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赔付。
除非保险条款有特别约定,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也不包括停工损失给付。
误工费:
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或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使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无法进行生产劳动和获得报酬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包括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未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补贴等。
一、出车祸后误工费由谁出?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二、误工费证明怎么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4、兹证明***(身份证号码:)系我单位员工,担任职务。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其因,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未上班工作。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其间工资总计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角分。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证明。
三、故中如何计算误工费?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伤残评定时间,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而人体损伤后误工时间的计算,并不是当事人主张人民法院便认可。
当事人的误工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计算误工费时,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因交通事故受到损伤,但只需要进行门诊治疗,对劳动、工作没有影响的,不予赔偿误工费;
2、应当明确损伤后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在调解处理前已经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时间;
3、应考虑伤者原来的劳动能力强度,此次损伤是否降低了劳动能力。如果伤者原有劳动能力并不是很高,误工费的赔偿应适当降低。因为误工费是可得利益的损失,所以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计算。
一般的意外险当中是不会赔偿投保人的误工费的,除非双方签订的保险条款当中有关于误工费的特别约定,投保人的误工费是只能跟对方索要的。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的保险,除了汽车的交强险以外都不会有关于对投保人误工费赔偿的这种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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