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自由转让,如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或者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有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办法》 第三条 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