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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一定要律师起草才有效吗?

2023-10-12 来源:爱问旅游网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也可以请律师代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所以,并不是必须要求请律师写离婚协议书。自己写离婚协议书一般要包含以下内容:1、明确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2、明确子女的抚养权。3、明确子女抚养费,按规定,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需向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主要包括支付标准、支付方式等问题。4、明确探望权,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好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周期以及中止探望权的情形。5、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怎么写探视权协议书

探望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

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既是父母的权利,同时也是子女的权利。这种探望权是一种义务性权利,其行使不得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由人民法院中止其探望权。但要注意,只是中止,在不利影响消除后父或母要求继续探望的,另一方是不能拒绝的。

抚养协议中涉及放弃对子女探望权的约定是无效的。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不仅是权利,更是义务,而且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不只关乎抚养方的利益,还关乎非抚养方的利益,更关乎第三方即子女的利益。因此,对于这种涉及到未成年子女切身利益(主要是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利益)的问题,协议当事人双方是无权任意约定和处置的。

探望权的具体内容约定应明确点。在实务中,有许多协议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因此,在协议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时可以在这方面多些具体的内容。比如双方也可以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二、离婚协议书孩子探视权如何写

离婚协议书中,孩子探视权需要按具体情况来写:

1、离婚协议孩子的探望权需要写清楚探视的时间、探视的地点、探视的方式等信息;

2、夫妻离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对方探望孩子的义务;

3、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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