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行为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未成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队投诉或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用人单位不给未成年工资,我们可以拿着相关证据去劳动监察队进行投诉处理,也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保护未成年人劳动权益:17岁未成年人在公司未辞职情况下是否可向劳动局报案?
根据劳动法规定,未成年人在劳动过程中享有特殊的保护权益。对于17岁的未成年人在公司未辞职的情况,如果存在涉及劳动权益的问题,他们可以向劳动局报案。劳动局将会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在劳动过程中可能面临工时超标、工资低于最低标准、违法解雇等问题,这些都是劳动局重点关注的问题。因此,如果您是一名17岁的未成年人,在公司未辞职的情况下遇到了劳动权益问题,您可以积极向劳动局报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未成年人在劳动过程中享有特殊保护权益。如17岁未成年人在公司未辞职时遇到涉及劳动权益问题,可向劳动局报案。劳动局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调查采取适当措施。工时超标、工资低于最低标准、违法解雇等问题是劳动局关注的重点。17岁未成年人若遇到劳动权益问题,可积极向劳动局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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