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核准是需要股东签名的,股东的签名是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时应当提供的资料。个体工商户不用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核准后保留期为六个月,不得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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