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
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
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
四级收费标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第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