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证明是在哪里开?

离婚证明是在哪里开?

2023-05-01 来源:爱问旅游网

法律分析:

离婚证明在哪里开,需要根据离婚的方式进行确定。离婚的方法只有两种:一是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离婚证;二是到法院打官司,由人民法院下发判决书或者调解书。通过的人民法院离婚的,没有离婚证,只能使用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来证明离婚事实。离婚证明在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在人民法院开具,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也可以直接带着离婚证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离婚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不同于法院的判决书和调解书,在此类证明书上,仅载明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案号及案件生效日期,隐去了裁判文书的其它内容,有效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离婚证明不是离婚证。

1、离婚证其实也是“自证清白”的凭证,能够证明当下个人的婚姻状况,这个状况可能会对个人的事务或利益带来影响;

2、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那一刻起,当事人双方就自由了,意味着其对婚姻又有了新的选择权,可以不婚,也可以再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