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后,仍需支付拖欠工资。根据民法通则和劳动合同法,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经营者承担,即使营业执照注销,民事责任仍存在。仲裁委员会有权将经营者列为被申请人。案例中,饭店拖欠工资3000元,经调解不成,仲裁委裁决饭店经营者向田某支付工资30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应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案情简介]
因某个体饭店拒绝向田某支付工资,田某于2016年3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该酒店支付拖欠工资3000元。
开庭当日,仲裁员得知田某提出仲裁申请后经营者将饭店营业执照注销。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注销后,经营者所欠工资是否需支付,成为本案关键所在。
[法律解读]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户依然是自然人身份。
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由经营者承担,即使营业执照注销,民事责任依然存在,可以起诉经营者。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8条规定,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本案立案时,某饭店为合法用人单位,虽然开庭时该饭店营业执照已被注销,但按照上述规定,仲裁委有权依法将经营者列为本案被申请人。
庭审中查明,该饭店确实拖欠田某工资3000元。因调解不成,仲裁委裁决饭店经营者向田某支付工资3000元。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结语
根据以上案情和法律解读,经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裁决该饭店经营者向田某支付拖欠工资3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使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已被注销,经营者仍需承担工资支付责任。此案例表明,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经营者个人财产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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