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行为人身份以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对于非营利性赌博行为、参赌者非主要生活来源、一般参赌群众以及亲戚朋友、同事等熟人参赌的情况,一般不宜认定为犯罪。然而,赌博行为不仅危害社会秩序,还可能诱发其他犯罪,因此应予以严厉打击,尤其对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参与赌博,要从重处罚。
法律分析
赌博行政拘留一般5天以下。
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从法律上界定赌博罪,主要参考以下四个方面:
1、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3、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对以上三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4、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参与赌博,其行为如果符合相关法律中赌博罪的规定,还要从重处罚。
结语
赌博行为严重干扰社会秩序,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参与赌博的行为人,根据其动机、涉赌数额、身份关系等方面进行判断和处理。对于非营利性赌博行为,可采取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而对于赌头、赌棍、赌场业主等重要参与者,应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可给予治安处罚。此外,开设赌场的行为也应受到严厉打击,特别是对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参与者,应从重处罚。通过打击赌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风尚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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