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违反了教师职业规范,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从刑法角度看,如果是公立学校的教师,收受1000元红包的,但并未利用职务的便利为送红包人的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受贿。若谋取了不正当利益,涉嫌违法,也不会被定罪,因为数额没有达到5000。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三款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人受贿数额5000元上;
2.人受贿数额满50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因受贿行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人造成恶劣影响;
(3)强行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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