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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多发货不给退回是否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2021-08-20 来源:爱问旅游网

卖家多发货的处理原则及法律责任。买受人可接收或拒绝多交部分,支付约定价款。卖方应支付保管费用。如多发货物不要求支付货款,按赠与处理。卖方强求多余货款属强迫得利,触犯刑法。暴力威胁强买强卖者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罚金。

法律分析

首先,卖家多发货按照如下原则处理: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对于多交付的货物产生的保管费用,卖方应当支付相关保管费用。其次,如果卖家多发货,对于多发的货物不要求支付货款的,按照赠与合同处理。如果对于多交的货物卖方执意要求支付多余货款的,属于强迫得利,如果符合强制交易,自然也触犯了刑法。、最后,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卖家多次拒绝退货,消费者维权途径及法律保护措施

当卖家多次拒绝退货时,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消费者可以与卖家进行沟通,解释退货的合理性,并要求卖家遵守相关退货政策。如果卖家仍然拒绝退货,消费者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解决争议。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向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消费者协会寻求支持和建议。如果以上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通信记录等,以便证明自己的主张。记住,法律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应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在处理卖家多发货的情况下,买受人有权接收或拒绝接收多交的货物。如接收多交部分,应按约定价格支付价款;如拒绝接收多交部分,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应承担多交货物产生的保管费用。若卖方要求支付多余货款,属于强迫得利,可能触犯刑法。对于以暴力、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的行为,可追究刑事责任。消费者在卖家多次拒绝退货时,可通过沟通、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应保留相关证据,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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