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原工作单位(含公共职业介绍部门、人才中心等)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申请转移人员。同时将此笔业务上传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2、申请转移人员将原单位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接收单位(含公共职业介绍部门、人才中心等)。接收单位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完成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法律依据:
西安市政府《西安养老保险政策》办理条件
1、同统筹范围内转移:
1)首先由调入单位为调动人员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并加盖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公章;(在西安市内流动的盖两章,陕西省内除西安以外的地市还要加盖调入地养老经办机构公章)
2)持调入手续到转入养老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同意转入后加盖转入养老经办机构转移业务专用章及财务账号章;
3)转出养老经办机构根据《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办理调出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转出手续。并打印《转移人员清单》和《个人缴费记录单》。
4)经转入养老经办机构确认养老保险基金到帐后,完成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区域转移,转出地的区县经办机构将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转入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城镇居民在享受养老金待遇期间户籍迁入本市其他区县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部分全部转移,并由新户籍所在区县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待遇。
4、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户籍迁入外省市的,个人账户由经办机构暂管,待国家出台转移办法后办理转移手续,也可将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不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5、参保人员转移到尚未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其养老保险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老保险转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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