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了解债权转让的前提: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变更时,应注意下面几项:
首先,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其次,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最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一、债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及其法律效果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6.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7.当债权发生转移时,附从于其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一并转移。8.原债权人应把有关债权的全部证明问转交给新债权人,债权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话书信等。9.原债权人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的责任。
二、民法典债权债务约定有哪些要点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