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限结束时,被取保候审人凭解除通知或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保证金数额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被告人社会危险性、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由提供保证金的人存入指定银行账户,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的钱,在取保候审期限结束的时候退回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需要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期间资金退还的具体规定和程序
取保候审期间资金退还的具体规定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提供的保证金、押金等资金应当在案件结案后及时退还。具体程序如下:首先,案件结案后,法院将根据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内容,确认被取保候审人的罪名和刑事责任,并确定是否需要退还资金。其次,被取保候审人需向法院提供退还资金的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最后,法院将根据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审查申请并作出相应决定,将资金退还给被取保候审人。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退还时间可能因案件复杂性和法院工作情况而有所不同,但法院会尽力保证资金的及时退还。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结束时可凭解除通知或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保证金数额的确定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案件结案后可申请退还提供的保证金,法院将审查申请并作出决定,尽力保证资金的及时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