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判刑不一定会剥夺政治权利,只有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是否剥夺政治权利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对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才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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