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分居、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诉讼可由法院调解或直接提起。调解无效的情况包括: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赌博或吸毒、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分析
可以。
分居四年诉讼离婚的,感情破裂的,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中,分居四年后是否可以判决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分居四年后是否可以判决离婚,答案是可能的。根据不同法域的法律规定,分居四年可能被视为一种法定的离婚事由。然而,仅仅分居四年并不能确保离婚的判决,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夫妻关系的实质性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此外,法院也会审查双方的财产状况、婚姻期间的行为等因素。因此,分居四年后提起离婚诉讼,并不能保证一定会被判决离婚,具体结果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经过法院调解后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准予离婚。然而,分居四年并不能确保离婚的判决,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夫妻关系的实质性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因此,分居四年后提起离婚诉讼,并不能保证一定会被判决离婚,具体结果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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