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坐牢吗?要坐牢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犯了交通肇事罪。拓展资料:《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对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而言,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并不积极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是驾驶人应当预见到自己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驾驶行为可能会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但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自己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驾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完全可以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对于这种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致人死亡的属于过失犯罪,综合《刑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过失犯罪,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作为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程度及造成的危害结果都会比故意杀人罪要轻很多。故,其处罚结果也会比故意杀人罪要轻。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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