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缓刑适用限制:
1、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
2、未全部退赃,没有悔罪表现的;
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一、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标准
对于挪用资金罪的数额,根据有关规定(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6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数额巨大: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40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200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挪用资金罪已经归还判几年
归还挪用的资金属于挪用资金罪从轻的量刑情节,对于挪用资金罪已经归还的判几年要根据量刑的起点和量刑幅度来综合判定。根据《刑法》第272的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三、私企挪用一万公款罪立案标准
私企挪用一万公款的,已经达到立案标准。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为: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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