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是继受取得吗 继承是继受取得。 所有权的取得以权利取得是否须以前权利人的所有权为前提,可以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通过一定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所有权取得方式。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 遗赠 、消费 借贷 等。在继受取得中,所有权移转时间因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从登记时起移转,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或移转占有时移转。 土地使用权 等他物权和 知识产权 也可以通过继受取得方式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所有权而取得所有权如生产、收取孳息等即属于原始取得方式。其法律效力是,原始取得所有权时,标的物上原有的负担(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消灭。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 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以上就是小编对“继承是继受取得吗”这一问题的解答,若仍有疑问,请向 网 专业律师寻求进一步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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