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一)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的物质;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中所列物质;
(三)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四)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一、食品标准内容包含哪些内容
食品标准内容包含以下几条: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是什么
食品行业是良心行业,是道德行业,是社会责任行业,国家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最高可判死刑。食品不安全害的是健康,害的是生命安全食品安全有三方面问题尤为重要:
(一)食品原材料安全控制。过去的一些食品安全事故,究其源头往往是采购的原材料所含的有害物质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如何检验和消除农产品原材料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以及非法添加剂,已经成为食品生产厂商关注的首要问题。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我国的食品添加剂法规尚在发展阶段,一些标准仍需完善。作为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如何在研发和生产中选择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在食品进口中确保食品所含添加剂符合国内标准,都是国内食品厂商目前希望了解的问题。
(三)从整个供应链角度保障食品安全与质量。如今,控制食品安全已不仅仅停留在生产过程中,食品的物流环节(包括包装、储藏和运输等)越来越受到食品生产和零售企业的重视。只有真正实现食品供应链的可追溯性,提高食品物流(尤其是对冷链)的管理水平,才能确保食品的安全与质量,提高顾客满意度,为企业建立良好的口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巨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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