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针对于房产的继承是不需要缴纳任何的税费,但是继承房产过户时需要交纳其他一些费用如交易手续费、印花费等。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不低于200元;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
(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5.6%;个税:证过5年且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5.6%;个税:证过5年且住房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1%;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2、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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