范围不同:

前者是小国寡民型的城邦政治,后者是大国众民型的民族国家政治; (2)维持时间不同:

前者动乱频仍而且都很短命,很容易蜕化为各种形式的专制政体,后者则比较稳定、健康而持久;

(3)民主权利的受益者范围不同:

前者一贯地只在能充任战士的本邦万年男子之间讲平等的参政权,不仅承担体力劳动的奴隶(因为他们根本就不被看做人),所有的妇女和外邦移民也均不得涉足政坛,后者则只是早期有一些类似的排斥性,后来就逐步地承认了包括体力劳动者和妇女在内的所有成年人的参政权;

(4)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区别:

前者拘泥于民主一词的字面意义,实行的是单纯的、纯粹的民主(亦即直接民主),全体公民大会是不受制约的最高权力机关,少数异议分子(通常是社会精英)处于被排斥的地位,而后者则一般不诉诸全体公民意愿的直接表达,强调包括与大众意愿相左的少数人在内的所有人都有权参政并争取自己合法权益,实行代议制度(亦即间接民主)、政党政治和分权制衡,总之这早已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民主政体,而是一种力求在大众意愿和精英意愿之间维持某种平衡的“混合政体”;

(5)对自由的理解不同:

前者仅把“自由”定义为个人参与政治活动的自由,似乎人只应为公共政治而生活(如亚里士多德称“人是政治的动物”,实际上使一切追求个人利益的活动失去了合法性),个人在公共权力面前也没有任何自我保护能力,后者赋予个人的自由则广泛得多,个人既有权参政政治活动,也有权不受非议地放弃公共政治而从事一切私人的合法活动,而政府的主旨也正是保护这种个人自由权利不受任何势力侵犯。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陶片放逐法之弊端

雅典民主政治的领袖阿里斯泰德以“公正者”而著名,„„

用豆子拈阄的办法来选举国家的领导人是非常愚蠢的。没有人用豆子拈阄的办法来雇佣一个舵手或建筑师或吹笛子的人,„„而在这些事上如果做错了的话,其危害是要比在管理国务方面发生的错误轻得多。

——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以藐视传统宗教、引进新神、败坏青年和反对民主等罪名被控,一个由501人组成的法庭上,以281票对220票被判有罪,以毒酒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或许又有人会问,对于像苏格拉底这样一位大哲学家,雅典人似乎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对权威人士的尊敬,仅以区区罪名,即判以极刑。这不是太难以令人理解了吗?殊不知,在雅典是不存在任何个人权威的。既没有知识的权威,也没有道德的权威,甚至没有政治的权

威。唯有一个权威,那就是人民的权威,一切都得服从人民群体。

在古代希腊,个人是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自由的(即柏林所说的“消极自由”)。既没有脱离群体的自由,也没有言论的自由。

--《万象》第三卷第三期2001年3月

(四)古罗马成文法的诞生

1.罗马共和国内平民与贵族的斗争

共和国时期,贵族不仅在政治上专权,而且也在经济上扼制平民。平民无权参与国有土地的分配和使用,贫苦的平民在绝境中往往向贵族举借以人身为抵押的高利贷,偿还不上就沦为债务奴隶。于是政治权力、土地和债务问题构成了当时平民与贵族之间矛盾的焦点。此外,平民在司法审判中也经常成为不公正判决的牺牲品,因为当时的习惯法是不成文的,而解释权掌握在贵族充任的执政官手里。这一切触发了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长达200多年之久的平民与贵族的斗争。

公元前494年,罗马同邻近部落发生战争,在敌兵压境之际,平民撤出战斗,以抗议贵族背信弃义,拒不停止不利于平民的债务法。贵族被迫向平民让步,承认平民有权选出两名保民官,他们有权否决不利于平民利益的行为、法令和选举。保民官在职期间,其人身不可侵犯,对元老院和执政官侵害平民利益的法令可行使“否决权”。

--高奇《文明的历程》

2.《十二铜表法》的制定

罗马当时实行的是习惯法,贵族按习惯审理案件,可任意解释法律,以压迫平民。平民通过坚持不懈的斗争,最终迫使贵族同意制定成文法。公元前451-450年,罗马贵族被迫同意制定了罗马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因刻于12块铜牌而得名。这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法典之一。它被安置在罗马元老院前面的广场上,让人们都能看到。从此量刑定罪就有了一致的标准。

公元前445年,又通过了卡努优斯法,废除了平民不得与贵族通婚的限制。

公元前376年,平民保民官李锡尼和绥克斯图针对平民土地、债务和担任高级官职问题,提出了3项法案,史称“李锡尼绥克斯国法案”,

„„

公元前326年,波提利阿法案获通过,禁止将负债的罗马公民变为奴隶,废除了债务奴隶制。

公元前287年,通过了霍腾西阿法案。规定,平民会议的决议,不必经元老院批准,即对全体罗马公民具有法律效力。

至此,罗马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暂告平息。

--高奇《文明的历程》

(五)罗马法的发展和完善

1.罗马的扩张和帝国的建立

2.万民法的形成

随着商业和帝国的发展,生活愈益复杂,原先的法律已经不能继续满足现实需要。外国人在罗马可能遭到关押,他的财产可能被没收,就是一个典型的问题。那么遇上这种情况该适用什么法律呢?尤其是考虑到当时存在着这样的观念:一个民族无论去何处,总要携带它自己的法律。罗马人设立专门法庭来审理这类案件。多次审理的结果使他们认识到,外来民族各有自己的法律制度,但是近乎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却只有少数几条。因此他们制定了一部新的法律--《万国法》。他们认为这部法律对罗马人与非罗马人皆可适用。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万民法,意即“各民族共有的法律”,是继公民法之后,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罗马私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之间、异邦人与异邦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罗马法律。在罗马私法体系中,万民法是比较成熟和发达的部分,也是后期罗马

法的基本内容。

--杨共乐《罗马史纲要》

(1)万民法的规范渊源于其他民族的习惯法,是通过行政长官在长期司法实践中创制形成的以“案例”为主的法律。

(2)万民法摆脱了公民法繁琐的形式主义,具有灵活方便特点。

(3)万民法是在各个不同民族的人民扩大交往、扩大贸易往来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更具有商法的某些特征。

(4)万民法突破了以往公民法那种狭隘民族性的局限。

--杨共乐《罗马史纲要》

3.《民法大全》罗马法体系的完成

(六)罗马法的历史评价

1.罗马法的一些重要原则

罗马法包括三个大的分支或组成部分,即公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

公民法是罗马及其公民的法律。它以成文和不成文两种形式存在着。民法包括元老院的法令、元首的敕令、大法官的公告,此外还包括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古代习惯。

万民法则是不论种族如何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的法律。该法律承认奴隶制和财产私有是合法的,明确了买卖、合作和契约原则。万民法并非凌驾于民法之上,而是作为民法的补充,主要适用于罗马帝国的外来居民。

自然法不是司法实践的产物,而是哲学的结晶。斯多噶派发展了具体体现为正义和公正的理性自然的思想。他们断言,所有的人在本性上都是平等的,都有权享受一些基本权利,对这些权利政府无权侵犯。这一法律优先于国家本身,任何擅自亵渎它的统治者必然成为暴君。

---P.L.拉尔夫等《世界文明史》。

西塞罗曾说过:“事实上有一种真正的法律——即正确的理性——与自然相适应,他适用于所有的人并且是永恒不变的。„„人类用立法来抵消它的做法是不正当的,限制它的作用是任何时候都不被允许的,而要消灭它则是更不可能的„„它不会在罗马立一项规则,而在雅典立另一项规则,也不会今天立一种,明天立一种。有的将是一种永恒不变的法律,任何时期任何民族都必须遵守的法律。”这便是理性所决定的原则。

●宁可漏网一千,不可枉屈一人。 ●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

●提供证据的责任在陈述事实的一方,而非否认事实的一方。 ●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

—《民法大全》

2.罗马法的历史影响 罗马法的历史影响

第一,罗马法曾经为市民阶级或资产阶级战胜教会和世俗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 第二,罗马法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第三,罗马法为新兴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

第四,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罗马法又为资产阶级的法律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楷模,是近代欧洲大陆国家立法所遵循的范本。

---李雅书杨共乐《古代罗马史》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曾说过:“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指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惟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12~15世纪,欧洲出现了《罗马法》“复兴时期”,许多国家相继采用了罗马法。 德国是采用罗马法最积极的国家。罗马法在德国一直被沿用到19世纪末期,而重新制订的《德国民法典》也挣不脱罗马法深入骨髓的影响。

拿破仑引以为傲的《法国民法典》也是建立在罗马法基础上的,它后来成为大陆法系中民法典的经典之作。

在英国由于贵族们不满查士丁尼将所有特权均归诸于帝王一人,故而纷纷抵制罗马法的采用,但这一切,没有阻止罗马法成为12世纪英国法律进修科目的普遍讲义。

高中历史必修Ⅰ

“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确立与发展”的教学研究

白幼蒂(北京师大附中特级教师)

【专题知识结构】

17-19世纪,伴随着生产力的阶段性变化,资产阶级力量日益壮大,启蒙思想发展传播,君主专制制度土崩瓦解,资产阶级由暴力革命夺取政权转向制度建设。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历史过程。受各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英、美、法、德建立的代议制度各具特色,但都是以议会为核心的间接民主的代议制度。

【对课程标准要求的理解】

课程标准:7.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

(1)了解《权利法案》制定和责任制内阁形成的史实,理解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2)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3)知道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和《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比较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与法国共和制的异同。

(4)分析资产阶级代议制在西方政治发展中的作用。

依据课程标准,这一专题要求掌握,近代西方具有代表性的英、美、法、德四国的资产阶级代议制度。具体要求包含三个层次。第一,结合各国的历史情况与宪法或宪法性质文件的内容,认识资产阶级代议制度不同的政治模式。第二,通过比较,理解君主立宪制与共和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与二元制君主立宪制、总统制共和制与议会制共和制的异同。第三,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探讨资产阶级代议制度对社会持续发展的作用。

学习本专题要把握一个中心:以议会为核心的资产阶级代议制度。学习的重点:创建君主立宪制或共和制的英美两国的政治体制。学习的盲点:法国共和政体与德国君主立宪制

的确立。学习的难点:在模块体制下如何多角度的认识近代西方政治制度的作用;英美法德近代四国政治体制的比较。

【重点难点分析】

一、英国君主立宪制渐进的制度创新与完善

英国是最早迈入近代社会门槛的国家。英国17世纪确立的的君主立宪制是中世纪政治制度的延伸和发展,其间主要经历了奠基、变革、确立、完善四个阶段,而议会的阶段性变化贯穿始终。

1.《大宪章》与早期的议会——议会制度的奠基

英国号称“议会制母”,其渊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在封君封臣制度下,两者要有一个相互协商机构,即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贤人会议”和诺曼王朝宫廷的大、小会议。1215年英王约翰与大贵族签署的《大宪章》,是议会走向法律化、制度化的一个重要文件。其中有两条影响深远。第一,国王不得擅自征税。第二,国王不得随意侵犯贵族的自由。《大宪章》的主要意义在于:它以成文法的形式强化了国王与贵族的契约关系,含蓄的体现了王权有限和法律至上的精神。国王的权力受到了限制。并为用法律限制王权奠定了基础。1265年形成;1343年英国议会的两院产生。

中世纪,虽然王权受到议会多方面的限制,但是从整体来看国王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国王有的召集、解散议会权;把持着立法方面的最终决定权;政府官员只对国王负责。

2.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议会主体的变革

17世纪,伴随着圈地运动、工场手工业的发展和海外殖民掠夺,英国社会阶级结构发生了变化。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在下议院的力量不断壮大。他们在政治、经济、宗教问题上与斯图亚特王朝王权的矛盾日益尖锐。在1640年召开的会议中,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结成反对派,不仅要以立法的形式束缚国王,而且在关键问题上与国王兵戎相见,结果引发了资产阶级革命。经过1640-1688年的革命,资产阶级掌握了政权,英国国体发生了转变,这是君主立宪制建立的前提条件。

3.《权利法案》——议会主权的确立

1689年,威廉接受了由议会拟定好的《权利法案》,正式登基。依据《权利法案》: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的执行等,从立法、税收、司法等方面限制王权;同时又将议会拥有的“自由”和权利保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肯定。从而使英国从“王权至上”

转变为“议会至上”。议会主权的确立实现了英国政体的转变。

1701年议会又通过了《王位继承法》。议会控制了国王的继承权;司法权;部分行政权。至此,议会主权的原则最终确立。因此史学界一般把1701年作为君主立宪政体确立的时间。

4.君主立宪制的完善——议会制度的完善 (1)责任内阁的形成:王权与立法权的分离

光荣革命后,国王通过枢密官掌握着处理国家事务的行政权。最初,枢密官对国王负责,议会无法控制政府。18世纪20年代,责任内阁制形成,即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行政权力组织形式。责任内阁制的形成,实现了王权与行政权分离,王权进一步被架空,国王才真正成为统而不治的虚君。

(2)两院制、两党制:权力的相对制衡

英国议会的两个重要传统,限制了议会专权的危险。

第一,两院制。上院与下院权力的分割和制衡表现为:其一,议会拥有立法权,但是直至1911年前,上院可以否决下院通过的法律。其二,1701年后上院拥有了司法权。

第二,两党制。复辟时期形成了“辉格派”与“托利派”,议会中的两元对立开始了。后来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谁在议会下院中占多数,谁就有权组阁执政的制度。两党制对议会政治的理性化和非专权化有一定的保障作用。

18世纪20年代,责任内阁制形成。由于英国的内阁成员既是议员又是政府的大臣,因此也被一些人称为“议行合一”的体制(行政与立法统一的体制)。因此两院制与两党制对权力的制衡具有相对性。

(3)选举制度的完善:议会民主范围的扩大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完善,还涉及代议制中,议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问题。1832年议会改革,工业资产阶级获得了被选举权和选举权,从而获得了更多的议席,开始逐步取代了土地贵族和金融资产阶级的统治。

1837年,“伦敦工人协会”草拟了《人民宪章》,争取普选权的宪章运动由此开始,一直延续到19世纪50年代末。在工人运动的推动下,1867年议会通过了改革法案,再次降低了选民的财产资格。此后英国又陆续颁布了一些法律,20世纪初,基本上实现了公民的普选权,代议制政治逐步完善。

二、美国资产阶级政治体制的创新

1.1787年宪法的三大原则与政治体制的创新

《全球通史》的作者斯塔里夫·阿诺斯说:“美国革命之所以重要,并不是因为它创造了一个独立的国家,而是因为它创造了一个新的、不同类型的国家。”1787年宪法的三大原则体现了美国政治体制在三个方面的创新。

(1)联邦制原则——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分权

根据宪法,美国的国家结构由邦联制转变为联邦制。首先,联邦享有国家主权。宪法规定:“中央政府拥有国家主权意义上的财政、军事、外交、立法等大权。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各州的宪法和法律。”其次,各州享有管理内部事务的高度自治权。如州内立法、选举州政府官员、地方税、州内工商业、地方治安、宗教、教育等。

需要注意的是:美国州政府与联邦政府的关系不是中央集权制下地方从属中央的关系。州不是由联邦政府设置的行政区划,而是联邦的成员,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的政治实体。联邦与州在宪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都享有最高的权利。

这种权力的分割,既把各州团结为一个强大、统一的国家,又有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在18世纪后半期,当世界上的大国处于中央集权封建专制的时代,独有美国创建了联邦制,这是对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

(2)三权分立原则——国家机关职能的分权制衡

美国的开国者们因长久的自治传统,以及对历史上坐拥大权政府首脑实行专制的极大的忧虑,一致同意将三权分立作为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这部分内容与传统课程基本相同,故不赘述。

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可以防止少数人专政,对于防止专制,调节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的利益有积极的作用。美国是第一个运用孟德斯鸠的理论在中央机构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

(3)共和制原则——在幅员广阔的国家实行共和政体

“共和”一词拉源于拉丁语respublica,意思是“公共事务”。共和制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1787年宪法规定,不设世袭国王,也不颁发贵族爵位。参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总统和众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在此之前,地方各州的州议会和州政府已经实现了选民选举产生的制度。这样,美国就在中央和地方两

个层面上确立了共和制度。

历史上,古代的罗马共和国、近代的威尼斯共和国或尼德兰共和国,都是在地域狭小的国家建立的。美国是近代全世界第一个在幅员广阔的土地上建立共和制的国家。

2.1787年宪法的局限性

第一,承认了奴隶制度的合法性。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第九款,分别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奴隶制度的合法性,并规定在1880年前20年内,议会不得禁止奴隶贸易,当蓄奴州的奴隶逃亡自由州时,蓄奴州有权要求引渡。

第二,对选民资格的限制。参与制宪的代表虽然同意国家权力源自人民,但是认为“人民”是有特定含义的。他们认为“政治实体是由有利益关系的人组成的,没有财产的人不应该把括在内。因此,黑人、印第安人、妇女和没有财产的白种男人,一概被挡在了门外。

第三,给财产所有人以专门的特权。这首先表现为:处于支配地位的立法机构分为参众两院。参众两院的产生方式不同权限也不同。其次,为了防止反映下层民意的立法机构享有最高的权利,制宪会议特意在宪法中加强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及权力。正如美国第四任总统麦迪逊所言“根据宪法组成的政府应使富裕的少数得到保护,不受多数人的侵犯。

三、法兰西艰难的共和之路

1.法兰西走向共和的历程

法国政体的演变经历了一个曲折复杂的过程。 2.1875年宪法——议会制共和政体的建立

1875年1月讨论宪法草案时,在政体问题上争执不下,便改为讨论总统选举方式的条款。共和派成员瓦隆提出“共和国总统”应由参议、众议两院选举产生。这一提案仅以一票

的优势通过,从而共和政体间接的得到议会的承认。在随后的几个月里,议会先后通过了三个法律性文件,即《关于参议院组织的法律》、《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关于政权机关组织的法律》,这三个法律文件被统称为1875年宪法,即第三共和国宪法。

1877年,在众议院选举中,共和派战胜保皇派,取得了胜利;共和派组阁,夺取了行政权。1878年,共和派在参议院的选举中获得了多数席位;具有帝制倾向的麦克马洪被迫提前辞职,总统一职由共和派人士格雷维担任。至此,参众两院、内阁、总统都被共和派掌握。为了保卫这一成果,1884年,议会通过决议“政府的共和形式不得成为(宪法)修改提议的对象。凡曾经统治过法国的家属成员不得当选为共和国总统。”保皇派的复辟道路被彻底断绝。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结束了政治斗争非用革命或政变的形式解决的历史,从此各派开始以合法斗争的形式协商、妥协达到双赢的目的。

3.确立共和政体曲折的原因

第一,君主专制的程度之高,在全欧首屈一指。第二,工业革命滞缓,工业资产阶级相对弱小。第三,法国小农经济突出,既是工业化的障碍,也是皇权主义的温床。第三,共和国时期政局动荡,共和国没有树立威信,使人民失望。第五,法国在欧洲大陆率先建立共和,而邻国家多是封建君主国,环境不利于共和制的确立。

四、德意志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具有两个突出特点。

第一,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宪法规定,帝国皇帝拥有国家行政权,包括任命官吏,签署和公布法律,统率全国军事力量,决定对外政策,包括对外宣战、讲和、结盟、委派驻外使节。帝国没有内阁,宰相是唯一的大臣,对皇帝负责;政府各部不是独立的机构,负责人称国务秘书,由宰相任命,对宰相负责。由于君主拥有实权,因此带有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议会被认为只是一块装饰门面的招牌。

第二,具有一些民主色彩。帝国的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帝国法律应得到两个议会必要的和充分的多数同意。联邦议会成员由各邦君主任命,可以在皇帝赞同下解散帝国议会。帝国议会由男性公民通过平等、直接、秘密的投票产生,代表民意但权力有限。

关于帝国议会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帝国的产生方式,与当时的英国和美国相比更具进步性。正是有效的利用普选权,工人阶级政党可以选举自己的代表参加帝国议会,1890年社会民主党在帝国国议会的议席达35个,有利于工人阶级开展合法斗争。第二,帝国议会也绝非无所作为。例如1873年,为对付日益发展的社会主义运动,俾斯麦提出新闻出版法草案,资产阶级自由派担心该草案会损害言论自由,没有通过。

由于议会和君主分掌政权,君主拥有全部行政权并任命内阁,政府不对对君主负责,君主还有权否决议会的议案,权力的中心在君主,因此被称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教学的困惑与对策】

一、教学资源的整合与拓展

政治制度,是高中政治课的基本内容,也是高中历史课的主要内容,二者既有交叉又有区别。受现行高中模块体例以及知识缺乏系统性的限制,实现历史学科的功能和特点,需要对教学资源进行整合与拓展。

1.不同模块间教学资源的整合

从学科的功能和特点来看,历史学科首先要追溯渊源,分析近代西方代议制度形成的原因,重点说明为什么会形成各具特色的代议制度。但各种版本必修Ⅰ的教材都很少涉及相关内容。为了使学生理解世界文明的多样性,需要对教学资源进行整合。

例如,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在高一年级的教中,至多涉及了《大宪章》与早期的议会。而在高三年级的教学中,不能回避的问题是:为什么英国率先确立了资产阶级代议制?因此需要整合必修Ⅰ政治、选修Ⅰ改革、选修Ⅱ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等模块的相关内容。

又如,近代西方代议制度的建立与启蒙思想之间存在着理论基础与民主实践的内在联系,涉及必修Ⅰ政治模块、必修Ⅲ思想文化等模块的内容。为了使学生理解互动的历史过程和作用,可以在高二教学中对两个模块进行适当的整合。

2.教学资源的拓展

从学科的功能和特点来看,历史学科还要分析近代西方各具特色的代议制度对后世的影响,以探讨政治文明的演进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作用,汲取必要的历史经验。但是受模块体例以及知识缺乏系统性的影响,有关历史影响的问题基本是教材中的盲点。需要对教学资源进行拓展。

例如,作为只有230多年历史的美国,为什么会成长为世界的巨人?这与独立战争后美国体制的创新不无联系。北京二中的郝万青老师的做法值得借鉴:在美国国歌的音乐中,展示其腾飞之路的相关图片,让学生思考、理解:联邦共和政体的确立为美国的强大,工业、科技的飞速发展,以及战胜的过法西斯奠定了基础。她还通过美国国歌唱法的多种版本,不同的群体演唱出的不同风格,让学生感悟:美国的政治体制既是美国人民自由精神的体现,又促成了美国文化的形成,并融入其中,成为美利坚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又如,统一与立宪并行是德意志帝国的特点。德意志帝国是普鲁士王朝自上而下,通过王朝战争的方式建立的。由此,它也走上了一条不同于英、法的资本主义道路。在完成统一后,德国迅速地崛起了,而它的发展会给德国以及世界带来什么影响呢?北京一中的左家燕老师,截取了《大国崛起》中的一段录像,使学生深刻地感受到德国发展的两面性。一方面,它的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大幅度提高,德国成长为世界强国。但另一方面,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的残余使德国成为两次世界大战的元凶,给德国人民和世界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二、近代欧美政治体制的比较

课程标准要求:“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比较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与法国共和制的异同。”前者侧重于总统制共和制与议会制君主立宪的异同;后者侧重于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与议会制共和制的异同。

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比较的目的是能够鉴别个性、归纳共性。从这一目的出发,我建议在知识层面做三种类型的比较;在总结特点或规律方面对四种代议制作统一的比较,以加深理解代议制取代封建专制的历史进步。

比较的关键是围绕比较的中心确立比较项。从中世纪步入近代,在政治方面的转变在于,以国家的权力取代了王室世袭的特权,以法治取代了人治,在原则上以主权在民取代了主权在君。因此可以围绕着“权力”这一中心进行比较。首先是权力的来源;其次是权力的分割(近代西方国家在立法、行政、司法方面权力的分配是不一样的);最后是政治体制。

1.以鉴别知识为重点的比较

从知识层面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美国总统共和制与法国议会共和制的异同;德意志君主立宪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具体比较见表:

2.以概括代议制共性的比较

通过比较可以得出近代欧美代议制度: 前提:反对君主专制革命的胜利(德国统一)。国体的转变为整体的转变创造了前提。

依据:宪法或宪法性质的文件。通过法律的形式巩固革命的成果。实行依法而治,在政治上实现了从中世纪迈入近代,从人治到法制的进步。

核心:各国的议会拥有立法权,通过立法限制君主或总统滥用权力。以实现从王权至上到议会主权。

特点:各国在立法、行政、司法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分权制衡;各国公民通过普选的议员组成议会行使国家的权力,实行间接民主,在原则上确立了主权在民。

政治体制:按照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产生的方式可以分为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依据国家权力中心的差异,君主立宪制可以分为议会制君主立宪

制和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共和制可以分为总统共和制和议会共和制。

专题讲座

高中历史选修Ⅱ“西方民主思想”的教学研究

吴波(北京教育学院丰台分院高级教师)

【知识结构】

17世纪,随着西欧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在思想领域出现了反对专制的民主思想,18世纪,民主思想进一步发展。斯宾诺莎、洛克和卢梭是对民主思想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代表人物,他们以权利为核心,采用理性的方法,对于民主政治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

斯宾诺莎从自然权利出发,阐述了人类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的过程中,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将行动权让渡给国家,但保留了思想自由权,为了保证思想自由,一个人的行动必须守法,而民主政体最能保证人的思想自由。

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具有“生命、自由、财产”的权利,在过渡到社会状态的过程中,人们通过社会契约,把行动权让渡给国家,但保留了其他方面的自由权,特别是财产权。为了保证人的自由,洛克提出了“主权有限论”,人民的“革命权”,主张对国家权力进行分割,将其划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联盟权)三个部分,让三者互相牵制。

斯宾诺莎和洛克的思想有许多共同之处,他们的思想是以自由为核心的权利政治观。 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是平等的,随着生产的发展,私有制产生,出现了财富的不平等,人类进入社会状态。富人通过欺骗穷人鼎立契约,建立国家,在国家状态下,人们的政治地位是不平等的。卢梭认为,人们应该重新订立契约建立理想社会,实行人民主权,实现人民政治地位的平等。

可以看出,卢梭的思想是以平等为核心的政治观。以自由为核心的政治观和以平等为核心的政治观是近代西方民主思想的两大体系,他们共同构成了以权利为核心的政治观。

【对课程标准要求的理解】

1.课程标准的要求

知道斯宾诺莎、洛克和卢梭民主思想的基本内容,理解民主思想与专制理论的根本区别,树立支持民主、倡导进步的历史意识。

2.对课程标准的理解

依据课程标准,这一专题包括三个学习要点。

第一,知道三位思想家民主思想的基本内容。这是本专题的重点,需要不仅从表面上,而且从思想体系的角度认识三位思想家是如何运用逻辑推理的手段阐述自己的思想主张,从而深刻理解民主思想的内涵,进而为理解民主与专制理论的根本区别做铺垫。

第二,理解民主思想与专制理论的根本区别。这是本专题的难点,需要在了解三位思想家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归纳概括出共同点,然后与托马斯·阿奎那、詹姆士一世的思想进行比较,从国家权力的来源、目的、运行等方面进行思考,从而得出结论。核心是权利的归属问题。

第三,树立支持民主、倡导进步的历史意识。这是历史学科德育渗透的内容,属于高层次的要求。如何让学生体验、生成这种认识,而不是教师的硬性说教,是很重要的。为了达到这个要求,需要考察三位思想家思想产生的社会背景,联系近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民主实践过程,理解民主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既是思想家探索的结果,更是社会发展的推动,民主思想的产生对于世界范围内的民主进程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重点难点分析】

1.斯宾诺莎的思想

(1)以“自我保存”为思想基础 斯宾诺莎在《神学政治论》中说:

(每个人)竭力以保存其自身,不顾一切,只有自己,这是自然的最高的律法与权利。 人性的一条普遍规律是,凡人断为有利的,他必不会等闲视之,除非是希望获得更大

的好处,或是出于害怕更大的祸患;人也不会忍受祸患,除非是为避免更大的祸患,或获得更大的好处。也就是说,人人是会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我说人权利取其大,权害取其轻,是有深意的,因为这不一定说他判断得正确。这条规律是深入人心,应该列为永恒的真理与公理之一。

由此可以看出,斯宾诺莎认为“自我保存”是人类的本性,这是自然存在的公理。“自我保存”是他全部思想的基础,他正是从这一点出发阐述其思想主张的,我们从他对社会契约和国家状态的论述中,可以看到“自我保存”的影子。

(2)自然权利——生存权、自由权

根据“自我保存”的原则,斯宾诺莎继承了霍布斯的思想,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存在着一种自然状态,人在这种状态中拥有自然权利。徐大同评价说:

根据这种“自我保存”的自利原则,斯宾诺莎明确提出了自然权利说。他主张,每个人天生都有生存权这一最高的自然权利,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寻求自己的利益。因此,他认为在没有法律的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竭力保存自己,不顾一切。在他看来,人的自然权利和他的天然欲望以及力量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权利的大小决定于每个人力量的大小。

从这段分析可以看出,斯宾诺莎认为人的自然权利首先是生存权,包括生命权和财产权。其次,由于人在自然状态下根据自己的力量决定自己的行为,这又肯定了人的自由权。斯宾诺莎也指出人在自然状态下拥有财产权,但他更强调自由权,这里面渗透了“天赋人权”的思想。

(3)社会契约

斯宾诺莎认为,由于人在自然状态下不顾一切,难免造成相互之间的伤害,为了克服这种现象,人们之间订立契约,组成国家,将判断善恶和实施惩罚的权利交给国家掌握,由国家执行,也就是人们将行动的权利让渡出来。这种主张阐述了国家权力的来源,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思想。

(4)思想自由,行动守法

斯宾诺莎认为,人们在订立契约时,个人只把判断善恶和实施惩罚的权利交给社会,由社会统一行使。同时,个人永远保留财产权,以及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权。他指出,这也就是个人放弃自由行动之权,而保留自由思考之权,人在国家状态中思想应该是自由的。

为了保证人的思想自由,斯宾诺莎认为人的行动必须守法,因为人们把行动权让渡给了国家,国家根据法律维持社会的运转。徐大同解释说:

在理论上,斯宾诺莎把自由和守法看成一回事,认为受理性指导,遵守国家法令生活的人,比自然状态中的人更加自由。换言之,

人越自由,便越自觉遵守他的国家的法律,服从他所属的统治权的命令。“思想自由,行动守法”,就是斯宾诺莎全部政治学说的最终结论。

可以看出,斯宾诺莎主张在国家状态中,社会秩序是很重要的,人们必须按照规则行事,法律在国家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

(5)民主政体最优论

徐大同在阐释斯宾诺莎的政体思想时说:

对于国家政体问题,斯宾诺莎分别讨论了民主制、君主制和共和制三种政体形式。斯宾诺莎在理论上认为,所有政体中,民主政体是最自然的,它与个人自由和思想自由最相符合。在民主政体下,个人把天赋之权交给社会的大多数人,成为社会的一分子。但是,这种转让并不意味着绝对地让与,个人对各种事务仍能够发表意见,所有的人仍然是平等的。

由此可以看出,斯宾诺莎认为在所有的政体中,民主政体最好,因为人在这种政体下能够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这种政体最能保证人的自由。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斯宾诺莎以“自我保存”为基础,论述了人在自然状态下拥有的权利;人们通过社会契约让渡了行动权组成国家;国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人的自由,理想的国家状态应该是人“思想自由,行动守法”,采用民主政体。斯宾诺莎通过理性的分析和逻辑的阐述,开西方近代民主思想的先河。

2.洛克的思想

(1)自然权利

高健在《西方政治思想史》第三卷中写道:

与霍布斯一样,洛克设想了一种先于政治社会的权利,即自然权利。这种权利在政治社会之前的自然状态之中即已存在,并为每一个体平等地拥有。在这种状态中,每一个人都是他自身和财产的绝对主人,与他人平等而不受任何人支配。这种自然权利,即是“生命、自由和财产”。

由此可以看出,洛克也认为人类在国家产生之前存着自然状态,人在自然状态下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权”,特别是财产权,这些是天赋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洛克是系统阐述“天赋人权思想”的第一人。

(2)社会契约

洛克认为自然状态下人虽然有绝对的自由,但并不是完美的,会出现相互伤害的现象,危害了人的自由,但人拥有一种向善的本性,这种本性促使人们通过订立社会契约组成国家。与斯宾诺莎一样,洛克也认为人们将判断善恶和实施惩罚的权利即行动权交给国家掌握,由国家执行,但洛克明确指出“这就是立法权和行政权力的原始权利和这两者之所以产生的缘由,政府和社会本身的起源也在于此”,也就是明确提出了“主权在民”的思想主张,也体现了建立法治社会的思想。

(3)主权有限

为了保证人的自由,洛克提出了“主权有限论”,马克垚在《世界文明史》中写道: 实际上洛克主要还是个自由主义者,他把个人的自由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这就导出了他那著名的“主权有限论”。他认为,国家主权虽然属于人民,但为了保障个人的各项自由权利,这种主权应当受到一些必要的限制。如何限制?首先,人民的“革命权”,即人民在政府不能保障其自由的时候可以起来推翻它,这就是一种限制的方式。其次,必须对主权进行分割,将其划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联盟权)三个部分,让三者互相牵制,以杜绝权利的滥用和专制现象的发生。

由此可以看出,洛克主张为了保证人的自由,必须限制国家权力,他最早提出人民拥有“革命权”,这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思想;他提出分权主张,体现了权力制衡思想。同时,洛克强调在国家权力中,立法权是最高权力。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洛克采用理性的方法,论述了人类从自然状态到国家状态下权利的变化,他的“天赋人权”、“主权在民”、“革命权利”、“主权分割”的思想在近代西方民主思想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3.卢梭的思想

(1)自然状态——平等

卢梭也认为人类社会存在着自然状态,他描绘的自然状态是这样的:

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是孤立的、分散的,每个人都可以脱离另一个人而生活,因此,没有依附,没有束缚,更没有奴役。自然的不平等虽然存在,但人们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影响,就像人们感觉不到强者的权力一样,它没有成为社会不平等的基础,可以说,自然状态下,人类是完全平等的。

从卢梭的描述可以看出,他认为自然状态下人是孤立的,这与斯宾诺莎和洛克的描述是有区别的,正是由于孤立,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平等是人类天赋的自然权利。

(2)社会状态——不平等

与斯宾诺莎和洛克的主张不同的是,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和国家状态之间存在着社会状态。我们看高健在《西方政治思想史》第三卷中的论述:

但人类也有区别于动物之处,那就是一种“自我完善化”的能力。正是这种能力,使人类获得了智慧和理性,获得了推动自身不断完善的动力,最终脱离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显而易见,人类凭借“自我完善化”能力实现的由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的跨越,卢梭并非十分乐观。在他看来,一方面,这种跨越是进步的,因为他带来了文明和美德;另一方面,这种跨越也是一种倒退,因为尽管它带来了社会生产的发展,但也导致了私有财产的出现,而后者的出现,正是人类社会不平等产生的真正根源。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卢梭也是从人性的角度论述人类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的,这就是人的自我完善能力。卢梭认识到了社会状态给人类带来的文明进步,但他更看到了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私有财产出现,导致人类不平等产生,社会状态的不平等是财富占有的不平等。

(3)国家状态——不平等

卢梭认为人类的不平等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前面说到的财富的不平等,后两个阶段的不平等是人类进入国家状态后产生的:

第一阶段,社会形成之初,国家形成之前。社会分裂为穷人和富人两大阵营,财富的不平等出现。„„

第二阶段,随着政府与法律的建立,出现了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政治的不平等浮出水面。„„

第三阶段,国家专制权力确立,社会不平等产生。

卢梭认为,由于有财富的不平等,富人通过欺骗的手段与穷人订立契约,成立国家,人类进入国家状态,出现了政治的不平等。可见,卢梭也认为国家是通过契约产生的,但这种契约的订立过程是不平等的,因而带来的结果也是不平等。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暴君统治,确立专制权力,人类的不平等进入第三阶段,这是卢梭认为的他当时所生活的社会的不平等状态。

(4)重订契约——平等

正是由于国家状态的不平等,卢梭认为应该重新订立契约,其过程应该是:

人们在缔定社会契约时,每个人把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转让给整个集体;由于任何一个结合者也同样这样做,他就可以从集体那里获得自己所让渡给别人的同样权利,得到自己所失去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并且以更大的力量来保全自己的所有;人民是主权者,就不会损害全体成员和任何个别的人。

从上面的阐述可以看出,卢梭认为人们重新订立契约时让渡的不是部分权利,而是全部权利,这与斯宾诺莎和洛克的主张是不同的。正是由于所有人将所有权利让渡给所有人,因此,所有人都是主权者,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5)理想社会——平等

卢梭认为,由于重新订立契约,人类就进入理想社会,他主张的理想社会的政治生活是这样的:

卢梭提出,主权实质上由公意构成。主权权力是绝对的、神圣的、不可侵犯的,任何公众决定、任何一种根本法律,都不可能约束人民共同体。具体讲,主权的性质有以下几点:首先,主权是不可转移的„„主权只能由人民掌握。„„其次,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一部分人的意志不能成其为公意„„再次,主权是不能被代表的,因为公意是不可能被代表的。„„

纵观卢梭有关主权性质的论述,可以看到他在这里强调了人民必须直接行使主权。„„无论在权力的归属与权利的行使上,卢梭都强调人民是政治活动不可或缺的主体。由此也就可以理解,在国家政体的分类上,卢梭只承认民主共和国,就是按照公共利益的需要,由人民自己制定法律,由人民安排政府去存的国家。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卢梭所主张的理想社会政体是民主共和国,主权属于全体人民,由人民直接掌握并行使权力,实行法治。在权力的运作方面,他反对分权,反对代议制,当然也反对政党政治。这样,在国家的政治生活方面,所有人之间也是平等的。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卢梭从自然权利出发,论述了人类从自然状态、社会状态到国家状态演进的过程中,由平等到不平等的发展变化,进而提出了应该在平等的基础上重新订立契约,建立理想社会,实现人民主权,实现人民在政治生活中的平等。因此,卢梭的民主思想是以平等为核心的。

通过以上对斯宾诺莎、洛克和卢梭思想的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三位思想家的思想主张都是以人性为基础,以权利为核心的,论述的过程是通过理性分析和逻辑推理,阐释了

从自然状态到国家状态权利发生的变化,描绘了理想社会国家政权的形式和权力运作方式。

4.民主思想与专制理论的根本区别

课程标准要求学生理解民主思想与专制理论的根本区别。实际上,二者从理论上代表的是神学政治观和权利政治观。

基督教神学政治观将宇宙中的一切,包括国家与社会政治生活都看作是上帝创造的,认为一切权威与秩序都是上帝意志的体现和安排,国家与政治生活的目的就在于引导人们爱上帝,最求来世永恒的精神生活。

到17、18世纪,资产阶级的政治思想家吸取古代罗马的权利观念和15、16世纪以来人文主义者以及反暴君派的思想,提出“自然权利”观念,宣扬人的理性,人的自由、平等、生命、财产等是与生俱来、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权利。人们为了维护个人的权利才在理性的指导下,通过契约组成国家,建立公共权力和政治秩序,才有了权威和服从。政治社会与公共权力的目的就是维护个人的权利。这种观点就是权利政治观。

从以上两种理论观点的介绍和我们对于斯宾诺莎、洛克和卢梭思想的分析,以及对托马斯·阿奎那、詹姆士一世专制理论的学习,可以看出,在权利的本源上,专制理论认为权利是上帝恩赐的,民主思想主张天赋人权,人的权利是自然存在的;在国家权力的来源上,专制理论认为国家权力是神授的,民主思想认为是人民通过社会契约授予的,这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思想;在国家组成的目的上,专制理论认为国家组成的目的是为上帝和君主的意志服务的,体现神意、君意,民主思想认为国家组成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为了维护人的自由、平等、生命、财产等天赋权利;在国家的政权架构上,专制理论主张权力集中于国家(或君主),建立专制政体,民主思想认为国家权力要受到制约,建立民主政体,不论是洛克的主权有限论,还是卢梭的人民主权论,都主张国家权力是要受制约的;在统治者的变更上,专制理论主张世袭,民主思想主张选举(卢梭)或革命(洛克);在治国的原则上,专制理论主张人治,民主思想倡导法制,从民主思想家的契约思想可以看到这一点。所以专制理论与民主思想的根本区别集中体现在国家权力的来源、国家组成的目的和国家权力的运作上,核心是主权在民还是主权在君的问题。

5.三位思想家思想产生的背景

课程标准要求学生通过学习近代西方民主思想,树立支持民主、倡导进步的历史意识。要达到这一要求,必须使学生了解三位思想家思想产生的背景和影响。我们首先来看近代西方民主思想产生的背景。

(1)斯宾诺莎

我们首先来看高健在《西方政治思想史》第三卷中的论述:

17世纪60年代反牧师的、宗教宽容的共和人士的著作,构成了斯宾诺莎政治著作的主要背景。斯宾诺莎政治哲学最突出的特征是寻求宗教自由以及证明贵族共和国作为一种政治组织的科学性与优越性。

从该论述中我们可以认识到,斯宾诺莎“思想自由、行动守法、民主政体最优论”的思想与当时社会存在的具有自由主义思想的著作是分不开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斯宾诺莎个人由于怀疑上帝而被开除出犹太教,因此他倡导思想自由,其中最重要的是宗教信仰自由。此外,当时他所生活的荷兰共和国是世界上最自由国家,所以他要证明贵族共和国作为一种政治组织的科学性与优越性。

从中我们还能够看出斯宾诺莎思想的时代印记,我们知道,荷兰是最早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建立共和国的国家,斯宾诺莎的思想和但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资产阶级要求政治权力分不开开。

(2)洛克

洛克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期间支持议会,反对国王随意征税,这与他思想中强调财产权有直接关系。洛克在英国革命期间流亡荷兰,光荣革命时与威廉回国,光荣革命后英国君主立宪制开始确立,洛克“主权有限论”思想中的人们革命权的思想在于为光荣革命辩护,分权思想为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提供依据,他强调立法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是在为议会主权提供支持。

(3)卢梭

卢梭的思想强烈主张人民主权和政治平等,这是对当时法国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进行批判。同时,卢梭长期生活和社会底层,个人生活历经曲折,也对他要求人民主权和权利平等产生了深刻影响。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民主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既与思想家个人的人生经历有关,又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6.三位思想家思想的影响

(1)斯宾诺莎

我们先来看徐大同和高健两位学者对斯宾诺莎思想影响的论述。 徐大同认为:

斯宾诺莎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最早提出并论证信仰与思想自由的政治思想家。他将自由看作政治的目的,既是他一生政治实践的总结,也是对资产阶级自由观的经典表述。斯宾诺莎继霍布斯之后,为资产阶级的政治原则提供了完整的理论论证,特别是从伦理学角度对自然权利做了详尽的阐述,论证了私有财产权和思想自由权的永恒性和合理性,加上他的演绎推理方法和对神学的批判,都对后来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斯宾诺莎开西方民主思想中自由主义思想先河,他肯定私有财产权和思想自由权的主张和演绎推理的方法在西方政治思想史是具有重要地位。

高健认为:

斯宾诺莎对思想自由权的伸张与维护,使他与弥尔顿一样成为“自由的先驱”之一。他对思想自由的主张,表明“自由行动已经抵达一个必将出现的地方,因为思想已经敢于声称其自由之权了”。

由于斯宾诺莎与洛克在对待个人自由方面有着明显的相似,而洛克也曾在荷兰有过为时不短的逗留,且十分熟悉欧洲政治思想家,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斯宾诺莎的思想影响过洛克。此外,斯宾诺莎的许多思想(如人民主权论、强迫自由说等)后来为卢梭所采用,并通过卢梭影响了欧洲的革命运动。

高健高度评价了斯宾诺莎“思想自由”的主张。由于斯宾诺莎宣传无神论,他的思想长期遭到查禁而部位不为多数人所知,但我们从高健的论述中可以认识到,斯宾诺莎的思想对洛克和卢梭产生了重要影响,并通过他们影响了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政治运动。

(2)洛克

洛克积极主张天赋人权,倡导人类自由,被称为“自由主义始祖”,对于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和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

洛克思想中强调财产权,符合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资本积累起了促进作用。

洛克“主权有限论”中“人民革命权利”的观点为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他的分权主张为后来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提供了借鉴。伏尔泰和孟德斯鸠正是借鉴了洛克的思想,形成了自己的自由主义主张和三权分立的观点,美国独立和建国的思想也与洛克的主张有密切的关系,正如帕尔默在《现代世界史》中所说的:“独立宣言上有些词句就是仿

效他(洛克)本人的语言。”

(3)卢梭

我们都熟知拿破仑说过的一句话:“假如没有卢梭,就没有法国大革命!”我们也知道美国《独立宣言》上的那句话:“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造物者创造了平等的个人。”卢梭的思想对于法国、美国的革命和建国产生了重要影响。高健在《西方政治思想史》第三卷中指出:

在法国大革命中,卢梭坚定的民主信念、以暴力反对专制君主的政治主张、自由与平等的政治理念,以及建立在社会契约论之上的政治蓝图,富含批判性与革命性,更多地反映了第三等级的政治立场,因此,同时被民主派与激进派奉为精神领袖,无论是吉伦特派还是雅各宾派,几乎每一位革命先锋人物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了卢梭的影响。

对美国的独立战争与后来的政治实践而言,卢梭的自然权利、人民主权、法治与政府理论的影响是巨大的。例如,在美国建国前后,围绕联邦宪法,民主党人与联邦党人曾展开激烈的论战,他们的冲突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以卢梭为代表的激进民主政治与以孟德斯鸠为代表的保守政治理论之间的冲突。或坚持,或反对,美国的开国元勋们从来没有离开过卢梭的思想框架。

卢梭的思想还对德国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这里就不作阐释了。

卢梭的思想对中国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戊戌维新时期,康有为等思想家就翻译过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等著作,并借鉴他的思想提出“兴民权”等主张,孙中山等革命家也借鉴了卢梭的思想,我们从三民主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都能看到卢梭平等、民权思想的影子。

【教学的困惑与对策】

1.逻辑讲述,组织学生根据范例制作洛克的思想图示

三位思想家的思想是教学中的重点内容,需要学生深刻理解。教材(岳麓版高中历史选修Ⅱ)只是出现了三位思想家对于理想社会的思想主张,对于他们的思想体系没有深刻介绍,如果完全按教材介绍,学生只是掌握表面的东西。此外,思想家的思想完全由教师讲述,学生听起来肯定会觉得枯燥乏味。

北京丰台二中的彭宏老师采取的方法是,首先由教师根据材料讲述斯宾诺莎的思想,为学生出示自己制作的斯宾诺莎思想的结构图。然后组织学生根据学案中提高的有关洛克思

想的材料,分小组自己制作洛克思想的图示,在全班进行展示,而后教师展示自己制作的图示,与学生交流,并对自然状态中的“天赋人权”思想、社会契约中的“主权在民”思想和国家状态中的“主权有限”进行讲解,强调以自由为核心。最后教师利用自己制作的有关卢梭思想的图示讲述卢梭的思想,强调以平等为核心。

采用图示的办法展示思想家的主张,,简单明了,学生能够系统掌握每个思想家的思想,对于民主思想有深刻的理解。

2.运用比较的方法,探究专制理论与民主思想的根本区别

课程标准要求学生理解民主思想与专制理论的根本区别,这是本节课的难点。为了突破这个难点。彭宏老师组织学生运用比较的方法进行探究。

首先,根据三位思想家思想的图示比较共同点,用表格列出。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采用图示的办法,使学生系统掌握每个思想家的民主思想,对于学生归纳总结出表格内容是十分重要的。

然后,与上一节课学习的托马斯·阿奎那、詹姆士一世的思想进行比较,采用表格的方式得出结论。

3.探究三位思想家思想产生、发展的背景和影响

课程标准要求学生通过学习本专题,树立支持民主、倡导进步的历史意识。如何才能达到这一要求呢?彭宏老师采取的是组织学生探究三位思想家思想产生的背景和影响的方式进行教学。

(1)民主思想产生、发展的背景

首先通过了解思想家生平小传,探讨思想家思想产生与其生平的关系。

通过斯宾诺莎的生平小传,可以看出,他的思想与自身受宗教迫害、思想受压制有关,所以他提出了思想自由的主张。同时也与荷兰的政体有关,斯宾诺莎的民主政体最优论,实际上是主张建立荷兰那样的贵族共和国。

通过洛克的生平小传,可以看出,他在政治上是支持议会的。洛克特别强调维护财产权,实际上是反对国王随意征税,他倡导自由,是反对国王干涉议会的活动,提倡分权,是要求限制国王的权力,主张立法权最重要,是为议会主权服务,提倡人民革命权,是在论证“光荣革命”的合法性。

通过卢梭的生平小传,并联系当时法国的等级制度,使学生认识到,卢梭之所以强烈主张平等,是与当时法国森严的等级制度分不开的,也与卢梭自己个人出于社会底层的曲折人生经历有关。

然后根据思想家生活的年代,探讨民主思想产生与时代的关系。通过引导学生回顾必修Ⅰ、Ⅱ、Ⅲ的内容,认识到民主思想产生、发展与欧洲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力量壮大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有很大关系。

这样,学生就认识到民主思想的产生,既是思想家自身探索的结果,又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从中渗透唯物史观的教育。

(2)民主思想产生、发展的影响

组织学生联系必修Ⅰ的内容,寻找近代中西方在民主实践过程中,哪些地方体现了三位思想家,特别是洛克、卢梭思想主张的影子。

然后根据学生的回答,教师提供美国《独立宣言》,引导学生分析其中体现的民主思想。从《独立宣言》中可以看出,它体现了卢梭的平等主张,洛克的天赋人权、社会契约和人民革命权等主张。然后教师出示法国《人权宣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组织学生自己进行分析。

通过这个探究活动,使学生认识到民主思想的产生对于近代欧美、中国乃至这个世界的民主进程产生的重大影响,促进了人类的进步,对于学生树立支持民主、倡导进步的历史意识的形成具有促进作用。

【学习目标检测】

1.学习达标的检测内容

命题内容:洛克、卢梭思想的主张和影响。

命题的角度:一是着眼于对洛克、卢梭思想主张的掌握,特别是对天赋人权、社会契约、分权、人民主权等主张的记忆与理解。二是对二位思想家思想影响的掌握,考察学生的知识迁移能力,理解他们思想主张在近代民主实践中的体现。

2.典型试题列举

[2006年江苏省高考卷第29题]

17、18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为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提供了思想和理论上的准备。 (1)列举三位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概括其主要学说。

(2)欧洲启蒙思想最早在北美结出了政治成果,启蒙思想的哪些观念对北美独立与建国产生了什么相应影响?

(3)北美独立战争期间颁布的文献,与后来法国大革命中的哪份著名文献体现了相同的思想?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

[试题解析]

这道题考察的是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思想主张和影响。

设问(1)表面上是考察学生的概括能力,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本质上考察的是记忆能力,要求学生能够记住启蒙思想家的基本主张。这也是解答本题的关键,答不出这个问题,就无法解答下面的问题。

设问(2)考察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迁移和比较分析能力,要求学生能够在法国启蒙思想家的主张和美国的民主实践活动中建立联系,理解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和社会契约论主张,对照北美独立和建国后的立宪活动的具体史实,分析出是如何体现卢梭主张的。

设问(3)考察学生对于卢梭思想与法国大革命(《人权宣言》)关系的理解,学生只有掌握法国《人权宣言》的内容,并分析出其中体现的“人民主权”、“社会契约”主张,与美

国《独立宣言》进行比较就很容易了。

综合本题的三个设问,从选修Ⅱ的角度看,主要考察学生对于近代西方民主思想的内容和影响的掌握情况。

[参考答案]

(1)伏尔泰的君主立宪主张,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说。

(2)“人民主权”说和“社会契约”论,是北美独立战争的理论依据,它们在《独立宣言》中得到充分体现。根据三权分立原则制定了1787年联邦宪法.确立了共和政体。

(3)《独立宣言》与法国大革命中的《人权宣言》,都体现了启蒙思想中的“人民主权”说和“社会契约”论精神,前者为后者提供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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